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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国际收支及相关数据,现公布《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 2025-02-10/ningxia/2025/0210/2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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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3947亿元人民币(等值24198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6420亿元人民币(等值10631亿美元),占44%;短期外债余额为97527亿元人民币(等值13567亿美元),占56%。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6%。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9247亿元人民币(等值4069亿美元),占17%;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7854亿元人民币(等值1092亿美元),占5%;银行外债余额为73423亿元人民币(等值10214亿美元),占42%;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3423亿元人民币(等值8823亿美元),占36%。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4203亿元人民币(等值3367亿美元),占14%;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8804亿元人民币(等值4007亿美元),占17%;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1240亿元人民币(等值4346亿美元),占18%;债务证券余额为60104亿元人民币(等值8361亿美元),占34%;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394亿元人民币(等值472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7646亿元人民币(等值2455亿美元),占10%;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8556亿元人民币(等值1190亿美元),占5%。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87136亿元人民币(等值12122亿美元),占50%;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86811亿元人民币(等值12076亿美元),占50%。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0%,欧元债务占8%,日元债务占5%,港币债务占4%,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3%。 2024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12.8%,债务率为63.8%,偿债率为6.5%,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2.4%,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负债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债务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偿债率即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等外债风险指标的国际公认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 附表:中国2024年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4年末 2024年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29247 4069 短期 1149 16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49 16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8098 3909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4290 3379 贷款 3808 53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7854 1092 短期 2796 389 货币与存款 1396 194 债务证券 1400 195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5058 703 SDR分配 3394 472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663 231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3423 10214 短期 57154 7951 货币与存款 29835 4150 债务证券 13071 1818 贷款 13470 187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779 109 长期 16269 2263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2808 1782 贷款 3381 47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80 11 其他部门 45777 6368 短期 32772 4559 货币与存款 10 1 债务证券 207 29 贷款 1079 15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8300 3937 其他债务负债 3177 442 长期 13005 180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7179 999 贷款 2466 34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504 70 其他债务负债 2856 397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7646 2455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9228 1284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531 213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6887 958 外债总额头寸 173947 24198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5-04-07/ningxia/2025/0407/2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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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102167亿美元,对外负债69209亿美元,对外净资产32958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31329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4173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242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1867亿美元,储备资产34556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1%、14%、0.2%、21%和34%;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6224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939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304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3286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2%、28%、0.4%和19%。 按SDR计值,2024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8341亿SDR,对外负债53069亿SDR,对外净资产25272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3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投资头寸表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4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4年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32958 25272 资产 2 102167 78341 1 直接投资 3 31329 24023 1.1 股权 4 27373 20989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956 3034 1.a 金融部门 6 4395 3370 1.1.a 股权 7 4099 3143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297 227 1.b 非金融部门 9 26933 20652 1.1.b 股权 10 23274 17846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659 2806 2 证券投资 12 14173 10868 2.1 股权 13 8598 6593 2.2 债券 14 5575 4275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242 185 4 其他投资 16 21867 16768 4.1 其他股权 17 99 76 4.2 货币和存款 18 5380 4126 4.3 贷款 19 8321 6380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306 235 4.5 贸易信贷 21 6825 5233 4.6 其他 22 936 718 5 储备资产 23 34556 26497 5.1 货币黄金 24 1913 1467 5.2 特别提款权 25 527 404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98 75 5.4 外汇储备 27 32024 24556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6 -4 负债 29 69209 53069 1 直接投资 30 36224 27777 1.1 股权 31 33563 25736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661 2040 1.a 金融部门 33 2076 1592 1.1.a 股权 34 1880 1441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96 150 1.b 非金融部门 36 34149 26185 1.1.b 股权 37 31684 24295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465 1890 2 证券投资 39 19396 14873 2.1 股权 40 11898 9123 2.2 债券 41 7498 5749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304 233 4 其他投资 43 13286 10187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4392 3367 4.3 贷款 46 3260 2500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85 218 4.5 贸易信贷 48 4007 3073 4.6 其他 49 870 667 4.7 特别提款权 50 472 362 说明: 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04-07/ningxia/2025/0408/2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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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公开事项和内容 机构介绍、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信息、信息公开专栏、业务指南、特色服务、公众交流等7类21项内容,详见附表。 三、公开时限 列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fe.gov.cn/ningxia/)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信息公开的主平台。 五、责任主体 国际收支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 六、监督渠道 社会各界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咨询反馈”—“投诉建议”或“联系我们”栏目进行监督。 