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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江萍:
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采购货物,放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进境备案清单,之后货物直接卖给金外客户,有出境备案清单,这种属于离岸转手买卖还是保税区贸易?本人在《跨境金融监管研究》公众号2024年12月4日发布的文章:国务院国资委回复:什么是两头在外的贸易?中看到说这种贸易方式属于离岸转手买卖,究竟哪种才是正确的,希望得到回复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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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分局
管理员:
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从非居民处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转售该货物,但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交易。留言人所述贸易模式不属于离岸转手买卖贸易,已与其电话联系,并告知离岸转手买卖贸易相关政策规定。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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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女士:
请问企业需要对印度子公司做借款,可以申请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吗?这个业务是否需要先获得发改委和商委的批复?谢谢。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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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分局
管理员:
境内企业对境外子公司境外放款前,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放款登记,登记完成后企业可向银行申请开立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及资金汇兑手续,该类业务无需获得发改委和商委的批复。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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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女士:
请问外企投资境内企业,境内企业办理增资流程时是否需要同时办理外商直接投资备案(FDI备案)?如果需要办理FDI备案,请问怎么办理呢?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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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分局
管理员:
你公司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及时到宁波辖内银行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并购登记手续,即FDI登记,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并附《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
2.营业执照(增资后)。
3.外国投资者以其合法所得在境内投资新设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凭证(如《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企业按规定无需提交的除外)。企业税务备案采用电子化方式的,可由银行在网上核验相关电子化税务凭证。
4.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企业还需提供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025-03-24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32条,已处理3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