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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举报网址:https://www.*******.app/zh-CN/
子域名:www.*******.app
******.app
crm.*******.app
最新IP地址:******* 位于美国弗吉尼亚阿什本 属*******器(有的时候查询显示保留地址或泛播,即骗子怕被查到通过技术手段来隐藏自身)。国家外汇管理局明确表示未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在国内(香港除外)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即外汇交易,所投诉举报的网址为******外汇交易公司官网,望贵局能联合相关部门,快速查处这些非法外汇交易网站,避免更多受害者受骗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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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分局
管理员:
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以外汇或人民币作为保证金)也属违法行为。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防范外汇按金风险 谨防财产损失》,提示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交易双方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对您反映的情况,我单位将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处理。请远离外汇按金交易,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如发现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可现场反映或邮寄材料,电话020-81322204。
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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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2024年初,原“**在深圳市**开设分支机构,并由其同伙**于深圳市**开设分支机构,大力开展针对A股股票为标的的场外期权业务。**成立公司“**”(现已注销),并由**担任法人,挂上**的招牌公开展业。受限于投资者需通过境外银行卡出入金,由**在国内收受投资人的人民币,并通过地下钱庄的方式转移至境外用于帮客户入金。
**于2024年9月份收购了港交所上市公司**,拟将其更名为“**”,用于为券商场外期权业务开展提供背书作用,以便更有利于其在内地展业。
后因2024年“924”行情A股股市大涨,上述计划才作罢。当时有多家类似的“对赌盘”香港券商暴雷,**只退还了客户一部分的投资本金,随后潜逃至香港定居至今。
2024年12月,**在香港以**证券名义重新开始违规经营场外期权业务,在**”app,并新增了TRS业务,号称能以10倍杠杆购买A股股票。其同伙**在广州成立了“**”,法人依然为**,在广州天河区**办公;在成都成立了“**“,法人为**。考虑到前一年暴雷事件后**曾作为嫌疑人曾被公安局问话,为规避风险,故改为由**替代其原有角色于大陆收受投资者人民币资金。
**于2024年12月份收购了港交所上市公司**后续将其更名为“**”,用于为**提供背书能力,以便于其在内地揽客。
**于2025年6月份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了大陆客户无需境外银行卡,即可在大陆通过大陆银行卡出入金的功能。其入金链接为:https://cz.**。客户只要在网页输入其”**“app的账号密码,并完成相应转账汇款操作,即可成功在APP入金。出金则有用户在app内绑定大陆的银行卡,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如”**“”**“”
”**y“等代为出金。
借助于出入金的便利性,**通过**在大陆杭州、南京等地继续增加分支机构,并为大量不符合资质的客户开设TRS及场外期权交易账户;通过开办讲座、交流会等方式公开在大陆揽客;客户的资金并未真正进入A股市场,**通过赶走盈利能力较强的客户,长期违法侵吞剩余客户的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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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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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已电话反馈情况。如发现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可向属地外汇管理局举报。如向我分局举报,可现场反映或邮寄材料,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37号,联系电话:020-81322204。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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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人:
http://zwfw.safe.gov.cn/asone/servlet/UniLoginServlet这个网站CA证书过期了么?我们登陆进去之后没有显示任何的信息,尝试过edge 谷歌 火狐浏览器,都没有办法打开这个网页,麻烦网络管理员关注一下这个问题。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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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请用“数字外管”平台业务管理员ba重新为操作员分配权限。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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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
你好!想咨询一下关于保险理赔金换汇出境的问题:在国内买了终身寿险,身故受益人是加拿大国籍的儿子,不在国内生活,身故理赔金可以换汇出境给到孩子吗?有金额限制吗?具体办理流程有吗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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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境内个人在境内购买的以人民币计价的保险,受益人为境外个人,如理赔资金真实合法、资金属性合规(不含投资或分红)、用汇需求合理(非主观恶意转移资金),可凭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购汇后汇出。
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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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
外汇局领导,你好,我发现珠海市****科技有限公司或存在严重违法偷税行为,我在职期间被要求日本,意大利,美国等海外客户订单需要通过******有限公司的香港****账户代收全部美金货款,但实际加工出口方确是珠海工厂,其行为未按照“谁出口谁收汇”的的规定,或存在逃汇或虚开发票的风险。
另外,该公司在越南投资建厂时,要求客户尽可能美金支付其货款至香港**账户,后续由其香港账户直接投资越南工厂。该香港账户代收的货款金额未及时或全部转回珠海公司,而是直接投资于其境外工厂,其资金来源或存在非法转移行为。
上述设立离岸账户收汇行为扰乱外汇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恳请贵局核查该司的真实合同、资金流、货物流的“三流一致性”,依法查回非法转移资金并公示处理结果。
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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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如发现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可向属地外汇管理局举报。如向我分局举报,可现场反映或邮寄材料,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37号,联系电话:020-81322204。
2025-10-14
投诉建议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52条,已处理5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