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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易极付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易极付科技有限公司扩大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范围的申请》(渝易极付〔2015〕015号)收悉。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15〕7号)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扩大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范围至服务贸易,新增业务范围限于:留学教育、航空机票、酒店住宿、游戏类及猪八戒网上的5类服务类型。其中,猪八戒网上的5类服务类型包括设计类、开发类、娱乐类、创意类、服务类。 二、你公司开展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不得擅自扩大客户和业务范围。除另有规定外,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万美元,其中,游戏类及猪八戒网上的5类服务类型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万美元。 三、你公司应加强业务管理:可集中为客户办理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按要求实现交易信息的逐笔还原,对相关涉外收支数据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应在收到资金之日(T)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内完成结售汇业务办理;为客户提供结售汇服务时,应按照银行提供的汇率标价,不得自行变动汇率价格。 四、你公司应严格账户管理:应严格区分客户外汇备付金账户资金与自有外汇资金,不得混用;为客户办理结售汇及跨境收付汇业务均应通过外汇备付金账户进行;应严格按照外汇备付金账户收支范围规定办理业务;外汇备付金账户不得提取或存入现钞,不得在无交易情况下预收、预存。 五、你公司应强化真实性审核:应严格审核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应加强对异常或高风险交易的监测,以适当方式追踪交易实际完成情况,确保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 六、你公司应完善信息报送:应通过表单系统于每月10前向我外汇管理部报送客户跨境外汇支付业务金额、笔数等总量报告,并对每月累计收付汇总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客户交易情况报送累计高额收支情况报告;业务开展中如发现异常或高风险交易应随时向我外汇管理部报告;应于每年1月前20个工作日内向我外汇管理部报送年度试点总结报告。 七、我外汇管理部将视监管需要对你公司试点业务情况开展非现场或现场核查。你公司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真实性审核、信息采集留存等不符合要求的,我外汇管理部将按相关政策调整你公司试点业务范围、交易限额或暂停你公司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资格。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 2015年5月13日 2015-05-19/chongqing/2015/0519/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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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津中心支局从汇率避险、跨境融资、贸易结算“三维度”优化外汇服务,为实体企业纾困解难、降本增效,支持辖区涉外经济平稳发展,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 出实招,切实优化“汇率避险”服务。发挥汇政银合力,启动汇率避险“倍增行动”,持续开展汇率避险政策宣传,引导中小微企业牢固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因地制宜建立汇率风险分担机制,在江津区珞璜临港产业城区域设立300万元专项资金池,在璧山区引入政府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专项授信担保,降低企业保证金成本,并对“首办户”给予激励。指导辖区银行优化外汇衍生品服务,推出保证金释放、部分产品免收费用、网银交易等优质服务,切实降低企业避险成本,提升交易便利性。截至2022年6月中旬,辖区企业签约外汇衍生品2.57亿美元,新增“首办户”8家。 图1:江津中心支局与璧山区政府部门召开汇率避险合作座谈会 拓渠道,有效增加“跨境融资”供给。大力推行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跨境融资。重庆江电电力有限公司是江津区一家拥有21项专利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政策支持下,成功获批500万美元外债便利化额度。鼓励银行积极创新跨境融资产品,辖区建设银行依托中新(重庆)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通道,通过马来西亚纳闽分行向辖区3家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超1亿元;2家企业累计获得中越班列“陆海链”多式联运数字提单融资和碳排放配额质押项下跨境贷款超1000万元。 图2:江津中心支局召开督导会推进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 扩容量,持续提升“贸易结算”便利。满足企业高水平便利化诉求,指导银行优化资金结算,服务企业降本增效。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扩面提质,筛选辖区36家优质企业积极支持参与试点。群光电子(重庆)有限公司是江津区一家笔电配套企业,每月平均发生外汇收支30余笔,参与试点后,无需逐笔提供贸易真实性单证资料,每笔业务现场办理时长由15-20分钟缩短至5分钟,大大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有效节省了企业脚底成本。 图3:江津中心支局向企业宣讲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 2022-07-12/chongqing/2022/0707/2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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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宣传培训 精准传导用“新招” 长寿中心支局积极搭建政策宣传和培训平台,联合长寿区税务、商务等部门,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主动走出去上门服务,召开专题培训会2次,“一对一”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点对点”将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打包”直达企业,惠及企业57家(次),企业培训满意度100%。创新运用“1+2+N普惠金融服务到村”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制作“掌上汇”知识手册、图解、微动漫视频等,宣传跨境融资、汇率避险、便利化试点等惠企便民政策措施,提示地下钱庄、网络炒汇、跨境赌博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风险和危害,用生动活泼的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宣传覆盖面由城区扩大至长寿区19个街镇和221个行政村,通过二维码将外汇政策和业务推送到手机上,让人民群众“码上汇”。 锚定外汇改革 惠民助企有“妙招” 长寿中心支局深入践行外汇为民理念,坚持把外汇便利化创新试点与地方经济金融发展协同推进,不断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广泛惠及企业等市场主体。支持和推动长寿区首例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落地,此举集中了该企业3省市、4家子公司经常项目资金收付,帮助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筹措资金压力,加强资金监管和财务监控。引导银行强化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与银行产品有效衔接,打通跨境融资通道,运用境内银行境外分支机构低成本资金,帮助某企业获得交通银行澳门分行55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企业已提款3500万元人民币。相比国内融资,为企业节约成本70余万元人民币。以部门联合与信息共享为突破口,大力推广服务贸易税务备案网上核验,深化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运用,创新举措为企业减负增效取得实效。截至2021年7月末,便利8家企业快捷办理服务贸易付汇20笔、金额800余万美元,出口应收账款融资新增173万美元,企业节约了税务备案“脚底成本”和银行审单等待时间,付汇和融资效率提升一倍以上。 聚焦“急难愁盼” 专业指导出“实招” 坚持问题导向,将服务对象所急所忧所盼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出发点,为民排忧解难、有效落实一件件“实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制定和细化汇率避险专项行动方案,召开汇率避险专项行动推进会,邀请招商银行总行专家讲授汇率风险防范相关知识,推动银行汇率避险金融服务与企业需求有效对接。辖区某企业了解到汇率避险必要性后,希望出口业务能锁定汇率。根据企业需求,长寿中心支局指导农业银行长寿支行为企业办理远期结汇2笔、金额75万美元,助企用好汇率风险管理工具,保持财务稳健。