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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我有一家小外贸公司,必须需先要到外汇局做外贸名录登记吗?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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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分局
管理员:
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一条规定,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内容,自2024年6月1日起,取消外汇局核准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的要求,改由境内银行直接办理。
因此,若你公司属于小微跨境电商企业,且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时,不需办理名录登记。若超过此额度或不属于小微跨境电商企业,需在发生贸易收支事前,前往具备外汇经营资质银行网点办理名录登记。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咨询0891-6323278。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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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孩子在美国上学,学费和房租加起来差不多7万美元,超过5万了,能买这么多美元汇去吗?谢谢。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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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分局
管理员:
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在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下,个人在具备外汇经营资质银行办理购买并汇出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外汇业务。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咨询0891-6323278。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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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自然人A,户籍西藏拉萨,长期居住在北京,现拟在香港设立公司,用于收购香港公司B的股权,请问自然人A需要在西藏分局办理37号文登记吗?如必须在西藏办理,是否需要本人到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谢谢!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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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分局
管理员:
根据咨询人的描述,因未提及返程投资相关事宜,目前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37号文中关于个人特殊目的公司登记的条件。
关于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相关要求及需提供材料请参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中“8.3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可在国家外汇局西藏分局门户网站上查询。
以上答复供参考,如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咨询电话:0891-6362913。
2024-06-28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4条,已处理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