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研究并制定《“前海港企贷”业务操作指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3年6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bxmglc@pbc.sz.gov.cn 2.通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人民银行大厦北楼12楼资本项目管理处 附件:“前海港企贷”业务操作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3年5月30日 附件: “前海港企贷”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银发〔2023〕42号)第三条“支持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在500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从境外银行获得人民币贷款”,便利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开展跨境融资。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以下简称深圳外汇局)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 注册在前海合作区的港资小微企业,可在不超过500万人民币额度内借用外债,外债债权人限定为境外银行,提款币种限定为人民币(该业务简称“前海港企贷”)。 第三条 参与“前海港企贷”业务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在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内且成立时间为半年(含)以上的港资小微企业。 (二)房地产企业、类金融企业(包括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不适用本指引。 (三)近两年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成立不满两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 已参与“前海港企贷”业务企业中,不再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仍持有登记的外债,可将外债持有至到期,外债资金仍可正常使用,待还本付息完毕后注销该外债。企业新借入外债,需延续开展“前海港企贷”业务前所采用的外债模式借用外债;开展“前海港企贷”业务前未借用过外债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或“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通过“前海港企贷”业务登记的外债如有余额,需占用企业的外债额度。 第四条 企业申请参与“前海港企贷”业务,应在外债签约登记时向深圳外汇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 (二)借款意向书或借款合同原件及其主要条款复印件。文本为外文的,应另附主要条款的中文译本。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验后返还,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由深圳外汇局留存。 第五条 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同时参与深圳市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 第六条 企业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后6个月内未实际发生外债提款的,该笔外债登记失效。深圳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业务时,应备注“6个月内未实际发生外债提款的,该笔外债登记失效”。企业需再次申请参与“前海港企贷”业务的,可按照本指引规定重新申请。 第七条 企业提款后如在6个月内还款,须事前向深圳外汇局逐笔报告。 第八条 参与“前海港企贷”业务的企业,不再适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及外债“投注差”管理规定。企业在参与“前海港企贷”业务前已借用尚未偿还的外债余额,占用“前海港企贷”业务额度。企业后续如需变更为全口径或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等借债模式,可借外债额度需扣减“前海港企贷”中已借用尚未偿还的外债余额。 第九条 企业通过“前海港企贷”借用的外债,应调回境内并在经营范围内使用,遵循以下要求: (一)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 (二)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其他理财投资(风险评级结果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除外)。 (四)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五)不得转借其他企业。 第十条 企业未按本指引办理“前海港企贷”业务的,深圳外汇局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本指引未明确事项,依照现行外债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023-05-30/shenzhen/2023/0530/1501.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31/shenzhen/2023/0131/1389.html
-
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605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8890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218亿元,初次收入逆差435亿元,二次收入顺差36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逆差2061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74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2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9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7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6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5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逆差302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55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12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970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51亿SDR,初次收入逆差47亿SDR,二次收入顺差4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逆差225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90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3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5605 贷方 2 61017 借方 3 -55411 1.A 货物和服务 4 5672 贷方 5 56393 借方 6 -50721 1.A.a 货物 7 8890 贷方 8 50582 借方 9 -41691 1.A.b 服务 10 -3218 贷方 11 5812 借方 12 -9030 1.A.b.1 加工服务 13 199 贷方 14 212 借方 15 -1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55 贷方 17 140 借方 18 -85 1.A.b.3 运输 19 -1300 贷方 20 1526 借方 21 -2826 1.A.b.4 旅行 22 -2969 贷方 23 203 借方 24 -3173 1.A.b.5 建设 25 123 贷方 26 235 借方 27 -112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68 贷方 29 353 借方 30 -285 1.A.b.7 金融服务 31 19 贷方 32 80 借方 33 -61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58 贷方 35 217 借方 36 -67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53 贷方 38 1023 借方 39 -77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17 贷方 41 1770 借方 42 -954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3 贷方 44 23 借方 45 -46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 贷方 47 27 借方 48 -30 1.B 初次收入 49 -435 贷方 50 3838 借方 51 -4273 1.C 二次收入 52 369 贷方 53 786 借方 54 -41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5605 2.1 资本账户 56 0 贷方 57 6 借方 58 -6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560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865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061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469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408 