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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银行结售汇数据(吉林地区) 2025-07-25/jilin/2025/0725/2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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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银行结售汇数据(吉林地区) 2026-04-24/jilin/2026/0424/2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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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2月银行结售汇数据 2022-02-16/jilin/2022/0216/1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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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经营即期结售汇业务银行名录 序号 银行名称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14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15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 16 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7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8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吉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经营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银行名录 序号 银行名称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2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13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经营对客户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银行名录 序号 银行名称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2014-07-23/jilin/2014/072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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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经营即期结售汇业务银行名录 序号 银行名称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14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15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 16 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7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8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吉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24 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 25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经营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银行名录 序号 银行名称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2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13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5 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 16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经营对客户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银行名录 序号 银行名称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1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2 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 13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05-06/jilin/2015/050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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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吉林省分局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生态大街支行、长春新城大街支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 2017-02-21/jilin/2017/022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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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月,银行结汇10067亿元人民币,售汇962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442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455亿美元,售汇1391亿美元,结售汇顺差6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139亿元人民币,售汇856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57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928亿元人民币,售汇105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3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992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70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622亿元人民币。截至1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500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09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91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559亿元人民币。 注:受疫情影响,湖北等地区数据为部分金融机构上报的数据。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0-03-11/jilin/2020/0311/1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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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广场支行办理停办结售汇业务备案。 2017-01-31/jilin/2017/013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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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规范结售汇统计行为,满足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工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修订)《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等法律法规,修订了《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见附件1),现予印发。 《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2所列文件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以及开办结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 联系人:齐天骄 联系方式:010-68402403 特此通知。 附件:1.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 2.废止外汇管理法规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9月24日 2019-09-29/jilin/2019/0929/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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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保险机构经营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 实施规范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办理流程 在线预审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机构)经营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 实施规范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办理流程 2025-11-18/jilin/2023/0824/2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