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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
中国**公司的董事为内地居民,股东为**人,未办理任何ODI登记业务,请问**公司能否在境内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FDI登记业务?
202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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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分局
管理员:
答:您好!您留言所询问题较为复杂,需要与您具体沟通,但根据您提供的联系方式,我分局无法联系到您本人,建议您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便于我分局联系解答,也可致电022-23209129进行咨询。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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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下列外汇资金,无需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其中(三)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这里的发生在境外应该如何理解,我们之前和境外签订了进口合同,现在我方要取消,境外要求我们赔偿违约的损失,包括准备的物料和运输费用,这种赔偿算是发生在境外吗?可以免于税务备案吗?
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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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分局
管理员:
答:由于该问题较为复杂,已与留言人电话沟通解答。后续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22-23209506、022-23209508。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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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您好! 我是***国籍,在中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身份证。我在20**年由*国总公司派往天津担任独资公司总经理, 同年*月起一直在天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我的工资是由***公司每月发放到我在***银行的账户。我有***公司的收入证明,工资表和天津税务局这些年来的全部个人所得税证明。我和我爱人都是*藉华人,希望退休后继续在中国天津生活,因此想在**区买一套住房。因为我这些年的收入都存入***银行账户,如果我从***汇入我在中国银行账户**万*元(约**万*元),请问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谢谢!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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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分局
管理员: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7.11章节,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所涉资金汇入及结汇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外汇资金结汇后应直接划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人民币账户或二手房转让方的人民币账户。所需申请材料包括外国公民有效身份证明、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等交易真实性证明、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非居民在所在城市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购买现房及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产权登记证明文件)等。其他事项可与经办银行具体对接。后续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22-23209129。
2025-06-12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85条,已处理8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