2.2.2 储备资产 64 -1740 2.2.2.1 货币黄金 65 -24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9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5 2.2.2.4 外汇储备 68 -1406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3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820 贷方 2 8916 借方 3 -8096 1.A 货物和服务 4 829 贷方 5 8240 借方 6 -7411 1.A.a 货物 7 1299 贷方 8 7392 借方 9 -6092 1.A.b 服务 10 -470 贷方 11 849 借方 12 -1319 1.A.b.1 加工服务 13 29 贷方 14 31 借方 15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 贷方 17 20 借方 18 -12 1.A.b.3 运输 19 -190 贷方 20 223 借方 21 -413 1.A.b.4 旅行 22 -434 贷方 23 30 借方 24 -464 1.A.b.5 建设 25 18 贷方 26 34 借方 27 -1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0 贷方 29 51 借方 30 -42 1.A.b.7 金融服务 31 3 贷方 32 12 借方 33 -9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7 贷方 35 32 借方 36 -9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7 贷方 38 149 借方 39 -11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120 贷方 41 259 借方 42 -139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贷方 44 3 借方 45 -7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0 贷方 47 4 借方 48 -4 1.B 初次收入 49 -63 贷方 50 561 借方 51 -624 1.C 二次收入 52 54 贷方 53 114 借方 54 -6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820 2.1 资本账户 56 0 贷方 57 1 借方 58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82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565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302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506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05 2.2.2 储备资产 64 -255 2.2.2.1 货币黄金 65 -35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2.2.2.4 外汇储备 68 -206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3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612 贷方 2 6655 借方 3 -6044 1.A 货物和服务 4 619 贷方 5 6151 借方 6 -5532 1.A.a 货物 7 970 贷方 8 5517 借方 9 -4548 1.A.b 服务 10 -351 贷方 11 634 借方 12 -985 1.A.b.1 加工服务 13 22 贷方 14 23 借方 15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 贷方 17 15 借方 18 -9 1.A.b.3 运输 19 -142 贷方 20 167 借方 21 -308 1.A.b.4 旅行 22 -324 贷方 23 22 借方 24 -346 1.A.b.5 建设 25 13 贷方 26 26 借方 27 -12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7 贷方 29 38 借方 30 -31 1.A.b.7 金融服务 31 2 贷方 32 9 借方 33 -7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0 贷方 35 24 借方 36 -74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8 贷方 38 112 借方 39 -84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9 贷方 41 193 借方 42 -104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 贷方 44 3 借方 45 -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0 贷方 47 3 借方 48 -3 1.B 初次收入 49 -47 贷方 50 419 借方 51 -466 1.C 二次收入 52 40 贷方 53 86 借方 54 -4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612 2.1 资本账户 56 0 贷方 57 1 借方 58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61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422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25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78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53 2.2.2 储备资产 64 -190 2.2.2.1 货币黄金 65 -26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2.2.2.4 外汇储备 68 -153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3-05-16/shenzhen/2023/0516/1485.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4月,银行结汇12869亿元人民币,售汇12493亿元人民币。2023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5023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091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4月,银行结汇1869亿美元,售汇1815亿美元。2023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7329亿美元,累计售汇7427亿美元。 2023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2548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2645亿元人民币。2023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421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3198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727亿美元,对外付款4741亿美元。2023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9578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9249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05-16/shenzhen/2023/0516/1487.html
-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持有执法证人员信息表 2023-05-06/shenzhen/2023/0506/1473.html
-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暨主题教育推进会。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曲吉山通报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系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对国家外汇局系统提出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郭树清就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面临的艰巨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持续推进主题教育发表总结讲话,提出明确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宣昌能主持会议,中央第三十三指导组组长叶冬松出席会议。 郭树清指出,必须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反腐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来看,金融领域反腐工作还有差距。