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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你好,我需要2010年——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服务贸易(而非货物贸易)分类进出口相关数据。该数据应该包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产业中)细分行业的、(每个细分行业的)对外服务贸易分类进出口额的相关数据。该数据仅用于论文科研,不做任何商业用途。
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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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管理员:
已进行电话回复。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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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您好,我需要2010年——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服务贸易(而非货物贸易)分类进出口相关数据。该数据应该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产业中)细分行业的、(每个细分行业的)对外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的相关数据。该数据仅用于论文科研,不做任何商业用途。
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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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管理员:
已进行电话回复。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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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出口货物(不退税),是不是可以不收汇,有没有相关政策?还是只要出口就必须收汇?
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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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管理员:
一是根据现行外汇管理要求,企业出口后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或按规定存放境外,并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外汇管理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是对于自营类边境小额贸易出口业务、参与代理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代理出口业务,企业应遵循上述要求及时、足额收汇,同时应确保交易单证所列的交易主体、金额、性质等要素与其申请办理的外汇业务相一致。三是对于确不能收汇的边境小额贸易代理出口业务,辖内企业应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且必要时根据属地外汇局要求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26-04-02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18条,已处理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