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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7/fujian/2025/1016/2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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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6-01-29/fujian/2026/0129/2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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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6-01-29/fujian/2026/0129/2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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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月霞(居民身份证号350181************): 经调查,2022年2月24日至2023年5月12日期间你存在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三十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分局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处罚款514940.94元人民币。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汇罚〔2025〕19号),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我分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本,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你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凭缴款码35000025000017681402,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缴款渠道指定银行的柜台、自助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方式缴纳罚款(详见附件)。逾期不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我分局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591-88010698。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2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缴款渠道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6年1月4日 2026-01-04/fujian/2026/0104/2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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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针(居民身份证号350181************): 经调查,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8月10日期间你存在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三十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分局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处罚款605623.71元人民币。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汇罚〔2025〕18号),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我分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本,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你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凭缴款码35000025000017681832,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缴款渠道指定银行的柜台、自助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方式缴纳罚款(详见附件)。逾期不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我分局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591-88010698。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2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缴款渠道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6年1月4日 2026-01-04/fujian/2026/0104/2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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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外汇政策传导效能,泉州市分局指导辖内各银行聚焦“策马纳福 汇缘山海”主题,开展了多维度、接地气、有温度的外汇政策下基层宣传活动,助力构建和谐健康的外汇市场环境。 一是筑牢线上线下双阵地,拓展政策宣传覆盖面。以各银行网点大堂为核心阵地,通过互动体验、便民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接地气的宣传活动,做好网点一线政策宣传服务。同步组织辖内银行通过微信朋友圈广泛推送外汇政策宣传节日海报,定期发送外汇政策解读文章、案例分析、宣传视频等内容,开设线上咨询窗口,补齐政策覆盖“空白点”,构建全方位宣传体系。 二是打造文化融合新场景,激活政策宣传创新力。以泉州古城马生肖IP装置“六合同风马”推出为契机,组织开展“策马纳福 汇缘山海”——“福马打卡季”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福马集章册”打卡互动、专属二维码政策问答、场景化合影留念等创新形式,将外汇政策宣传与文化体验深度融合。 三是推进精准化下沉服务,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组织各银行深入辖区核心商圈、大型社区,面向群众、商户重点解读个人跨境消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外汇政策。聚焦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关键节点,联动辖区商会、涉外企业协会,开展“新春访企送策”专项行动,精准对接企业外汇需求。走进侨胞聚集地开展“汇暖”专项宣传活动,提供配套金融服务,让侨胞侨眷享受实实在在的优惠和便利。 2026-03-27/fujian/2026/0327/2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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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分局紧扣“策马纳福 汇缘山海”主题,结合辖内经营主体新春用汇需求,组织开展“迎新春 汇服务”外汇政策宣传活动,以一系列务实有效服务举措,让外汇政策春风化雨润民心,为辖区涉外经济发展注入金融暖流。 一是指尖传策,线上竞答拉进宣传距离。在省分局指导下,三明市分局推出个人外汇政策知识线上有奖答题活动,紧扣民生日常用汇场景,围绕个人结售汇、收付汇、现钞存取等核心业务,帮助群众吃透便利化政策要点。活动期间累计访问量近5万人次,参与竞答3.2万人次。 二是流动宣防,公交载策强化合规意识。针对春节期间跨境资金流动频繁、非法外汇交易风险攀升的特点,三明市分局联合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等部门在春节期间开展为期1个月的公交专线外汇普法宣传,在车身醒目位置印制“远离非法外汇交易、真实合规用汇有保障”等宣传标语,将城市公交打造成穿梭街巷的“移动宣传站”,让“合规用汇”随公交车的行驶传遍城市大街小巷。 