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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511897-2-2020-0106
  • 分       类:
    其他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2-05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外汇业务办理倡议书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外汇业务办理倡议书

各有关服务对象: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有关部署,做好疫情期间外汇服务工作,鼓励“不见面、网上办”,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向广大银行、企业和个人发出如下倡议:

1.外汇局推出“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非现场渠道,办理名录登记 、贸易信贷报告登记外债登记、股权激励、境外上市等外汇业务,请有关社会主体优先选择以上方式办理业务。

2.贸易信贷报告、外债登记、股权激励、境外上市业务倡议网上办,具体操作流程可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页面的“常用下载”栏目,查看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用户手册、数字外管平台用户手册;外债登记网上办理流程可扫描二维码(见附件一)。

3.名录登记、变更业务建议选择网上办或邮寄办。其中,网上办理流程可扫描二维码(见附件二);邮寄办理所需业务表格请登陆国家外汇局青岛市分局网站(http://www.safe.gov.cn/qingdao/),在首页业务指南中,按照服务指南要求的对应清单,下载所需表格进行材料准备,并根据注册所在地邮寄至所属外汇局(见附件三)。

4.对于B类企业超额度登记、超期限或非原路退汇登记等暂无法网上办理的业务,请先电话咨询相关办理要求,并根据咨询情况选择邮寄办、预约办或发送资料至相应邮箱(见附件三)等方式。

5.其他业务办理请先致电所在地外汇局(见附件三)。

6.各银行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的有关要求,简化便利支持疫情防控相关外汇业务。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外汇局联系沟通。

疫情防控事关重大,让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战胜困难!感谢各界的理解与配合!

附件一:外债登记网上办理流程二维码

 附件二:名录登记网上办理流程二维码

附件三: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附件一:外债登记网上办理流程二维码

附件二:名录登记网上办理流程二维码

附件三: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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