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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080297-1-2021-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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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通知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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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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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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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版)》修订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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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为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切实履行好金融外汇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任务,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顺应陕西外贸进出口稳步增长和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的趋势,满足涉外主体对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越来越旺盛的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政策修订形成《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版)》(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修订后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了试点方案。一是调整试点业务,包括将退汇和离岸转手买卖纳入实施优化单证审核的业务范畴,允许在银行直接办理服务贸易项下特殊代垫或分摊业务,《税务备案表》可事后审核;二是放宽异地企业、跨国公司成员企业的试点条件;三是放宽银行开展试点业务的收支规模条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1年5月11日前,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并在信封上注明“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修订征求意见”字样。如有提出意见的,请随函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邮寄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49号904室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邮编:710075)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