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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您好!
我司是跨境出口电商亚马逊企业,已经取得境外投资备案批准证书,以及发改委批复证书,但是**东莞虎门支行就是不愿意为我司办理ODI证书,投资款也仅为10万元港币,请各级领导协调处理。
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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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贵公司注册地在东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向外汇局东莞市分局咨询,咨询电话:0769-22110329,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
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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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
www.****.com, 提供U***变现平台,不仅是可以变现成人民币,更可以变相成美元,进行提现和消费。平台主要成员,都常驻广州。已经整理了资料,请提供邮箱,可以发送过来。
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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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如发现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可向我分局举报,可现场反映或邮寄材料,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37号,联系电话:020-81322204。
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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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2025年11月本人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后来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资金转入一名叫**的银行卡中,该**自称从事外贸生意,其收到的诈骗款是客户支付的货款。但是按照谁出口谁收汇的原则,**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取境外货款的方式明显违反法律规定。请问我要如何进行举报。该**在出口时使用的是其亲属成立的公司,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是:广州市**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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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如发现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可向我分局举报,可现场反映或邮寄材料,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37号,联系电话:020-81322204。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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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2025年11月本人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后来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资金转入一名叫**的银行卡中,该**自称从事外贸生意,其收到的诈骗款是客户支付的货款。但是按照谁出口谁收汇的原则,**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取境外货款的方式明显违反法律规定。请问我要如何进行举报。该**在出口时使用的是其亲属成立的公司,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是:广州市**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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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如发现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可向我分局举报,可现场反映或邮寄材料,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37号,联系电话:020-81322204。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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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深圳)有限公司(现已注销),由**担任法人,于2024年4月份至10月份期间与香港券商合作,非法从事证券金融业。其法人**在国内收受投资人的人民币,并通过地下钱庄的方式转移至境外用外币帮客户入金。曾被公安机关调查,因去年监管力度不严逃过罪责。
其手机号:**微信号:**
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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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请向外汇局深圳市分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55-25841865。
2025-12-11
投诉建议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48条,已处理4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