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从范一飞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保持政治定力,牢固树立“越往后越严”的意识,坚决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腐败行为作坚决斗争,努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 郭树清强调,要以案为鉴,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的意识,自觉增强党的观念,不断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要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齐心协力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要从促进央行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尤其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思想淬炼、党性锻炼和教育培养。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层层传导压力,让每名党员、干部行使应有权利、履行应尽责任。 郭树清要求,要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根本任务和具体目标,把全系统主题教育不断引向深入。要教育引导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不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止和纠正不良倾向,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破解难题、提升工作、促进发展的实际举措。要在服务大局、为民办事、防化风险上积极作为、敢于斗争。要把检视整改、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有机融入到主题教育中,以问题整改成果检验主题教育成效。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把整治各种“花拳绣腿”“表面文章”当作重点,切实在跟踪问效中提升主题教育质量。 潘功胜要求,国家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反腐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严的基调,深刻认识金融反腐的重要政治意义,准确把握金融系统反腐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要对标中央要求,持续强化严的氛围,坚持严管严治。要坚持反面警示与正面引导相结合,推动国家外汇局系统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深刻认识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将正风肃纪与教育引导、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把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加强对年轻干部特别是重点关键岗位人员的警示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要贯通融合做实,坚持以案为鉴把正风肃纪反腐推向深入,将主题教育与推动外汇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营造纯净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干事环境。 曲吉山指出,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以案为鉴,持之以恒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下大力气管住“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落实好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健全纠治“四风”工作机制,对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反复敲打,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纠治“表象在下面、根源在上面”的作风问题。要切实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统筹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各种工具和“四种形态”政策措施,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要大力营造良好清廉央行文化,在主题教育和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中,做深做透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清正廉洁,为金融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宣昌能强调,要始终牢记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通过扎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加强监督和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紧密结合中心工作,把主题教育总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总结经验案例,认真检视整改问题,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际成果、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行动,检验主题教育成效。 中央第三十三指导组其他成员,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国家外汇局党组成员,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各司局、在京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各司局处长以上干部,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所属单位内设部门正职以上干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级干部,总行党委巡回指导组全体成员通过电视会议系统在分会场参会。(完) 2023-06-21/shenzhen/2023/0621/1517.html
-
2023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5683亿美元,对外负债14144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539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155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694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0095亿美元,债券资产354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044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64%、23%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3287亿美元,美元资产9233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3163亿美元,分别占21%、59%和20%。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525亿美元,占比54%;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7158亿美元,占比46%。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8231亿美元,债券负债2251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663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8%、16%和26%。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6442亿美元,美元负债4807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2895亿美元,分别占比46%、34%和20%。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586亿美元,占比39%;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8558亿美元,占比61%。(完) 2023-06-30/shenzhen/2023/0630/1522.html
-
2023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8112亿元,同比增长1%。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8400亿元,进口14792亿元,顺差3608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792亿元,进口3128亿元,逆差133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83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082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80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8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888亿美元,进口2563亿美元,顺差32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5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272 325 贷方 20192 2888 借方 -17920 -2563 1.货物贸易差额 3608 516 贷方 18400 2632 借方 -14792 -2116 2.服务贸易差额 -1336 -191 贷方 1792 256 借方 -3128 -447 2.1加工服务差额 73 11 贷方 77 11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5 4 贷方 54 8 借方 -29 -4 2.3运输差额 -548 -78 贷方 517 74 借方 -1065 -152 2.4旅行差额 -921 -132 贷方 81 12 借方 -1001 -143 2.5建设差额 56 8 贷方 90 13 借方 -34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2 -7 贷方 3 0 借方 -55 -8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4 3 借方 -28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29 -33 贷方 63 9 借方 -292 -42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9 11 贷方 330 47 借方 -251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91 27 贷方 536 77 借方 -345 -4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8 1 借方 -19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4 1 贷方 9 1 借方 -6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7-04/shenzhen/2023/0704/1531.html
