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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
自然人A,户籍西藏拉萨,长期居住在北京,现拟在香港设立公司,用于收购香港公司B的股权,请问自然人A需要在西藏分局办理37号文登记吗?如必须在西藏办理,是否需要本人到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谢谢!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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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分局
管理员:
根据咨询人的描述,因未提及返程投资相关事宜,目前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37号文中关于个人特殊目的公司登记的条件。
关于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相关要求及需提供材料请参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中“8.3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可在国家外汇局西藏分局门户网站上查询。
以上答复供参考,如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咨询电话:0891-6362913。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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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纪星:
您好我是一名研究生,在做服务业贸易的相关研究。项目需要获取西藏2013-2022年服务业贸易进出口分类别(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差额,旅行差额,建设差额,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娱乐和文化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或服务)年度借贷方差额数据。想问贵局能否提供,感谢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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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分局
管理员:
感谢您的咨询。外汇局不统计服务贸易分行业进出口数据,仅掌握服务贸易项下的涉外收支数据。如有疑问,请致电0891-6323278详细咨询。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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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
因留言人不愿意公开留言内容,此处留言信息略。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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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分局
管理员: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汇综发〔2022〕62号)第八条规定:“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期限为自公开之日起1年,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期限届满的,不再对外公开。”请您判断处罚信息是否为公开超期一年而无法查到公开的处罚记录。
2023-07-13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3条,已处理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