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4-10-29 打印本页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荷兰银行有限公司(ABN AMRO Bank N.V.)在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开立一个QFII人民币特殊账户。同时明确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应督促荷兰银行有限公司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限定的人民币特殊账户使用范围使用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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