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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境内仓单转卖交易编码是填什么?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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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分局
管理员:
根据《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汇发〔2014〕21号印发),货物存放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但所有权在居民和非居民之间进行转移而产生的涉外收付款应申报在“12103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项下。除进出二线关境货物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仓单买卖外,如货物的所有权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了转移,但货物未发生实际跨境,或货物虽发生跨境但无需报关,该类货物贸易项下的涉外收付款应纳入间接申报,通常情况下申报在“122-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相应项下。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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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
请问境内居民个人从境内非居民机构处收到的款项,币种美元,金额未超过1万美元是否需要录入申报信息,比如交易编码交易附言等。之前说的个人1万美元以下免申报具体包含哪几类情况,或者说哪些情况不包含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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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分局
管理员:
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号)第八条“对单笔交易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1万美元)的居民个人涉外收付款,实行限额下免申报,即居民个人申报主体可免填涉外收付凭证(含纸质凭证和电子凭证)中的申报信息”。境内居民个人从境内非居民机构收到的单笔金额未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业务(不限币种),按规定可免申报。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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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
请问境内个人从境内非居民机构(nra账户)收到的工资款项,款项是美元,但金额未超过1万美元是否需要申报?如果是人民币是否需要申报?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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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分局
管理员:
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号)第八条“对单笔交易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1万美元)的居民个人涉外收付款,实行限额下免申报,即居民个人申报主体可免填涉外收付凭证(含纸质凭证和电子凭证)中的申报信息”。境内居民个人从境内非居民机构收到的单笔金额未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业务(不限币种),按规定可免申报。
2025-06-25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53条,已处理5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