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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2-0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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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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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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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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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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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 1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若干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某中外合资企业从国外进口了一批货物,提货后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经交涉,国外出口商同意支付赔偿款,该公司在收到国外出口商赔偿款后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赔偿性质的非资本转移,计入横栏“1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4外资机构”。
案例2:境内某中资企业向国外出口一批货物,已经收到货款并结为人民币资金使用,后外方发现货物质量有暇疵,提出索赔。经协商,该企业同意赔偿,并经外汇局审核同意后,购汇支付赔款,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支付赔偿款,计入横栏“3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3 中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