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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601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788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878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582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73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3784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628亿元。 2020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043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6611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0040亿元,初次收入逆差6776亿元,二次收入顺差642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6991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87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0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93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8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91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573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46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98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33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45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99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9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034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80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0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14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59亿SDR,服务贸易逆差20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402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73亿SDR。 按SDR计值,2020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125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817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05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736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93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0年四季度 2020年全年 1. 经常账户 1 8,601 20,437 贷方 2 58,732 207,292 借方 3 -50,130 -186,855 1.A 货物和服务 4 10,911 26,571 贷方 5 54,032 188,526 借方 6 -43,122 -161,955 1.A.a 货物 7 12,788 36,611 贷方 8 49,565 172,337 借方 9 -36,777 -135,726 1.A.b 服务 10 -1,878 -10,040 贷方 11 4,467 16,189 借方 12 -6,345 -26,229 1.A.b.1 加工服务 13 217 876 贷方 14 226 910 借方 15 -9 -34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2 296 贷方 17 136 528 借方 18 -64 -232 1.A.b.3 运输 19 -501 -2,629 贷方 20 1,186 3,892 借方 21 -1,688 -6,521 1.A.b.4 旅行 22 -1,701 -8,022 贷方 23 206 984 借方 24 -1,907 -9,005 1.A.b.5 建设 25 128 314 贷方 26 282 869 借方 27 -154 -555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95 -481 贷方 29 110 370 借方 30 -205 -851 1.A.b.7 金融服务 31 19 66 贷方 32 82 294 借方 33 -63 -22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96 -2,014 贷方 35 155 589 借方 36 -651 -2,603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32 403 贷方 38 716 2,675 借方 39 -585 -2,27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81 1,360 贷方 41 1,306 4,835 借方 42 -925 -3,47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0 -137 贷方 44 19 70 借方 45 -59 -207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73 贷方 47 42 173 借方 48 -36 -246 1.B 初次收入 49 -2,582 -6,776 贷方 50 4,013 16,195 借方 51 -6,595 -22,971 1.C 二次收入 52 273 642 贷方 53 686 2,571 借方 54 -413 -1,92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8,601 -13,762 2.1 资本账户 56 3 -6 贷方 57 4 11 借方 58 -1 -17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8,604 -13,75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6,976 -11,878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3,784 6,991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944 -7,553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5,728 14,544 2.2.2 储备资产 64 -1,628 -1,878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4 7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56 -132 2.2.2.4 外汇储备 68 -1,567 -1,753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6,67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 2020年全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0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0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0年四季度 2020年全年 1. 经常账户 1 1,302 2,989 贷方 2 8,889 30,134 借方 3 -7,587 -27,145 1.A 货物和服务 4 1,651 3,885 贷方 5 8,178 27,412 借方 6 -6,527 -23,527 1.A.a 货物 7 1,936 5,338 贷方 8 7,502 25,060 借方 9 -5,566 -19,722 1.A.b 服务 10 -284 -1,453 贷方 11 676 2,352 借方 12 -960 -3,805 1.A.b.1 加工服务 13 33 127 贷方 14 34 132 借方 15 -1 -5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1 43 贷方 17 21 77 借方 18 -10 -34 1.A.b.3 运输 19 -76 -381 贷方 20 180 566 借方 21 -255 -947 1.A.b.4 旅行 22 -257 -1,162 贷方 23 31 142 借方 24 -289 -1,305 1.A.b.5 建设 25 19 46 贷方 26 43 127 借方 27 -23 -81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4 -70 贷方 29 17 54 借方 30 -31 -123 1.A.b.7 金融服务 31 3 10 贷方 32 12 43 借方 33 -9 -33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75 -292 贷方 35 24 86 借方 36 -99 -37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0 