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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香港子公司在柬埔寨投资设立公司,需要履行什么审批手续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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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分局
管理员:
根据现行外汇管理规定,银行在为境外投资标的企业做主体信息登记时,应登记《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上“投资路径(仅限第一层级境外企业)”一栏中的企业。银行需在备注中注明最终目的公司包含名称、所在地、中方投资额以及出资方式在内的相关情况。其他事项请咨询商务和发改部门。
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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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士:
我们公司的新加坡母公司,之前转让了其持有的境内某公司股权给一个香港公司和一个境内公司,获得3000万的转让款。原本计划是将这笔款项直接汇入我们在境内的孙公司账户,作为对该孙公司的增资款。但由于无法办理外汇部门的审核登记,现在这笔款项只能作为该孙公司账面上对境外母公司的应付款。
1.新加坡母公司将其股权转让款直接汇入境内孙公司账户的行为,是否合规?如果不合规,请问应该如何处理这笔款项,才能符合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2008修订)》的相关规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否必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有没有其他无需批准的例外情况?)
2.我们理解,新加坡母公司汇入境内孙公司的款项相当于是一笔外债,是否需要进行外债登记?如果需要进行登记,请问具体的登记流程是什么?
3.由于审批登记未完成,后续新加坡母公司的股东(也是境内孙公司的100%股权持有者)另行出资3000万汇入境内孙公司银行账户作为增资款项。这笔款项的汇入和之前的股权转让款汇入,在外汇管理上有何不同?是否也需要进行特定的审批或登记?
4.针对目前境内孙公司账面上对新加坡母公司的应付款,我们计划通过债务清理的方式解决,即由新加坡母公司指定境内孙公司向另一家境内公司支付应付款。请问这种债务清理的方式在外汇管理上是否合规?是否需要办理额外的审批或登记手续?
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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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分局
管理员:
FDI企业增资,以股权转让所得和境外汇入外汇方式都是可以的,只是办理登记时出资方式的选择不一样。已电话与咨询者进行了沟通解释。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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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我要到银行存11,000美元的现钞,原来银行的取款回单只有9000元,当日能到另一家银行一次性存入吗?
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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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分局
管理员:
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第八十七条,个人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海关申报单》或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因此,您若需一次性存入11000美元现钞,无论是在哪家银行办理,均需提供对应金额的取款回单或是经海关签章的《海关申报单》办理。
2025-04-18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199条,已处理18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