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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我司在境外成立一个承包工程项下分公司,我司给分公司支付一笔钱用于其在境外的日常运营,根据《关于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相关政策问答》,这个分公司是不是就不用做ODI登记?那么这笔钱我凭使用计划预算表等支付,是否按621016申报?那么在日后资金划回的时候,怎么区分划回部分是否在投资额以内?(分公司无注资)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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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分局
管理员:
按照《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相关规定,若境内承包方未将工程委托给其他机构且该分公司非新设立,对该分公司支付营运费支出可报“621013-对境外子公司增资”;若分公司为新设立,可报“621011-新设境外子公司资本金汇出”。其他问题已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进行完整解答。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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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
尊敬的外管局老师,你们好。想要咨询一下,《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
请问这一规定是否有变化?
也即:境外个人购汇没有额度限制,但结汇受5万美元限制,境内个人购汇、结汇都受5万美元限制。
想请问目前是否仍是这样。谢谢各位老师!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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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分局
管理员:
为避免产生歧义,已于2025年5月8日与咨询人电话沟通,相关问题已解答。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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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咨询中国境内自然人 进行外管37号文登记问题。本人准备设立一个特殊目的公司(开曼公司),该特殊目的公司(开曼公司)未来会在美国上市,该公司用作向境外募资用途,本人境内没有任何权益,设立公司仅需要0.1美元注册资本,该金额由代理公司垫付。本人已去银行申请37号文登记,银行回复本人不具备登记条件,不予登记。请问本人是否需要在该开曼公司境外上市融资前,进行37号文登记。如需要,请问如何完成?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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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分局
管理员:
您好,为避免歧义,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进行完整解答。
2025-05-08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716条,已处理71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