59 贷方 38 108 389 借方 39 -88 -330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58 198 贷方 41 198 702 借方 42 -140 -504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 -20 贷方 44 3 10 借方 45 -9 -3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 -11 贷方 47 6 25 借方 48 -5 -36 1.B 初次收入 49 -391 -990 贷方 50 607 2,348 借方 51 -998 -3,339 1.C 二次收入 52 41 94 贷方 53 104 373 借方 54 -63 -27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302 -2,040 2.1 资本账户 56 0 -1 贷方 57 1 2 借方 58 0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302 -2,03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056 -1,759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573 1,034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94 -1,096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867 2,130 2.2.2 储备资产 64 -246 -280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9 -19 2.2.2.4 外汇储备 68 -237 -262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949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0年全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0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0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0年四季度 2020年全年 1. 经常账户 1 914 2,125 贷方 2 6,241 21,670 借方 3 -5,327 -19,545 1.A 货物和服务 4 1,159 2,766 贷方 5 5,741 19,714 借方 6 -4,582 -16,948 1.A.a 货物 7 1,359 3,817 贷方 8 5,267 18,019 借方 9 -3,908 -14,202 1.A.b 服务 10 -200 -1,051 贷方 11 475 1,695 借方 12 -674 -2,746 1.A.b.1 加工服务 13 23 92 贷方 14 24 95 借方 15 -1 -4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 31 贷方 17 14 55 借方 18 -7 -24 1.A.b.3 运输 19 -53 -275 贷方 20 126 407 借方 21 -179 -682 1.A.b.4 旅行 22 -181 -841 贷方 23 22 103 借方 24 -203 -945 1.A.b.5 建设 25 14 33 贷方 26 30 91 借方 27 -16 -58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0 -50 贷方 29 12 39 借方 30 -22 -89 1.A.b.7 金融服务 31 2 7 贷方 32 9 31 借方 33 -7 -2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3 -210 贷方 35 17 62 借方 36 -69 -272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4 42 贷方 38 76 280 借方 39 -62 -238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0 143 贷方 41 139 506 借方 42 -98 -363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14 贷方 44 2 7 借方 45 -6 -2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 -8 贷方 47 4 18 借方 48 -4 -26 1.B 初次收入 49 -274 -709 贷方 50 426 1,687 借方 51 -701 -2,396 1.C 二次收入 52 29 67 贷方 53 73 269 借方 54 -44 -202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914 -1,442 2.1 资本账户 56 0 -1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0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914 -1,44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741 -1,249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402 736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07 -788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609 1,524 2.2.2 储备资产 64 -173 -193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6 -14 2.2.2.4 外汇储备 68 -167 -180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682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 2020年全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0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0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1-02-25/xizang/2021/0225/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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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四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0年我国国际收支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989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继续处于合理区间,跨境资金双向平稳流动,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一是货物贸易保持较高顺差。2020年,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为5338亿美元。其中,出口同比增长4%,进口与2019年基本持平,均明显好于预期。分季度看,货物贸易顺差呈现出先降后升的走势:一季度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暴发,顺差规模明显回落;二至四季度,通过采取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我国率先复工复产,弥补全球产出缺口,顺差较快恢复。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收窄。2020年,服务贸易逆差1453亿美元,同比下降44%。其中,旅行逆差1162亿美元,同比下降47%,主要是在疫情影响下,跨境出行受限,旅行收支大幅萎缩。 三是直接投资延续较高顺差,证券投资双向交易活跃。2020年,直接投资顺差1034亿美元,同比增长78%,其中对外直接投资1096亿美元,同比增长12%,境内主体对外投资保持理性有序;来华直接投资2130亿美元,同比增长37%,表明境外投资者看好我国经济长期发展潜力。证券投资项下双向流动更加活跃,对外证券投资和来华证券投资均表现为增长。 总体来看,我国正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积极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有利于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2021-02-25/xizang/2021/0225/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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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跨境业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2021-02-04/xizang/2021/0204/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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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召开2021年西藏辖区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西藏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人民银行、外汇局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王春桥行长作西藏辖区人民银行工作报告,普布次仁副局长作外汇局西藏分局工作报告,其他行领导就分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021-01-15/xizang/2021/0115/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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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正式数和2021年3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如何? 