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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宗:
我发现义乌国际商贸城一商户,长期使用个人支付宝账户收取所谓外贸货款,还有该商户长期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和支付宝收取国内不相关第三人支付国外客户货款的情况,的这种行为是否违规,如果违规会对其采取何种处罚方式?另外义乌国际商贸城是否有政策允许公司法人使用个人账户或者支付宝、微信收取外贸货款,
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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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分局
管理员:
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六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以通过本人外汇账户收汇、结汇。已电话联系留言人了解具体情况并给予答复指导。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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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是否可以购汇,如英镑100镑,取现2张50英镑,之后放入个人钱币收藏册,用于收藏用途,
请问上面做法是否合法合规?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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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分局
管理员:
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五十五条,境内个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购汇。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八十六条,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已电话联系留言人了解具体情况并给予答复指导。
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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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老师您好,咨询一个问题,我司货出口到孟加拉,然后货款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比如香港打进来,这样的收汇是否可以接受?工行貌似不接受这样的第三方付款,但也没有明确条文说不能这样收汇。如果可以这样收汇我司需要提供哪些文件用来收汇
我司是做服装用商标纽扣出口到孟加拉,孟加拉工厂成衣出口到荷兰。荷兰的成衣下单链较长,比如荷兰下成衣订单给印度金奈,印度金奈的公司(金奈现在人工成本也较高)下单给香港的贸易商,香港的贸易商再下单到孟加拉,这个链条里荷兰印度香港孟加拉四家公司我都认识,我出口商标纽扣到孟加拉工厂,但孟加拉工厂不愿垫资还想避税,所以我的货款可能从印度或者香港打进来。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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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分局
管理员:
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十一条,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银行应通过货贸系统查询企业名录信息和分类信息,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以下简称展业原则)和本指引规定进行审核,确认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逻辑性。已电话联系留言人了解具体情况并给予答复指导。
2025-12-25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165条,已处理16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