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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外商投资企业: 202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已开始,为进一步提升“多报合一”数据填报质量,请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数据填报说明》(详见附件)要求,准确填报外汇管理部门所需信息。 数据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分局联系,联系电话:25590240-824。 附件:数据填报说明 2026-01-29/shenzhen/2026/0129/2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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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1月,银行结汇20048亿元人民币,售汇14457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6年1月,银行结汇2863亿美元,售汇2065亿美元。 2026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472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8974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6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7816亿美元,对外付款699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6-02-28/shenzhen/2026/0228/2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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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地制宜推动“924”一揽子增量政策在深落地见效,有力提振市场信心 落实好一揽子房地产金融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辖内银行全部完成对存量房贷利率的批量调整工作,惠及深圳64万户家庭,平均降幅0.85个百分点,居民获得感明显。下调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首套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降至15%的全国下限水平,利率下限降至3.15%,充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指导辖内银行扎实做好存量融资展期、经营性物业贷款支持政策落实工作。相关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深圳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明显。2024年深圳住房成交超10万套,同比增长47.2%。 落实好较大力度的降准降息。下调深圳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释放资金582亿元,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将LPR下降红利充分传导至企业和居民,带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2024年12月,深圳市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02%,同比下降0.42个百分点,处于历史最低水平。快速推进两项支持资本市场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落地。截至2024年末,辖内14家上市公司公告回购增持贷款协议,金额28.8亿元。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已获批互换便利资格,并完成首批互换便利操作,支持股票市场稳定发展。 二、打造深圳全域支付示范区,以高效支付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聚焦“食、住、行、游、购、娱、医、学”等场景,建立“户、卡、码、币、包”境外人员支付便利化新体系,打造深圳全域支付示范区,为全球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支付体验。2024年境外人员在深非现金交易金额198.9亿元,同比增长78%。首批开展港人代理见证开户试点,累计开户近40万户,交易金额超300亿元,占大湾区九成。首创“应急兜底”支付机制,已打造10家便利支付商圈;全市近4.3万商户可刷外卡,较年初增长50%;重点商户外卡受理率提高70个百分点至99.9%,可受理外卡POS机超5.5万台。首创移动支付“外卡内绑”“外包内用”“来华零钱包”,微信支付“外卡内绑”、微信香港钱包在深交易金额同比分别增长1.7倍、1.2倍,在罗湖区、河套首批落地微信支付“来华零钱包”。首推“可碰、可视、可扫”的数币硬钱包,在全国率先落地数字人民币APP“碰一碰”硬钱包收款功能,打通硬钱包在出租车、小微商户等领域的受理新渠道。构建多层次现钞服务网络,全市设立兑换特许机构经营网点35个,实现全市口岸、机场、码头等入境“第一站”兑换特许业务全覆盖;4288台ATM机支持外卡取现,1645个银行网点可兑换外币。 三、从“初创”到“腾飞”,书写科技金融“新篇章” 结合深圳产业和区位优势,联合地方科技、产业、金融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发挥“几家抬”合力,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在深圳落地见效,已发放贷款超160亿元。与科技金融密集市区共建“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示范工程”。首创“腾飞贷”模式,并先后迭代升级1.0、2.0和3.0三个版本,为高成长期企业“贷多贷长”,71家企业获贷22亿元。作为人民银行总行科技金融服务优秀案例全国推广。首创“科技初创通”,依托地方征信平台,为超过2万家初创科技企业生成“第一张画像”,助力银行贷“早”贷“小”。首创“科汇通”试点,支持深港两地科研合作和创新,试点已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广至全国16个地区。聚焦新质生产力出台金融“政策包”,探索“一点对全国”“一点对全球”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支持企业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2024年全年深圳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全球领先。截至2024年末,深圳科技企业和制造业贷款余额均超1万亿元。 四、跑出绿色金融“加速度”,服务美丽深圳建设 首创数智化“企业碳账户+降碳贷”新模式。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依托深圳地方征信平台、深圳绿色交易所首创数智化企业碳账户(绿金通),指导金融机构基于企业碳账户推出精准挂钩企业碳排放的“降碳贷”,为14家企业授信3.3亿元。联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开展中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发布《中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推动超160家辖内金融机构发布环境信息披露报告,数量居全国前列,全面覆盖银、证、保等主要金融机构类型。积极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作用,截至三季度末,辖内19家银行获批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超100亿元,发放碳减排贷款超170亿元,预计带动年度碳减排量380余万吨。绿色金融质量不断提升,截至三季度末,深圳绿色贷款余额10733.9亿元,同比增长20.4%。 五、畅通金融服务“高速公路”,普惠金融实现量增价降 “征信+信贷”构建普惠金融新生态。依托深圳地方征信平台,完成37个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24.73亿条涉企信用数据的归集共享,实现深圳活跃商事主体全覆盖。基于多维度政务数据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精准画像,推出“小微通”“个体通”“深质贷”等51款征信产品,累计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超9万户,促成授信超15亿元。