截至2021年7月末,长寿中心支局辖区企业办理外汇衍生业务签约35笔、金额1.83亿美元。优化个人外汇服务,宣讲外籍人才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制定完善银行暗访暗查制度,督导辖区银行将个人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执行到位、落实到位。畅通与市场主体沟通渠道,践行7*24小时服务,与银企等座谈16家(次),深入挖掘市场主体“不会办”“不敢办”“不好办”“不愿办”的外汇业务,个案化服务满足差异化诉求,疏通政策执行梗阻,精准为民纾困。截至2021年7月末,为民解决“急难愁盼”问题11个。 下一步,长寿中心支局将继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深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切实抓好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落实落地,助力地方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08-26/chongqing/2021/1208/2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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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重庆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拟在重庆市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辖内符合条件审慎合规的银行作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银行,为信用良好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相关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号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经常项目管理处1号楼309室, 2.电子邮件:jkk0115@126.com, 3.传真: 023-67677823。 考虑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已在上海和浙江等地实践并取得良好效果,当地外汇局前期已就试点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推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在重庆尽快落地实施,特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至7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 2020年7月24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 2020-07-24/chongqing/2020/0721/1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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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支持重庆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引才引智环境,便利外籍人才真实合规的经常项目用汇需求,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拟在重庆市开展外籍人才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支持辖内符合条件审慎合规的银行作为外籍人才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办理境内取得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付汇及以自身名义为随行子女办理不占额度学费结汇业务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籍人才个人外汇业务试点的相关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外籍人才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号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经常项目管理处1号楼312室, 2.电子邮件:jkk0115@126.com, 3.传真: 023-67677823。 考虑外籍人才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已在国内部分地区实践,当地外汇局前期已就试点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推动外籍人才个人外汇业务试点在重庆尽快落地实施,特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至15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5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外籍人才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 2020年9月29日 2020-09-29/chongqing/2020/0929/1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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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庆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着力推动外资外贸高质量发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结合重庆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支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一)深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服务。加强精准筛选和辅导,持续完善优质中小企业储备库,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扩面增量,特别是将更多以“专精特新”为代表的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覆盖范围。继续完善“交易越合规、汇兑越便利”的信用约束和分类管理机制,优化便利化政策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各银行要主动对接潜在参与主体、潜在市场需求,将“材料多、环节多”的业务和“笔数多、信用好”的企业纳入试点范围,提升便利服务。 (二)支持贸易新业态创新规范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支持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为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等费用。持续支持真实、合法、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重点支持基于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完整性和现代化水平而开展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各银行要探索优化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按照展业原则,基于客户信用分类及业务模式提升审核效率,为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外贸新业态业务提供优质的贸易结算便利化服务。 (三)服务市场采购贸易发展。落实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便利化举措,加强汇银政企多方协作,支持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委托第三方报关出口且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以自身名义办理收汇,推动重庆大足龙水五金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稳健发展。各银行要积极对接,完善相关业务系统和业务流程,对在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系统备案且可追溯交易真实性的市场采购贸易收入,积极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二、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 (四)推进跨境投资便利化。稳慎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支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首笔试点基金落地,支持跨部门联合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内投资。优化跨国公司跨境结算,对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政策辅导,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成渝异地选择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合作银行,引导企业结合自身营运架构、结算方式运用政策提高跨境结算效率。