附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主体 机构介绍 1 局领导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局领导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国际收支处 2 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内设机构等信息 国际收支处 3 分局动态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重要工作动态 国际收支处 政策法规 4 综合 外汇管理综合类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5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外汇管理处 6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跨境直接投资、跨境证券投资、跨境债权债务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外汇管理处 7 国际收支统计 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8 结售汇与外汇市场管理 有关结售汇管理、外汇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9 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 有关外汇检查及处罚等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10 现行有效法规目录 截至发布期的外汇管理主要有效法规目录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主要有效法规目录 国际收支处 行政执法信息 11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辖内行政许可信息,包括行政相对人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审批部门名称、设定依据、许可事项、许可时间等 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 1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辖内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违规主体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查处机构、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处罚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13 宁夏分局执法证信息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执法证相关信息公告 国际收支处 业务指南 14 业务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各类业务办理指引,包括业务名称、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政策依据、办理部门、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 信息公开专栏 15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 国际收支处 16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分类、公开方式、获取方式、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 国际收支处 17 依申请公开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关指引及制度,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办理流程等 国际收支处 特色服务 18 特色服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根据本地外汇管理业务特点对外发布的服务信息 国际收支处 公众交流 19 业务咨询 咨询人、咨询内容、答复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20 投诉建议 留言人、投诉建议内容、答复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21 联系我们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国际收支处 2024-12-31/ningxia/2018/1228/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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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6371亿元人民币(等值25169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6642亿元人民币(等值10937亿美元),占43%;短期外债余额为99729亿元人民币(等值14232亿美元),占57%。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3%。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30186亿元人民币(等值4308亿美元),占17%;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6498亿元人民币(等值927亿美元),占4%;银行外债余额为77649亿元人民币(等值11081亿美元),占44%;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2037亿元人民币(等值8853亿美元),占35%。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5678亿元人民币(等值3664亿美元),占15%;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7007亿元人民币(等值3854亿美元),占1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3035亿元人民币(等值4714亿美元),占19%;债务证券余额为61838亿元人民币(等值8825亿美元),占35%;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441亿元人民币(等值491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7843亿元人民币(等值2546亿美元),占10%;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7529亿元人民币(等值1074亿美元),占4%。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88761亿元人民币(等值12667亿美元),占50%;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87610亿元人民币(等值12502亿美元),占50%。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0%,欧元债务占8%,日元债务占5%,港币债务占4%,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3%。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4年9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4年9月末 2024年9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30186 4308 短期 1746 24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746 249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8439 4059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4664 3520 贷款 3775 53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6498 927 短期 2722 388 货币与存款 1342 191 债务证券 1379 197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777 539 SDR分配 3441 49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336 48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7649 11081 短期 59900 8548 货币与存款 31684 4522 债务证券 12658 1806 贷款 15069 215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489 70 长期 17749 2533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4453 2063 贷款 3210 45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86 12 其他部门 44194 6307 短期 31576 4506 货币与存款 9 1 债务证券 210 30 贷款 1101 15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6534 3787 其他债务负债 3723 531 长期 12619 180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726 960 贷款 2523 36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73 68 其他债务负债 2896 413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7843 2546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9451 1349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456 207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6936 990 外债总额头寸 176371 25169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4-12-31/ningxia/2024/1231/2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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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卫市分局(以下简称“中卫市分局”)聚焦“便企惠民”工作主线,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中卫市分局强化部门协作,自主或联合商务部门,依托“线上+现场”“调研走访+个性化定制”的方式,截至2025年1季度末,开展政策宣讲4期,覆盖辖区8家银行和90余家企业。全力推进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新增便利化企业4家。持续开展汇率避险首办户拓展工作,联合银行成功拓展汇率避险首办户企业9家。扎实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活页2400余份,为1700余人次提供咨询服务,积极传导“越合规,越便利”的政策导向。 2025-05-14/ningxia/2025/0514/2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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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4437亿元人民币(等值24368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4009亿元人民币(等值10339亿美元),占42%;短期外债余额为100428亿元人民币(等值14029亿美元),占58%。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4%。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30166亿元人民币(等值4214亿美元),占17%;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6521亿元人民币(等值911亿美元),占4%;银行外债余额为75126亿元人民币(等值10495亿美元),占43%;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2624亿元人民币(等值8748亿美元),占36%。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3123亿元人民币(等值3230亿美元),占13%;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7353亿元人民币(等值3821亿美元),占16%;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3992亿元人民币(等值4749亿美元),占19%;债务证券余额为60875亿元人民币(等值8504亿美元),占35%;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561亿元人民币(等值497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7049亿元人民币(等值2382亿美元),占10%;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8484亿元人民币(等值1185亿美元),占5%。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90801亿元人民币(等值12685亿美元),占52%;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83636亿元人民币(等值11683亿美元),占48%。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9%,欧元债务占8%,日元债务占4%,港币债务占5%,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4%。