联合市财政局等出台《“跨越贷”试点方案》,帮助更多“无贷户”跨越信贷可得边界,已落地首批“跨越贷”业务。普惠金融实现量增面扩价降。截至2024年末,深圳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近2万亿元,稳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六、依托“前海+河套”双平台推动跨境金融“三便利”,金融对外开放迈向更高水平 打通境内外融资便利化新渠道,更好支持资金跨境高效运用。构建“本外币合一、高低版搭配”的跨境资金池政策体系,为超1700家境内外成员企业增收减费超1亿元。落地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下放银行试点,畅通引入外资“便利化”新通道,2024年2月落地以来深圳非金融企业外债新增登记金额和实际流入资金同比分别增长2.1倍、2.9倍。首创河套“科汇通”试点,打通科研资金入境“绿色通道”,5家科研机构按此模式境外汇入科研资金。试点获国家外汇管理局肯定,在北京、上海等16个地区推广,并获中央电视台报道。“跨境征信通”破解跨境征信不互通难题,助力在深港企获得融资17.75亿元。 打造跨境投资便利化新机制,更好满足跨境投资需求。从准入条件、机构范围、产品范围、个人额度、宣传销售等五方面对“跨境理财通”试点优化升级,“跨境理财通”2.0落地以来,深圳银行新增个人投资者2.4万名,占全部投资者近4成,跨境收付合计386亿元,较1.0时代增长超6倍,占大湾区的比重为45.7%。持续便利外资企业使用资本金,落地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试点和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予登记试点,外汇资本金从入账到支付时长由原来5-7天缩短至1天。 升级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新模式,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打造“河套金融服务日”特色金融服务平台,集政策发布、政策宣讲、产品推介、案例分享、政银企对接于一体,成功举办6期专项金融服务对接活动,惠及100余家机构。组织开展跨境金融银企对接服务活动,了解企业诉求,帮助出海企业及时获得针对性的配套综合金融服务。开发外汇政策一体化宣传平台“鹏城易汇”小程序,入驻100余位外汇专家,累计用户近1万人,企业好评率99%。积极推动深圳头部民企等重点企业,外贸新业态、大宗商品等重点领域,东盟、“一带一路”等重点地区人民币跨境使用,鼓励企业在对外投资中使用人民币,并使用人民币向境内采购商品,形成对外投资与贸易结算回流闭环,深圳跨境人民币收付规模保持全国第三。 七、深圳数字人民币持续创新应用场景,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助力 2024年,深圳地区运营机构开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数量增加超800万个,累计流通业务金额较年初增长近七成。持续推动数字人民币预付资金管理,全市建成预付式经营示范商圈22个、签约商家超3000家,覆盖八成校园配餐企业、管理教培机构预付资金超6.5亿元,做到零纠纷、零投诉,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快构建数字人民币硬钱包应用生态,全国首推“可碰、可视、可扫”数字人民币硬钱包,让老年人、学生、外籍来华人士等群体支付更便捷。在全国率先落地数字人民币APP“碰一碰”硬钱包收款功能,为打通硬钱包在出租车、小微商户等领域的受理渠道提供了创新、实用的实现路径。在机场、口岸等重点区域布设36台硬钱包自助发卡机,推动超2.3万家商户、3.6万部终端设备、100余条公交线路支持“拍卡即付”。积极推进跨境应用场景建设,落地多笔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跨境支付业务,为企业、个人提供更快速、成本更低和更安全的跨境支付和结算。 2025-02-19/shenzhen/2025/0219/2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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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传达学习总行总局2025年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分局局长温信祥主持会议,分管行领导、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总行总局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24年工作,深刻分析当前形势,部署全系统2025年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外汇管理政策、推动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等工作,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指出,在总行总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圳市分局2024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加强分局党建工作,推动跨境金融改革创新,推动“首批”“首创”试点扩面增效,防范跨境资金异常风险,助力深圳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巡视整改各项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正风肃纪。二是落实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等政策,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全面提升。三是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扩大至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汇通”试点扩围至全市及全国16个地区,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提质扩面,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四是依托前海、河套双平台推动跨境金融创新,打造“河套金融服务日品牌”,“首批”“首创”跨境金融特色优势更加巩固。五是高压态势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坚决守住金融安全底线。 会议强调,深圳市分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总局工作会议要求,以高质量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提升便利化政策集成效能。推动贸易便利化政策优化扩围,提升贸易新业态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将更多科技型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提质扩面。三是依托前海、河套双平台,持续推动跨境金融改革创新,推进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四是统筹开放与安全,做好跨境金融风险监测防范,严厉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 会议强调,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深圳市分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总行总局工作会议要求,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切实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2025-01-09/shenzhen/2025/0109/2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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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以下简称深圳外汇局)和深圳海关续签《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深圳海关关于实施信息共享开展联合监管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通过加大信息共享力度,不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实施联合激励和共同惩戒,进一步服务深圳对外贸易的高质量发展。 