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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女士:
我公司与境外企业A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并向其支付100%预付款,预付款结清后,境外企业A与我司沟通,货物由其提供原材料,委托境内B企业加工成品,故合同约定的货物由境内B企业通过境内发货给我司,要求我司将买卖合同的价款拆分为加工费及材料款,加工费由我司直接付给境内B企业,材料款由我司通过国际汇款付费境外企业A。
我想咨询这种付汇方式妥否?因为我们公司预付款出境后货物由境内B企业直接运输给我们,不会有货物从境外A企业发过来,不会有进口报关单。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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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管理员:
根据“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的原则,该批货物项下与境外企业A之间的加工费及材料费均应由境内B企业进行收付,贵公司与B企业仅是境内交易,应支付货物的人民币货款,不能向境外企业A支付材料款。
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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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
我公司是从事来料加工的企业,原料由境外公司提供,原材料进口时已报关为“来料加工”(不付汇进口),现经海关批准,来料加工转内销,我公司已新增内销报关手续,并以“加工贸易内销”重新申报进口,并完成补缴关税和增值税。
现在我公司将转内销的产成品销售给境内的企业,请问对应货物的材料款可以由境内的买家直接付给境外公司吗(境内买家只付加工费给我公司)?即原材料款项部分我进口境内买家付汇?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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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管理员:
来料加工料件转内销后,海关重新出具的进口报关单中“境内收货人”可根据相关规定向境外公司支付料件货款。
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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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公司新开设出口蔬菜业务,想咨询一下外汇管理局备案的事宜。
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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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管理员:
新开设出口业务企业在收取出口货款前,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该业务由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贵公司可前往具备外汇资质的银行网点办理该业务。
2025-12-02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18条,已处理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