三是社区融情,入户送策做好便民服务。新春前夕三明市分局联合银行、新和社区居委会,将外汇知识宣传融入社区新春民俗氛围,开展“汇知识进社区”便民宣传活动,通过向社区居民面对面发放“个人外汇政策服务卡”、邀请书法专家现场挥书写春联等方式,让外汇政策宣传更有温度、更接地气。 2026-03-27/fujian/2026/0327/2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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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月霞(居民身份证号350181************): 经调查,2022年2月24日至2023年5月12日期间你存在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三十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分局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处罚款514940.94元人民币。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汇罚〔2025〕19号),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我分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本,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你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凭缴款码35000025000017681402,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缴款渠道指定银行的柜台、自助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方式缴纳罚款(详见附件)。逾期不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我分局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591-88010698。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2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缴款渠道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6年1月4日 2026-01-04/fujian/2026/0104/2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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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针(居民身份证号350181************): 经调查,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8月10日期间你存在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三十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分局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处罚款605623.71元人民币。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汇罚〔2025〕18号),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我分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本,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你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凭缴款码35000025000017681832,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缴款渠道指定银行的柜台、自助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方式缴纳罚款(详见附件)。逾期不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我分局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591-88010698。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2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缴款渠道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6年1月4日 2026-01-04/fujian/2026/0104/2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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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外汇局福建省分局紧扣“基层所需、群众所盼”,以“文化浸润+立体赋能+精准滴灌”为路径,开展“策马纳福 汇缘山海”新春走基层系列政策宣传,将金融外汇知识与新春祝福送到千家万户,为经营主体送上“外汇年礼”。 一、文化浸润,让政策传播“接地气”。结合新春、元宵传统民俗,打造“外汇+文化”宣传场景,推动实现宣传形式创新、传播效果升级。一是IP互动聚人气。依托泉州古城“六合同风马”生肖IP,推出“福马打卡季”宣传活动。通过集章打卡、扫码答题、场景合影等形式,打造“一站一主题”宣传阵地,精准推送个人外汇合规、便利化服务等政策内容,让群众在打卡互动中轻松学习外汇政策。二是方言说唱传乡音。结合“全到莆田过大年”“村村闹元宵”等民俗活动,将汇率避险、合规经营等外汇政策改编为地道的莆仙戏念白,以方言短视频唱响外汇政策。三是民俗曲艺润民心。组织银行推出新春汇率避险“三句半”宣传视频,以“传统曲艺+外汇科普”的创新融合形式,将专业的外汇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民俗曲艺,进一步提升政策宣传的感染力。 二、立体赋能,让宣传服务“有质效”。坚持阵地前移、重心下沉,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宣传格局,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一是网点阵地提质效。以银行网点为核心,依托厅堂微沙龙、小型茶话会等互动形式,开展“迎新春、送福汇”“猜灯谜 学汇识”等主题活动,将外汇知识融入灯谜、春联、福字等民俗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外汇政策科普入脑入心。二是流动宣传广覆盖。推出“外汇宣传”公交专线,构建“流动宣教+定点服务”模式。专线车身印有“合规用汇”标语,化身“流动宣教窗口”穿梭街巷商圈,实现政策宣传随行随学。在动车站、候车厅设立外汇政策咨询点,专人驻点答疑,确保公众随处可问。三是聚焦县域重实效。突出外汇政策宣传工作站(点)专业品牌,精准对接县域经营主体需求,编制发放政策解读、办理流程、风险提示一体化的“外汇政策服务包”,提供外汇政策宣传、咨询、引导“一站式”服务。 三、精准滴灌,让惠民利企“有温度”。聚焦不同群体差异化需求,靶向发力,一体推进惠民服务与助企发展。一是服务侨乡暖人心。紧抓侨胞新春返乡契机,以新春游园、侨界茶话会、乡贤促进会等方式开展“汇暖”宣传活动,设置侨汇业务咨询点,重点宣讲个人外汇便利化政策,为华侨侨眷提供外汇咨询服务。二是护航企业促发展。围绕涉外企业关切,开展外贸形势分享会,将汇率避险小课堂开到企业“家门口”,助力企业稳健经营。聚焦企业节后复工关键节点,依托辖区商会、政府招商项目推介会等平台,开展“新春访企送策”专项行动,将外汇政策传递给更多企业,提升企业获得感。三是守护全域筑防线。面向老年、学生、出境旅游等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外汇政策讲解,聚焦非法外汇交易、网络炒汇、跨境诈骗等高发风险,通过案例警示、通俗解读、现场答疑等形式,把政策讲清楚、把风险讲透彻、把提示讲到位。 下一步,福建省分局将不断优化外汇服务供给、创新宣传方式,推动外汇政策红利直达基层、惠及万家,以高质量金融外汇服务支持福建涉外经济行稳致远。 2026-03-23/fujian/2026/0323/26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