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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
尊敬的外汇局老师,您好:
我是B企业的财务资金管理人员。现就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框架下的一项内部资金流转操作,向贵局咨询合规性问题。具体背景及业务情况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与资质
A企业为大型跨国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40余家),B企业是A企业持股比例超70%的境内控股子公司。
2024年初,A企业已取得外汇局下属省级分局核发的《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备案通知书》,B企业已作为“境内成员单位”完成备案。
二、业务场景与交易事实
(一)资金现状:B企业主营加工服务,服务对象多为境外及保税区客户,主要收入为美元,因此B企业账面有充裕的经常项目美元资金。同时,B企业日常经营中存在人民币资金缺口。
(二)借款与还款操作:为满足经营需要,A企业向B企业提供人民币借款。在B企业后续向A企业偿还该笔借款时,B企业直接向A企业支付美元,并按照汇入当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本息进行账务核算,从而结清该笔人民币债权债务。
三、企业的内部合规评估
就上述“人民币借款、美元偿还”的操作,我司内部初步评估认为:
(一)资金来源合法:B企业支付的美元均来源于真实的经常项目经营所得。
(二)操作符合申报规范:资金划转按照规定通过银行办理了国际收支申报,签署《境内汇款申请书》,附言标注为“经营项目外汇资金归集现汇”,符合资金池相关规定。
(三)未造成外汇流失:此操作本质上是结清集团内部的债权债务,相关美元和人民币资金均流转于境内成员企业账户之间,不存在资金非法跨境流出。
(四)商业合理性:本质上是企业依托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资质,综合规划集团内部资金、降低整体汇兑与资金成本的常规运营操作。
我司认为上述操作不存在规避结汇、购汇及跨境收支监管的情形。
四、咨询诉求
为确保我司业务绝对合规,特向贵局请示:
在此类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框架下,境内成员企业之间发生人民币借款,但由借款方使用自有经常项目美元结汇或直接以美元原币种偿还(跨币种抵债),此种操作是否完全符合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被认定为变相规避结汇、购汇、跨境收支等的风险?
恳请贵局予以指导为盼,感谢!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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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分局
管理员:
现已和企业相关人员取得联系,了解到该企业适用的资金池版本为普通版本(汇发〔2019〕7号版本)。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9〕7号),目前该企业提出的“境内成员企业之间人民币借款、美元偿还”的操作暂无条款支持。企业人员表示理解和认同。
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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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
背景:实控人为美国公司或欧洲公司的香港非上市公司(不属于特殊目的公司),如果想对境内关联公司的员工发行统一的股权激励计划(在这个计划项下,员工会获得香港非上市关联公司的受限股份,员工只可获得股份对应的分红权和售出的经济利益,没有投票权或其它股东权利;并且股份是免费发放给员工,境内员工没有资金需要汇出)。问题:1. 在无法满足汇发7号文与37号文的条件的情况下,境内员工参与前述香港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需要办理什么外汇登记、备案或批准手续吗?如果要,怎么办理?2. 员工获得的激励股权的收益(分红或售出股份的经济利益)从香港直接汇入给境内员工的个人账户,按照什么性质申报(股权激励收益吗)?外汇收入申报时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吗?3. 员工获得的激励股权的收益(分红或售出股份的经济利益),是否可以留在香港或境外,不汇入大陆账户?如果不能,具体违反了什么外汇规定?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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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分局
管理员: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7号),只有境内个人参与的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才能在外汇局办理备案登记,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暂无相应外汇法律法规支持。
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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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
您好,国内客户为中外合资企业BAIC,其外方股东M将其在国内注册的若干商标授权许可给BAIC使用,按照约定应当支付商标许可费用。M为加拿大企业。若一次性支付许可费用超过500万元,关于基础材料审查中需要准备什么?是否仅有商标许可合同、有效的注册商标凭证即可?是否须有备案通知书?非贸付汇过程中,需要履行怎么的审批或报备流程?
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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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分局
管理员:
已电话联系咨询人,该律师事务所拟以美元形式支付留言中所提商标许可费用。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具有真实、合法交易基础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在银行办理,由银行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核,涉及纸质或电子的交易单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通行商业惯例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交易标的、主体、金额等要素的合同(协议);发票(支付通知)或列明交易标的、主体、金额等要素的结算清单(支付清单);其他能证明交易真实合法的单证。你公司向境外企业支付的商标许可费用属于服务贸易资金,无需向外汇局备案,请直接至银行办理,由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
2026-05-11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192条,已处理18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