答:2021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94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8%,仍处于合理区间;跨境双向投融资均较为活跃,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一是货物贸易保持较高顺差。2021年一季度,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良好成效,外贸运行保持增长态势,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187亿美元。其中,出口6942亿美元,同比增长49%;进口5755亿美元,同比增长29%。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收窄。2021年一季度,服务贸易逆差222亿美元,同比下降53%。其中,旅行项目逆差242亿美元,同比下降42%。主要原因是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出境旅行依然低迷,以及2020年初旅行支出基数相对较高。 三是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2021年一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757亿美元,其中,外商来华直接投资976亿美元,显示境外投资者对我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我国对外直接投资219亿美元,保持平稳有序。 四是跨境双向证券投资均较活跃。2021年一季度,我国对外证券投资717亿美元,境外对我国证券投资752亿美元,相关投资活跃,反映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较好满足了境内外投资者资产配置需求。 当前,全球疫情防控和经济金融形势仍面临较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但我国经济运行稳中加固、稳中向好,有助于我国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的格局。 问:2021年3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2021年3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继续保持稳健,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规模增加。 一是对外金融资产总规模增加。2021年3月末,我国对外资产88776亿美元,较2020年末增长2%。其中,直接投资资产24319亿美元,增长0.8%;证券投资资产9658亿美元,增长7.3%;对外存贷款等其他投资资产21662亿美元,增长7.5%;储备资产32971亿美元,规模继续位列全球第一。 二是对外负债总规模增加。2021年3月末,我国对外负债67375亿美元,较2020年末增长2.8%。其中,直接投资负债32386亿美元,增长1.9%;证券投资负债20289亿美元,增长3.8%;吸收存贷款等其他投资负债14596亿美元,增长3.7%。 2021-06-29/xizang/2021/0629/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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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3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1年一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1年一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稳步增长。截至2021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5266亿美元,较2020年末增长1258亿美元,增幅5%。外债增长主要由境外投资者增持境内人民币债券等推动。 外债结构进一步优化。从外债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43%,较2020年末上升1个百分点;从外债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5%,与2020年末持平。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我国经济稳中向好是外债规模稳步增长的基础。2021年一季度,我国经济开局良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8.3%,国际收支和外汇市场运行稳健,这些因素是外债规模稳步增长的基础。2021年一季度,境外投资者继续增持人民币债券,体现了国内债券市场开放成果以及投资者对我国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境外投资者主要是境外央行和主权财富基金等机构,倾向于中长期配置人民币资产,投资稳定性较好。 预计未来外债规模仍将延续稳定态势。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世界经济复苏分化,但我国经济保持稳定恢复,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预计未来外债规模仍将延续稳定态势。外汇局将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持续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同时,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有效防范跨境融资风险。 2021-06-29/xizang/2021/0629/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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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对《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适应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要求,近年来,税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全天候”“无纸化”“零接触”“跨区域”办理,为适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非接触式”办税进行了探索实践。 为 实现《意见》提出的“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目标,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持续压减纳 税缴费次数和时间,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公告》,为备案人提供线上、线下多种可选的备案方式,并进一步简化 备案流程,减少备案次数,切实便利备案人。 二、《公告》推出的便利化措施有哪些? 《公告》关于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相关便利化措施如下:一是多次支付仅需一次备案。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由原来的每次支付均需备案改为仅需在首次付汇前 办理备案,减少了备案次数。二是扩大免于备案范围。将财政预算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纳入到无需办理备案的情形,同时对外国 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的,取消税务备案的要求,相应废止《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以下简称40号公告)第一条第二款“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税务备案”。三是拓展网上办理渠道。《公告》明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网上办理渠道和流程,备案人可自主选择线上办理,无需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四是满足备案人多样化办税需求。在推行税务备案网上办理方式同时,保留了传统的纸质备案渠道,备案人可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备案方式。 三、就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在《公告》施行前后如何衔接? 《公告》施行前已经办理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在《公告》施行后,就同一笔合同需要继续对外支付的,适用《公告》第一条“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的规定,即在《公告》施行后,就同一笔合同需要继续对外支付的,无需再重复办理税务备案。 四、如何理解《公告》第一条“首次付汇”含义? 《公告》不改变40号公告规定的备案金额标准,即未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单笔对外支付无需进行税务备案。基于同一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单笔支付首次超过等值5万美元时进行税务备案。 