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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成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类目为综合食品,但其在**小程序平台的“公园百货”销售由多国外汇现钞组成的红包商品,这个属于违法行为吗?
202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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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分局
管理员:
请您向我分局提供详实的证据材料,联系电话028-85261355,材料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3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外汇检查处(028-85261355)。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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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
成都**有限公司在进行移民服务的过程中,让客户将境外服务费自行转入海外公司账户,是否违法?
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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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关于该问题的描述较少,要素不齐全,难以判断,请来电详询85261446。
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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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非法集资传销
用okx兑换usdt
有照片证据
属于非法金融不
202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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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分局
管理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相关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您反映的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建议您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发现任何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可提供详实证据材料向外汇局进行举报,联系电话028-85261355,材料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3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外汇检查处(028-85261355)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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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宫**微信:k***,中****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与香港券商合作违法从事股票配资业务,于2025年3月至6月份收受公众投资款人民币1000多万元,并通过地下钱庄兑换成外币协助客户办理入金。
其收受客户资金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宫**
银行账号:6*************
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6*************
**银行**分行营业部
户名:宫**
入金转这个账户
**银行:6**************
户名:宫**
开户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营业部
本人为该公司前员工,可以作证。
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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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分局
管理员:
针对您反映的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建议您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发现任何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可提供详实证据材料向外汇局进行举报,联系电话028-85261355,材料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3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外汇检查处(028-85261355)。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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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2024年12月,张**在香港以**证券名义,在**appst ore上架了“**”app,并新增了TRS业务,号称能以10倍杠杆购买A股股票,实则是以香港券商的名义在内地违法开展国家严令禁止的股票配资业务。
其同伙张**在**成立了“**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为宫**。
该app无需客户持有境外银行卡,宫**本人直接在内地收受人民币的方式即可实现客户跨境入金,客户的资金亦并未真实加杠杆进入股票市场,而是犯罪嫌疑人与客户进行的“虚拟对赌盘”。在没有相关投顾资质的情况下多次线下通过开办讲座、交流会等方式公开在大陆揽客;平台通过赶走盈利能力较强的客户,长期违法侵吞剩余客户的投资款。
宫**微信号:ka*****
涉案洗钱银行卡:
账户名称:宫**
银行账号:623**********
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622**********
**银行**分行营业部
户名:宫**
入金转这个账户
**银行:623************
户名:宫**
开户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营业部
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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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分局
管理员:
针对您反映的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建议您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发现任何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可提供详实证据材料向外汇局进行举报,联系电话028-85261355,材料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3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外汇检查处(028-85261355)。
2025-12-08
投诉建议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19条,已处理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