各银行要做好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托管、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的支持与服务。 (五)支持跨境融资便利化。扩大高新技术及“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覆盖面。优化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管理,支持非金融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支持企业直接到银行办理外债注销、内保外贷注销、境外放款注销等外汇登记业务。扩大成渝外债便利化试点成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成渝异地办理外债登记相关业务。各银行要精准对接跨境融资实需企业,加强对高新技术及“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微企业、绿色领域融资的支持力度,综合利用优化外债管理政策为企业提供一揽子便利服务。 (六)优化跨境投融资综合服务。充分发挥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展业自律指引作用,完善重点企业白名单,为符合政策导向、真实合规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提供切实便利。完善跨境融资“一码通”平台功能,综合跨境投融资政策、银行金融服务产品及重点业务网点信息推送企业,健全跨境融资供需对接通道。各银行要稳步增加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白名单企业,提高便利化支付占比,法人银行要积极争取参与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要积极推广应用跨境融资“一码通”平台,加强与境外关联机构的联动,深化跨境投融资产品创新,帮助企业用好境内境外两个市场资源。 三、推动金融外汇服务优供给、提质效 (七)优化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服务。完善市区两级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政策支持体系,持续开展汇率避险宣传培训,丰富宣传对象和宣传内容,帮助企业量身定制汇率风险管理方案。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市场采购等第三方平台对中小微企业开展汇率避险服务。加强企业风险敞口监测,强化考核评估激励,持续拓展“首办户”。探索引入担保、信保等第三方机构增信,推广政银企担保授信合作,降低中小微企业外汇套保成本。各银行要主动对接企业汇率风险管理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汇率风险管理方案,帮助企业树立汇率风险管理意识,推动更多企业外汇套保“首办”;丰富外汇衍生产品和服务,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绩效考核,统筹各项业务资源、协调不同部门资源,通过衍生业务专项授信、银担合作、大数据赋能、业务审批绿色通道等方式,支持更多企业开展汇率风险管理;积极争取总行支持,开展美式期权、亚式期权等新型期权产品落地,加入并引导企业利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企外汇交易服务平台,享受结算优惠与便利。 (八)强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开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试点,持续推进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区块链+跨境金融”创新试点,上线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融资结算应用场景二期功能。争取中欧班列(渝新欧)融资结算、中信保中小企业险融资、普惠信用线上融资等新应用场景试点,持续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支持银行与“陆海链”平台等合作,积极推进铁路提(运)单融资、“一单制”多式联运数字提单融资等业务。各银行要主动申请加入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试点,参与新应用场景的设计与开发,进一步完善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生态圈;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信息运用,尤其是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融资结算等应用场景,探索开发更多符合外贸企业需求的专属信贷产品和结算产品,提升融资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九)加强对重点领域、平台服务力度。扎实落实好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金融外汇服务任务,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金融外汇服务体系,加强对自贸区、中新(重庆)互联互通项目等开放平台金融外汇服务支持,强化服务督导。持续健全完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探索对重点园区、重点领域外资外贸企业逐户建档、动态跟进服务需求、积极回应企业诉求,“一企一策”精准解决金融外汇服务的痛点和难点。各银行要主动围绕涉外重大战略创新开展金融服务,加大资源、资金、服务的倾斜支持;持续开展客户走访调研,做好对外资外贸企业的建档立户,对接跟进其金融外汇服务需求,“一企一策”做好服务;进一步完善线上业务办理流程,实现线下业务均能线上办。 (十)强化政策顺畅落地的督导评估。立足市场主体实际感受,开展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探索建立科学客观的便利化政策实施评估体系,重点评估政策供需匹配度,推动完善政策实施机制。建立银行政策传导和落地见效的常态化抽查制度、银行内控制度和常见易错问题督导机制,做好银行纠偏及宣传培训工作。各银行要梳理排查金融外汇政策传导的“堵点”,优化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提升真实性审核能力和效率,坚决防范在政策执行中“自行加码”“一刀切”情况发生,不断改进跨境金融服务。 四、进一步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 (十一)加强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宣传推动。深入开展跨境人民币“首办户”专项行动,支持中小微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依托长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发挥好跨境人民币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各银行要积极进园区、进企业,加强实地走访和业务对接,通过跨境人民币“一码通”等渠道开展多样化政策宣传辅导,进一步加强对网点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激励,提升跨境人民币服务能力。 (十二)促进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深入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支持将更多优质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鼓励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为优质企业提供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各银行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优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提升便利性和资金到账效率,进一步便利货物、服务贸易及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人民币境外资金集中管理、支付款项汇出,支持企业与周边、RCEP区域国家(地区)人民币结算。 (十三)持续扩大人民币在贸易领域的使用。支持银行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的条件下,按相关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支持银行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与合法转接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综合服务等市场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支持银行为从事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各银行要紧盯重庆外贸进出口前100家企业,推动电子设备制造企业与其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采用人民币结算,不断提升人民币结算比例;梳理从事大宗商品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名录,推动大宗商品进出口人民币计价结算取得新突破;引导跨境旅游、运输等服务领域使用人民币结算,提升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占比。 (十四)扩大人民币在跨境投资中的使用。引导和鼓励“走出去”企业采用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境外投资者使用人民币来渝投资。支持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以人民币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放宽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人民币收入的使用限制。