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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
受***客户委托,帮忙举报****(山东)有限公司恶意滞留外汇。
被举报企业:****(山东)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山东省******
法人电话:133********
举报事由:
***客户*** 通过香港***银行,在2026年1月3日向该公司对公账户汇入外贸货款,金额12474美元。对方收款后,一直表示外汇无法收到,拒绝生产,最终2026年3月26日以外汇无法入账为由,承诺将款项原路退回。从承诺退款至今,已经拖延近3个月。
期间该公司多次拖延、欺骗我方,今年5月份明确告知款项已经退款完成,但始终无法提供任何银行退款水单,属于虚假说辞。
自一周前开始,该公司法人失联、不回信息、不接电话,刻意失联、恶意滞留、占用境外外汇资金,拒不办理退汇。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企业无法入账的境外美金,必须原路退回,不允许长期占用境外客商资金。该企业无故滞留外汇、虚假告知已退款、失联逃避责任,属于违规行为。
诉求:
恳请外汇管理部门介入核查该笔收汇记录,责令****(山东)有限公司立刻、全额原路退回12474美元款项,维护境外客商合法权益。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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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分局
管理员:
本栏目不受理应当通过检举控告、举报、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途径解决的事宜,如有举报需求,一般应采用信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也可采用面谈等口头形式,向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的外汇局提出。
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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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
举报标题:实名举报济南*****收藏品店(抖音店铺:******店)以“收藏品“名义长期非法买卖外汇
被举报主体信息
· 企业名称:济南*****收藏品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
· 法定代表人:李*
· 注册/经营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 经营平台及店铺:抖音电商平台,店铺名“******店“(金牌店铺,粉丝4379,总销量4.0万,近1年4千回头客)
违法事实
被举报人未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发的任何外汇经营资质,长期在抖音平台公开销售各国现行法定流通货币,以“收藏品““外国钱币“名义规避监管,变相非法买卖外汇,主观恶意明显。
1. 无合法外汇经营资质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仅为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互联网销售等,完全未取得外汇业务经营许可,依法不得从事外汇现钞买卖。
2. 在售商品为各国现行流通外汇,并非纪念币
店铺在售涵盖泰国泰铢、韩国韩元、俄罗斯卢布、沙特里亚尔、阿联酋迪拉姆、以色列谢克尔、加拿大元、埃及镑、科威特第纳尔、伊拉克第纳尔、越南盾、柬埔寨瑞尔、伊朗里亚尔等几十种国家币种,均为现行法定流通货币,属于《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定义的“外币现钞“,受国家外汇管控。
3. 以“收藏品“为名规避监管,主观恶意明显
商品标题、参数全程使用“收藏品、外国钱币、全新纸币“等模糊表述,刻意回避“外汇““流通货币“等词汇,借助抖音平台向不特定公众兜售外汇。该行为证明商家完全清楚自己卖的是法定外汇现钞,却故意混淆概念规避监管。
4. 涉案规模较大
店铺总销量达4.0万单,近1年有4千回头客,多款商品销量破百。面向全国销售,持续时间长,社会危害性极大。
举报诉求
1. 请求贵局依法立案调查,调取其抖音平台后台全部历史交易流水,累计计算全部违法经营数额,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2. 本人已完整保存全部证据(商品页面截图、营业执照信息),可随时配合贵局调查取证。
3. 根据《举报外汇违法案件奖励试行办法》第四条,本人作为实名举报人,依法申请举报奖励。请贵局在案件处理完毕后,及时告知本人奖金核算依据、具体金额及领取方式。
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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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分局
管理员:
本栏目不受理应当通过检举控告、举报、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途径解决的事宜,如有举报需求,一般应采用信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也可采用面谈等口头形式,向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的外汇局提出.
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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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被举报人:刘*,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山东省济宁市******,身份证号码:******************。涉嫌通过非法买卖外汇、跨境转移资金等方式实施洗钱活动,具体事实如下:
1. 本人于****年*月*日在浙江省******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报案,受案登记表文号:******(遭遇电信诈骗,诈骗金额30万元)。
2.经公安机关溯源,二级卡主:刘*(***户籍),银行卡号:******,开户行:中国银行******,于****年*月*日*时*分*秒*毫秒收到涉诈资金56650元。
3. 据******派出所讲述,有笔录显示,在****年*月除接收本人被骗资金,涉嫌非正规渠道换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
举报诉求:
1. 依法对刘*名下涉案账户开展追查其非法买卖外汇及跨境资金转移的上下游犯罪链条,并冻结已查明的涉案资金;
2. 请将调查结果书面反馈举报人。
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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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分局
管理员:
本栏目不受理应当通过检举控告、举报、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途径解决的事宜,如有举报需求,一般应采用信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也可采用面谈等口头形式,向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的外汇局提出.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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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XX:
济南一家公司以数据分析员的岗位招聘,我应聘后先进行了一周理论培训,然后是模拟账户考核,我以为这是为后期数据分析报告打基础,后来让我们入资做外汇交易实盘考核,当时说的收入高,通过实盘考核后底薪八千,收益的30%,在公司指定的平台注册账户,并把资金转去了个人账户,去年11月到今年3月先后转了四次共15万左右,后来发现公司不具备外汇交易资质,三月份提出不继续做了,准备把剩余的八千多出金,账户被封了,找公司,公司就说没有把钱转入公司账户,也不承认公司与平台的合作。我想咨询一下,这种算不算虚假招聘,违规操作,我的损失能不能追回?谢谢!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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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分局
管理员:
已电话答复
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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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
投诉:1. 山东xx有限公司法人xx 非法转移德州xx有限公司海外投资资产。 2. 山东xx有限公司违规对外投资。 利用假合同 ,汇出外汇,转移资产。
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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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分局
管理员:
本栏目不受理应当通过检举控告、举报、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途径解决的事宜,如有举报需求,一般应采用信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也可采用面谈等口头形式,向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的外汇局提出.
2026-02-25
投诉建议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18条,已处理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