五、《公告》第二条第二款“财政预算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具体指什么? “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是指《财政部关于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2〕410号)第五条列明的情形,即:驻外机构用汇、出国用汇、留学生用汇、外国专家用汇、国际组织会费用汇、救助与捐赠用汇、对外宣传用汇、股金与基金用汇、援外用汇、境外朝觐用汇及部门预算中确定的其他用汇项目。 六、增加网上办理渠道后,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办理流程有什么变化? 备 案人选择网上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可登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电子税务局,完整、如实填写《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以下简 称《备案表》)、提交备案资料,并记录系统自动生成的《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业务。 备案人选择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或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备案表》并填报相关信息。办理完毕后,备案人需要妥善保存税务机关反馈的《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并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七、在完成税务备案后,若发现《备案表》填写有误或备案项目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 在尚未发生对外支付时,备案人可选择在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修改或作废《备案表》;如已发生过对外支付,则不能将《备案表》作废,仅可对《备案表》进行修改。 八、如何在异地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及付汇业务? 备案人可随时登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备案。备案人填写《备案表》时,可按需要选择全国范围内的付汇银行。备案人完成备案后,即可凭《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业务。 2021-07-02/xizang/2021/0712/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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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0年四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0年四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稳步增长。截至2020年12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4008亿美元,较2020年9月末增长925亿美元,增幅4%。外债增长主要源于境外投资者增持境内人民币债券。 外债结构进一步优化。从外债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42%,较2020年9月末上升3个百分点;从外债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5%,较2020年9月末上升2个百分点。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外债规模稳步增长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结果。2020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企业率先复工复产,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3%,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这是我国吸引包括外债在内的境外资金流入的主要原因。 持续推进外债便利化改革,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人民银行、外汇局通过适时调整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实施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等,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跨境融资便利,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外债风险总体可控。2020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6.3%,债务率(外债余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87.9%,偿债率(外债还本付息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6.5%,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0.9%。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当前,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预计未来外债仍将延续平稳运行态势。 2021-03-31/xizang/2021/0406/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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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1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751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0%,继续处于均衡合理区间,直接投资持续净流入。 一是货物贸易呈现较高顺差。2021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187亿美元。2021年以来,我国外贸运行保持恢复性增长态势,国际收支口径货物出口6942亿美元,同比增长49%;进口5755亿美元,同比增长29%。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收窄。2021年一季度,服务贸易逆差223亿美元,同比下降53%。其中,旅行仍为主要逆差项目,旅行逆差242亿美元,同比下降42%,主要是出境留学和旅游受全球疫情影响继续收缩。 三是直接投资持续净流入。2021年一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705亿美元,主要是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931亿美元,达历史较高值,体现外国投资者对我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226亿美元,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平稳有序。 当前,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有助于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和国际收支基本平衡,预计2021年全年我国经常账户将继续保持合理规模顺差。 2021-05-11/xizang/2021/0511/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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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 济新体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深圳、北京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首批试点,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企 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试点面向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跨国公司企业集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一本外币政策。整合现有各类资金池,实现跨国公司企业集团内跨境本外币资金一体化管理。二是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适度调整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在稳慎经营理念基础上提升跨境投融资的自主性和资金利用效率。三是进一步便利资金划转和使用。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子)账户结汇资金可直接进入人民币国内资金主(子)账户,国内资金主账户资金可直接下拨至成员企业自有账户办理相关业务。四是实现一定额度内意愿购汇。购汇所得外汇资金可存入国内资金主账户,用于对外支付。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统计监测,强化风险评估、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下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根据试点情况及政策效果,进一步完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框架,不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完) 2021-03-15/xizang/2021/0312/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