双方约定,按照“互联互通、协同监管、风险共治、简便易行”的原则,深化深圳外汇局和深圳海关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监管合作内容,共同提升外贸企业通关及跨境结算便利化水平,积极防范外贸领域风险。《合作备忘录》明确,深圳外汇局与深圳海关共享外贸企业业务数据及守法状况信息,建立分析研判外贸形势、沟通政策等的会议磋商机制,协同推进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等重点业务,建立诚信守法企业互认制度、为诚实守信的企业提供更多便利优惠措施。 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续签,将为新形势下统筹外贸发展与安全,深化监管合作搭建起制度化的新平台。下一步深圳外汇局和深圳海关将继续优化合作内容,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为深圳对外贸易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局长温信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陈元富,深圳海关党委书记、关长郑巨刚,深圳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涂琳出席签约仪式。 2024-10-17/shenzhen/2024/1017/1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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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持有执法证人员信息表(截至2026年4月2日) 2026-04-03/shenzhen/2026/0403/2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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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有关措施的通知》(汇发〔2022〕15号,以下简称《通知》)。外汇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通知》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不断完善,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双向波动已成为常态。有效管理外汇风险是各类市场主体稳健经营的内在要求,也是国内外市场的普遍实践。近年来,外汇局紧紧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持续深化国内外汇市场发展、改革与开放,不断满足市场主体需求,在丰富交易工具、扩大参与主体、完善基础设施、改进市场监管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2021年,我国人民币外汇市场交易量36.9万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3倍。 为进一步提升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市场主体更好管理汇率风险,外汇局在充分调研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通知》,从丰富交易工具、完善基础设施、推进简政放权等方面,提升外汇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外汇市场更好地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问:《通知》为什么强调金融机构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外汇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 答: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作为参与外汇市场的重要主体,是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主体,在微观层面决定了外汇市场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截至2021年末,国内外汇市场已有124家银行具有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涵盖全国各地大中小型和中外资各类银行。近年来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外汇风险管理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也要看到,当前部分银行外汇服务与适应高质量发展、满足多样化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为此,《通知》结合近年来的市场实践,要求金融机构持续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外汇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重点包括:一是持续引导客户树立风险中性理念,二是坚持实需原则灵活展业,三是持续提升基层机构服务能力。这既是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需要,也是促进自身外汇业务健康发展的需要。 问:《通知》新增外汇市场外汇期权品种,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丰富交易工具是市场主体对深化外汇市场发展的一个主要需求。2005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外汇局坚持实需交易、风险可控、市场导向原则,由简单到复杂、由基础到衍生,逐步增加外汇市场交易品种。目前,国内外汇市场已形成涵盖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普通欧式期权及其组合)的衍生品产品体系,2021年交易量22.6万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6.5倍,为市场主体管理外汇风险提供了重要支持。 期权已成为企业使用较多的一种外汇套保工具。2011年国内外汇市场推出普通欧式期权以来,交易量逐年增加,2021年银行对客户外汇市场期权交易量3446亿美元,占银行对客户外汇衍生品交易总量的26%。根据市场调研情况,此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两类新产品业务。一方面,这有利于丰富市场主体交易工具选择,进一步满足灵活、多样化的外汇套保需求;另一方面,现有普通欧式期权市场已培育多年,新增产品总体上符合企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未来,外汇局将根据市场需求,继续稳步推动国内外汇市场产品创新。 问:为什么要支持银行完善自身外汇风险管理? 答:银行作为一类市场主体,开展外汇业务、跨境投融资时也可能产生外汇敞口。《通知》明确银行对于自身项下黄金进口、利润、资本金(营运资金,政策性注资除外)、直接投资等几类常见业务形成的外汇敞口,可按照实需原则运用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进行套期保值。这既便利银行有效管理自身外汇风险,促进银行业稳健发展,也有利于丰富外汇市场供求,提升外汇市场深度和广度。 问:《通知》扩大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范围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2010年,外汇局推出合作远期结售汇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与具备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且展业条件较好的金融机构合作为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近年来,合作远期结售汇业务一直保持稳步发展,成为服务县域地区中小微企业的重要举措。《通知》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增加合作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优化市场准入和业务管理,有利于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外汇风险管理。 