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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
实名举报:被举报人未知姓名,抖音号:59012**2589,微信号:b**82910,手机号:187**803065,人员在福建,具体城市不详。此人通过抖音平台引流,账号发布视频、展示转账记录,在没有外汇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私下帮他人兑换外币,涉嫌非法买卖外汇。
202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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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分局
管理员:
本栏目主要受理与外汇管理相关的业务咨询类问题以及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不受理应当通过检举控告、举报、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途径解决的事宜。如您发现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可向我分局举报并提供可供查证的证据或线索。
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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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微信公众号期*会(认证主体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9MA***3746G)长期以收费期货期权培训为营销手段,与江西**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伙发布“缠论“主题课程广告,引流学员报名参加由张*主讲、期乐会联合主办的“**缠论“系列培训。期乐会通过其微信公众号、线下活动持续为张*的“东方缠论“培训体系进行营销引流,诱导学员缴纳高额培训费用参加培训。
**缠论交易微信群聊里边中,张*公开诱导群内学员开通** Finance外汇平台账号。周*(FiryChou)在群聊里边发送带返佣参数(shareUserId)的** Finance注册链接,引导学员通过该链接开户。
****缠论游学营线下课现场,张*向全体在场学员公开诱导开通** Finance账号,要求每人入金500美元。所有现场学员均被诱导开通了** Finance账号并入金500美元。现场交易。入金收款方为个人账户。资金未真实跨境汇出,实质为境内资金池运作。张*屡次诱导学员使用1分钟图高频交易外汇黄金,骗取平台手续费。
**平台如从事外汇、黄金保证金/按金,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境外牌照不等于可在我国境内向居民提供按金服务。** Finance外汇平台未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部门批准;
入金走个人/非持牌账户。入金收款方为个人银行卡;未见持牌银行结售汇、未见真实跨境汇出凭证,资金疑似在境内个人卡/境外对敲/平台内部账户循环,属于私自买卖外汇、非法资金结算或按金资金池。
张*实际控制并持股60%的江西**禅文化有限公司、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期乐会“**缠论“小鹅通店铺运营主体)、温州**资产等关联公司,均未取得经营外汇业务的任何许可;
“期乐会“微信公众号运营方未取得经营外汇业务的任何许可;
张*、周*等全部涉案自然人未取得从事外汇业务的相关资质;
期乐会与张昕通过“营销引流→付费培训→诱导开户→高频骗佣“形成完整的非法外汇按金业务合作链条。
培训带单、高频骗佣。张*小鹅通/微信群对商品期货、外汇黄金复盘,喊“1分钟/5分钟”进出;庐山现场要求跟单外汇黄金,频繁开平仓,平台按手数返佣给张*/助理。该模式与1994年证监发字165号所列“以培训为名私自经营外汇按金、误导下单、对赌、吃点、骗资金”高度吻合。
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所谓“**缠论游学营”培训、复盘、开户均在江西省**秀峰“庐味草堂”会议室进行;该地址为现场授课、喊单、演示开户、要求入金、组织实盘交易的物理地点。张*及助理在庐味草堂现场向全体在座学员宣讲RS平台、展示外汇黄金盘面、发放/口述注册链接或邀请码、指导填写开户资料、要求按指定金额入金并进行外汇黄金按金交易。开户指令、入金要求、交易指导均在该会议室作出,属于外汇按金推广、招揽、资金收付安排的行为发生地。
依据《中
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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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分局
管理员:
本栏目主要受理与外汇管理相关的业务咨询类问题以及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不受理应当通过检举控告、举报、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途径解决的事宜。如您发现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可向我分局举报并提供可供查证的证据或线索。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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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江西的人在微信上销售海外来源不明的的各种礼品卡,并且成立了多家公司,涉嫌非法换;洗钱,数额特别巨大!!已经成为了团伙,人员起码有十几个人。
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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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分局
管理员:
本栏目主要受理与外汇管理相关的业务咨询类问题以及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不受理向外汇局提出的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事宜,不受理应当通过检举控告、举报、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途径解决的事宜。如您发现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可向我分局举报并提供可供查证的证据或线索。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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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本人内地居民,人在江西南昌,未出境。2026年5月29日被诱导向** LIMITED微信支付 8000元,资金最终流向**国际。OOLLET LIMITED仅获准在香港境内代收微信,无内地跨境支付资质、无证经营跨境支付、涉嫌非法换汇/二清;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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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分局
管理员:
本栏目主要受理与外汇管理相关的业务咨询类问题以及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不受理向外汇局提出的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事宜,不受理应当通过检举控告、举报、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途径解决的事宜。如您发现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可向我分局举报并提供可供查证的证据或线索。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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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
家人出国后转国外护照,现已回国定居养老,钱以外币形式汇回国内,南昌市**银行江铃支行不让取出,原因是外管局规定一年不能超过两万美金,超过两万美金要告知用途,也配合告知义务后,仍不被认可不让取款。请问这个针对外国人的每年取现金额限制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具体哪个文件?因存入外汇金额较多,按照这个规定可能要取很长时间,现已对生活造成极大困扰。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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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分局
管理员:
此问题已与留言人电话联系,沟通并答复完毕。如有疑问,请咨询0791-86617694,谢谢。
2026-04-07
投诉建议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6条,已处理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