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符合现行规定且境内所投资项目真实、合规前提下,依法以人民币资本金进行境内再投资。取消对外商直接投资业务相关专户管理要求。 (十五)支持以人民币形式开展跨境融资。支持企业一笔境外人民币借款开立多个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允许企业多笔境外人民币借款共用一个账户办理资金收付,允许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与提款币种、还款币种不一致。鼓励银行按照商业原则降低人民币跨境融资成本,对有实际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境外项目和企业优先采用人民币贷款,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等业务,满足企业人民币资金集中处理、归集管理和余缺调剂需求。各银行要建立并不断完善支持企业获取境外银行商业贷款、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境外上市等配套金融服务方案,遴选具有境外融资意愿的企业和项目,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优先选用人民币作为融资币种。 (十六)便利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收付,提升个人对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体验感。支持各银行机构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为个人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进一步便利个人薪酬等合法收入的跨境收付业务。便利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接收港澳同名汇款,支持各银行机构为港澳居民个人开立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用于接收香港、澳门居民每人每日8万元额度内的同名账户汇入资金,汇入资金的使用应符合现有政策规定。 五、守住风险底线 (十七)加强风险监测和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监测,关注外贸外资、境外债等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跨部门的监管合作,严厉查处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网络炒汇、出口骗税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各银行要持续强化跨境金融服务牵头部门职责,切实做好跨境服务的统筹管理,做好企业调研与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主动报送外贸外资的新动态与新趋势、涉嫌异常跨境资金流动线索,维护健康有序的金融外汇市场秩序。 人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 2023年2月27日 2023-03-03/chongqing/2023/0303/2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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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加强外汇管理法治建设,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或条款的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已被新文件替代、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的1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相关规定管理对象已经消失,内容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三、删除或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详见附件3。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1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的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3.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删除、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 2023-03-27/chongqing/2023/0327/2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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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成渝双城经济圈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跨境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开展成渝外债便利化试点的批复》(汇复〔2021〕73号)同意在成渝地区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 为确保成渝地区外债便利化试点政策顺利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四川省分局制定了《成渝外债便利化试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见附件),现予印发。请各银行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相关试点政策的落实工作,如遇问题,请及时向重庆外汇管理部、四川省分局反馈。 联 系 人: 刘晓星 付伟 联系电话:023-67677917 028-85261358 附件:成渝外债便利化试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2022年2月25日 2022-03-02/chongqing/2023/0213/2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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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外汇人员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中心支局与各银行之间的沟通与协作,12月13日,涪陵中心支局召开外汇业务培训会,涪陵区16家外汇业务银行分管领导、国际业务主管、业务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 培训会上,涪陵中心支局熊毅副局长首先通报了2018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结果,并对各银行2019年的外汇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拓宽思维和眼界,增强对外汇形势和趋势判断的敏感性;二是加强外汇管理政策培训学习力度,落实展业三原则,规范业务办理流程;三是2019年要围绕支持涪陵综保区建设,创新开展外汇服务。其次,外汇管理科负责人对最新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了解读,并重点提示各银行在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外汇、外债项下的业务风险点。两名业务骨干分别对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工作要点和银行结售汇统计工作要点进行专题培训。最后,中心支局与各银行就外汇业务难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并对申请人满意度进行现场评议。 整个培训针对性强,内容丰富,注重实效,互动热烈,进一步加强了辖区银行外汇从业人员对相关统计制度的理解,有助于其掌握业务操作技巧与统计申报方法,获得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2018-12-14/chongqing/2018/1214/1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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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提示: 近期,一些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外汇按金(也称外汇保证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活动,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社会公众财产损失,影响恶劣,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 二、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的,也属违法行为。 三、请社会公众充分认识从事外汇按金活动的危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 四、广大公众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2019-01-07/chongqing/2019/0107/1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