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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151430-6-2018-0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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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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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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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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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业务政策释疑(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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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业务政策释疑(五)
银行发现报送到外汇局的国际收支申报信息错误应当如何修改?
答:国际收支申报数据分为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对于相关数据的修改,应当遵循“在哪录入,在哪修改”的原则,按照《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和三十八条的规定,基础信息错误,应当在银行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中修改;申报信息错误,应当在录入申报信息的系统中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