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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0000232-7-2021-0049
  • 分       类:
    外汇检查与法律适用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1-02-10
  • 名       称:
    违规案例:中国工商银行东兴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东兴支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
  • 文       号:
违规案例:中国工商银行东兴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东兴支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

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中国工商银行东兴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东兴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边境互市贸易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两家银行责令改正,分别处罚没款92.92万元和91.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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