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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我行有一企业客户外债签约币种是USD,提款币种是JPY,现该笔日元外债已全额清偿,由于折算率问题导致外债控制信息表中的外债余额为负数的几十万美元,我行在进行外债注销登记时复核界面显示的协议类型是“外债担保不良资产”,请问这种情况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提及的“由于扣划手续费等合理原因导致未偿余额不为零,银行能够核实并确定未偿余额不为零的原因合理”的情形可以由银行办理注销登记?还是说这种情况需要到外汇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烦请帮忙解答,谢谢。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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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日前您在电话沟通中告知,您所询问题系某外债已全额清偿,但因资本项目系统折算率影响,该外债在资本项目系统中相关未偿余额为负数情况下,如何办理外债注销。
若有证据证明上述外债已清偿完毕,且资本项目系统中相关外债未偿余额为负数系系统折算率影响产生,您可根据《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汇发〔2024〕12号)第9.2.3条有关未偿余额为零且不再发生提款的外债可在银行办理相关注销登记的规定,为上述外债办理注销登记。资本项目系统相关协议类型显示为“外债担保不良资产”,不影响您按前述情形办理业务。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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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
福州证券营业部有一位客户为是B股上市公司高管持有该公司股票,现在客户要求把股票现金分红约20万美元转取至个人账户,因为客户人在上海,因此需要上海营业部办理此项业务。我部将外币划转至上海营业部账户,后由客户持上海本地开户的中国银行卡临柜办理取款,涉及客户跨地区取款,请问外管局在这类业务监管方面是否可行,是否符合外管局相关监管要求?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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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您咨询的福州营业部通过上海营业部向B股交易客户划转资金事项,不属于外汇局管辖范围,建议您询相关有权部门。
此外,证券公司向B股交易客户划转相关B股交易资金,应符合有关B股资金账户收支范围等外汇管理规定。若您需了解相关具体规定,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查阅《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有关内容。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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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境内A公司控股的境外B公司,拟进行境外再投资,收购境外C公司股权,金额在3亿美元以上,属于非敏感行业。资金来源部分为B公司自有资金,部分为银行贷款。请问,如果是境内银行向境外B公司发放贷款,是否仍可认定为境外再投资?如果部分资金来自于境内银行向境外B公司发放的贷款,是否需要办理事前的ODI登记手续?
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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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日前您在电话沟通中告知,境外B公司收购境外C公司股权属于B公司自身投资行为,与境内A公司无关,且此前A公司已办理对B公司境外投资相关ODI登记手续。
根据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境内银行向境外B公司发放贷款,属境内银行境外贷款业务,与B公司上述收购行为是否可认定为境外再投资无关。境外B公司使用境内银行贷款收购境外C公司股权,不属于境内A公司境外再投资,A公司无需就B公司上述股权收购行为办理ODI变更登记。
2025-06-05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68条,已处理6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