-
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575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222亿元。 按SDR计值,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0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70亿SDR。 按美元计值,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1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9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7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6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5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63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06亿美元,直接投资逆差294亿美元,证券投资逆差564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顺差18亿美元,其他投资顺差331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55亿美元。(完) 2023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5575 815 608 贷方 2 60996 8913 6653 借方 3 -55421 -8097 -6045 1.A 货物和服务 4 5663 828 618 贷方 5 56382 8239 6150 借方 6 -50720 -7411 -5532 1.A.a 货物 7 8890 1299 970 贷方 8 50582 7392 5517 借方 9 -41691 -6092 -4548 1.A.b 服务 10 -3228 -472 -352 贷方 11 5801 847 633 借方 12 -9028 -1319 -985 1.B 初次收入 13 -458 -66 -50 贷方 14 3829 559 418 借方 15 -4286 -626 -467 1.C 二次收入 16 370 54 40 贷方 17 785 114 85 借方 18 -415 -61 -4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5222 -763 -570 2.1 资本账户 20 0 0 0 贷方 21 6 1 1 借方 22 -6 -1 -1 2.2 金融账户 23 -5222 -763 -570 资产 24 -6828 -998 -745 负债 25 1606 235 17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482 -508 -380 2.2.1.1 直接投资 27 -2007 -294 -219 资产 28 -3415 -499 -372 负债 29 1409 205 153 2.2.1.2 证券投资 30 -3858 -564 -421 资产 31 -2606 -382 -285 负债 32 -1252 -182 -136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23 18 13 资产 34 55 8 6 负债 35 68 10 7 2.2.1.4 其他投资 36 2260 331 247 资产 37 878 129 97 负债 38 1382 203 151 2.2.2 储备资产 39 -1740 -255 -190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54 -52 -39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07-04/shenzhen/2023/0704/1534.html
-
2023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4457亿美元,对外负债68804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5653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8348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101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160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1143亿美元,储备资产33790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0%、12%、0.2%、22%和36%;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5377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8377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149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4901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1%、27%、0.2%和22%。 按SDR计值,2023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0216亿SDR,对外负债51146亿SDR,对外净资产19070亿SDR。(完) 2023年3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5653 19070 资产 2 94457 70216 1 直接投资 3 28348 21073 1.1 股权 4 24528 18234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820 2840 1.a 金融部门 6 3885 2888 1.1.a 股权 7 3661 2721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224 167 1.b 非金融部门 9 24463 18185 1.1.b 股权 10 20867 15512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596 2673 2 证券投资 12 11016 8189 2.1 股权 13 6255 4650 2.2 债券 14 4761 3539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160 119 4 其他投资 16 21143 15717 4.1 其他股权 17 97 72 4.2 货币和存款 18 4918 3656 4.3 贷款 19 8824 6560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270 201 4.5 贸易信贷 21 6098 4533 4.6 其他 22 935 695 5 储备资产 23 33790 25118 5.1 货币黄金 24 1317 979 5.2 特别提款权 25 525 390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109 81 5.4 外汇储备 27 31839 23668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1 1 负债 29 68804 51146 1 直接投资 30 35377 26298 1.1 股权 31 32137 23890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3240 2409 1.a 金融部门 33 1993 1482 1.1.a 股权 34 1782 1325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211 157 1.b 非金融部门 36 33384 24816 1.1.b 股权 37 30355 22565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3029 2252 2 证券投资 39 18377 13660 2.1 股权 40 12049 8957 2.2 债券 41 6328 4704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149 111 4 其他投资 43 14901 11077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5740 4267 4.3 贷款 46 4047 3008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73 203 4.5 贸易信贷 48 3857 2867 4.6 其他 49 497 369 4.7 特别提款权 50 487 36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07-04/shenzhen/2023/0704/15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