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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
我咨询一哈,境内居民个人收到境外的投资收益(利润)外汇。需不需要申报或登记备案?有没有金额档次,我查询好像超过5万美金,就需要申报,这方面有没有指导细则进行查询?
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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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你所咨询的问题需进一步了解更多信息后才能进行合理判断。建议您拨打外汇局咨询热线进行详细沟通,联系电话:028-85261002
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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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尊敬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相关负责同志:
您好!
本人系个人,不涉及任何投资、经营或资本运作,仅就个人依法处置境外自有房产形成的资金汇入问题进行政策咨询
我名何**,是一名*岁的中国公民,现居住在英国*。现就本人依法出售英国房产并将所得资金汇回中国用于养老生活一事,向贵局作真实情况说明,并恳请贵局基于事实、法律与人道关怀原则,对本人情况给予明确指导或专案处理。
我在英国合法居住、工作生活了二十年。近期,我丈夫不幸去世。我自己因年龄、身体状况及安全原因,已不具备继续在海外独自生活的现实条件。我在英国既无直系亲属照应,也无长期稳定收入来源,继续滞留海外将面临实际生存风险。
我现在想卖掉我唯一的居住的房产,把卖房所得资金(约*万镑)寄回中国成都,作为我的养老资金,自己回中国成都养老。
我咨询了中国*成都分行和成都*银行,都称必需是“继承遗产”的资金才能汇回中国。而我这准备卖掉的房产,是我和我已逝丈夫在多年婚姻与生活中所形成、我和已逝丈夫共同联名拥有。依据英国法律,一方去世后,房产自动依法归属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所以我卖掉房产的资金,并非遗产、并非继承。专业房产律师只能依法认定其为个人售房所得资金。因此,银行以“仅遗产资金方可汇回”为由,拒绝或回避办理,致使我陷入制度适用上的实际困境。
我完全理解并支持国家对跨境资金流动的严格管控,其目的是防范洗钱及不明资金非法流动。然而,我的情况显然不属于国家需要防范的对象。若仅因我出售的是个人房产而非遗产形式,便在事实上阻断我的回国资金通道和回国养老计划,将导致我在现实层面陷入被迫滞留海外、孤立危险,困难无援,有国不能回的无比艰难境地。
我愿提供英国房产出售过程中由执业律师依法出具的相关交易文件
银行结算清单
证明本人依法处分该房产的材料
合法取得售房款项的材料
恳请贵局本着实事求是、依法管理、兼顾人道关怀的原则,就我的实际情况在现行法律与政策框架下给予中国银行成都分行或成都建设银行明确、可操作的指导意见。
恳请贵局理解我作为一名年老、丧偶、独自身处海外中国公民的真实处境,避免因制度适用上的偏差,造成本人现实生活上的不可承受后果。
谨此说明,恳请回复与指导。(邮箱:lh**@outlook.com)
此致
敬礼!
申请人:何**
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510**
中国护照号码和姓名:EJ**
电话号码:+86**
邮箱:**@outlook.com
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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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较为复杂,需了解更多信息后才能进行综合判断。我分局多次拨打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均无法接通。建议您拨打外汇局咨询热线进行详细沟通,联系电话:028-85261002.
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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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如何查询以前年度的涉外收入申报单?银行反馈:银行端也仅能在外管系统中查询一年内的申报记录,因业务需求需要追溯,请协助解答,谢谢。
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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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分局
管理员:
若采用纸质或电子凭证申报方式,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再次打印申报单;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外汇局和经办银行仅能提供查询申报要素信息服务。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28-85261426.
2026-02-04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59条,已处理5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