问:《通知》在推进外汇市场相关业务办理便利化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近年来,外汇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这次发布的《通知》,继续推进外汇市场相关业务办理便利化。一是简化银行办理合作衍生品业务的市场准入管理,将合作银行分支机构开办业务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前报告;二是简化银行资本金本外币转换管理,对于符合条件的业务取消事前审批;三是取消银行贵金属业务汇率敞口平盘备案,允许银行自行办理平盘;四是支持外资银行在国内经营和发展,为资本金结汇提供便利化安排。 问:下一步外汇局对支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还有什么举措? 答:支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是外汇市场深化发展、改革与开放的一项基础性和长期性工作。近年来,外汇局多措并举积极支持企业做好汇率风险管理,重点从三个方面推进市场服务:一是深化外汇市场发展,增加政策供给和保障,如此次《通知》推出的一揽子市场建设和便利化措施。二是加强市场宣传和培育,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完善汇率风险内部管理机制。三是引导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如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优惠力度,从减半收取调整为全额免除,预计全年减免金额将超过1100万元人民币。 2021年,企业利用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较2020年增长59%,企业套保比率上升4.6个百分点至21.7%;2022年一季度,企业利用外汇衍生品的规模同比增长29%,外汇套保比率较2021年全年提高4.2个百分点。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按照上述工作思路,积极支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22-05-23/shenzhen/2022/0523/1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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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31家机构的28条意见建议,经充分研究论证,绝大多数意见已经吸收采纳。意见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建议支持银行将特殊掉期产生的外币敞口纳入综合头寸。 采纳情况:已采纳。在《通知》发文中明确:“金融机构与客户开展近远端人民币金额相同、外币金额不同的人民币外汇掉期产生的外汇敞口,可以纳入结售汇综合头寸统一管理。” 二、建议适当降低申请参与合作掉期业务的条件。 采纳情况:已采纳。将《通知》发文相关条款修改为“申请合作掉期业务......且合作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在最近2年均达到即期结售汇业务规模的5%”。 三、建议明确合作银行的分支机构和具备资格银行开展业务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将合作银行分支机构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在《通知》发文相关条款中明确。 四、建议明确银行可办理自身外汇衍生品的业务范围。 采纳情况:已采纳。在《通知》发文中明确“银行自身项下的黄金进口、利润、资本金(营运资金,不含政策性注资)、直接投资等形成的外汇敞口,可按照实需原则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 五、建议明确亚式期权和美式期权是否纳入银行间外汇市场评优办法。 采纳情况:已采纳。后续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将做好相关评优办法的修订工作。 六、建议将上海黄金交易所白银现货延期交收业务境外平盘交易形成汇率敞口纳入自身结售汇范围。 采纳情况:已采纳。在《通知》发文中明确“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从事的黄金和白银现货延期交收业务,在境外市场平盘贵金属交易敞口而形成的外汇敞口,可自行办理自身结售汇交易平盘。” 七、建议进一步丰富代客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类型,如障碍期权、数字期权等。 采纳情况:未采纳。目前我国外汇市场尚不具备开展复杂衍生品交易的条件,外汇局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风险可控的产品。 八、建议将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纳入银行合作办理衍生品业务范围。 采纳情况:未采纳。外汇期权业务的专业性较强,对于银行产品开发、客户对接、存续期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各方面要求相对较高,基于中小银行的现实条件,合作办理衍生品业务目前暂不拓展至人民币对外汇期权。 九、建议财务公司可以参与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 采纳情况:未采纳。目前财务公司成员企业可通过银行开展汇率避险。财务公司作为合作机构参与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的业务模式需要进一步研究。 其他意见主要涉及文字表述,我们已充分吸收。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做好《通知》发布实施及相关配套工作,深化外汇市场发展,支持市场主体外汇风险管理。 2022-05-23/shenzhen/2022/0523/1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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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外贸新业态业务健康规范发展,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在深圳地区试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货物贸易外汇综合服务的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afesz_current@sina.com 2.通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人民银行大厦北楼2楼经常项目管理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3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在深圳地区试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货物贸易外汇综合服务的指导意见 2020-07-23/shenzhen/2020/0723/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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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在我国金融改革创新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投融资便利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的批复》(汇复[2018]3号),我局于2018年3月7日制定并发布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 附件: 1、《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外管[2018]20号) 2、《前海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业务办理小贴士》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18年3月8日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2: 前海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业务办理小贴士 2018-03-08/shenzhen/2018/0308/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