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5年6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5年6月末 2025年6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30166 4214 短期 1135 15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35 159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9031 4055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5252 3527 贷款 3779 52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6521 911 短期 2398 335 货币与存款 1302 182 债务证券 1096 153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4123 576 SDR分配 3561 49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62 79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5126 10495 短期 60649 8473 货币与存款 32677 4565 债务证券 15023 2099 贷款 12384 173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65 79 长期 14477 2022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0914 1525 贷款 3492 48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72 10 其他部门 45575 6367 短期 32432 4531 货币与存款 14 2 债务证券 172 24 贷款 1070 15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6874 3754 其他债务负债 4302 601 长期 13143 183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7284 1018 贷款 2397 33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79 67 其他债务负债 2983 417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7049 2382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9212 1287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462 204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6375 891 外债总额头寸 174437 24368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5-10-17/ningxia/2025/1017/2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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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以下简称宁夏分局)政府信息,提高外汇管理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指南所称政府信息是指宁夏分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可以对外公开的信息。具体如下: 1.局领导信息:宁夏分局在职局领导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2.机构信息:宁夏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下辖机构、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 3.工作动态:外汇管理要闻、工作动态及其他新闻类信息; 4.政策法规:外汇管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5.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办理的有关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请材料要求及办理结果等。 6.行政处罚情况: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及程序,以及宁夏分局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等。 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指引等。 8.互动服务信息:政策解读、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回应关切、外汇业务提示警示信息、外汇业务政策及知识宣传。 9.应急管理信息:宁夏分局应急管理工作应予以公开的信息。 10.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外汇管理政府信息。 (二)信息编排体系 宁夏分局政府信息由以下核心元数据构成:信息名称、索引号、信息类别、信息来源、发布日期、发文字号、信息正文。 1.信息名称。即信息标题。 2.索引号。为一组18位的编码,由宁夏分局代码、年份代码、信息流水号共计18位字符组成,具体表现形式为: (1)宁夏分局代码01006561-7,为9位字符; (2)年份代码,为信息生成的年份,共4位字符; (3)信息流水号,共5位字符。 3.信息类别。包括体裁、主题、服务对象3个维度的分类项。 4.信息来源。主要为宁夏分局。 5.发布日期。为信息形成的日期,与信息名称对应,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2年9月29日用2022-09-29表示。 6.发文字号。主要指政策法规的文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如宁汇发〔2022〕24号。 7.信息正文。即打开具体信息页面时显示的主体内容。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宁夏分局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形式 1.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子网站(http://www.safe.gov.cn/ningxia/); 2.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政务微信; 3.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或其他会议; 4.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5.机关对外服务场所的公告栏、公开栏等; 6.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五)信息获取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子网站以及公布的其他渠道获取。为便利查找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子网站搜索功能或“信息公开”栏目可供参考使用。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取宁夏分局政府信息,应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提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以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等,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相应身份证明复印件。 (一)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向宁夏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口头申请。宁夏分局原则上不受理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予以签名或盖章确认。 有关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指引》(可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子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获取)。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宁夏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时也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国际收支处 通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215号(邮政编码:7500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951-5189505 传真号码:0951-5189505 四、监督方式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宁夏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函等方式向宁夏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反映。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宁夏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为更好地提供服务,本指南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3-01-05/ningxia/2023/0105/2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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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冒国家外汇管理局或有关分局名义,以纸质文件、邮件或电话形式向企业或个人发送伪造通知,捏造“跨境资金关注名单”、“交易背景风险金”等虚假监管要求,要求企业或个人按跨境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所谓“风险金”或“通道费”。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各分局从未以纸质文件、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任何企业、个人等主体发送要求缴纳“交易背景风险金”“通道费”等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各分局办理外汇业务,不收取任何形式的“风险金”或“通道费”。 二、所谓发送要求缴纳“交易背景风险金”“通道费”等文件、邮件或电话的行为涉嫌诈骗。请相关主体收到类似文件、邮件或电话后提高警惕,认真核实,切勿轻信,妥善保护好自身信息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或遭遇损失,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反映情况,积极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案件侦查,尽力挽回损失。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11月5日 2025-11-10/ningxia/2025/1110/2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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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5967亿元人民币(等值24514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4248亿元人民币(等值10344亿美元),占42%;短期外债余额为101719亿元人民币(等值14170亿美元),占58%。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3%。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9062亿元人民币(等值4049亿美元),占16%;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8077亿元人民币(等值1125亿美元),占5%;银行外债余额为77143亿元人民币(等值10747亿美元),占44%;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1685亿元人民币(等值8593亿美元),占35%。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3585亿元人民币(等值3285亿美元),占13%;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6904亿元人民币(等值3748亿美元),占1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3901亿元人民币(等值4723亿美元),占19%;债务证券余额为62352亿元人民币(等值8686亿美元),占36%;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453亿元人民币(等值481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7103亿元人民币(等值2383亿美元),占10%;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8669亿元人民币(等值1208亿美元),占5%。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91634亿元人民币(等值12766亿美元),占52%;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84333亿元人民币(等值11748亿美元),占48%。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1%,欧元债务占7%,日元债务占5%,港币债务占4%,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3%。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5年3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5年3月末 2025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29062 4049 短期 1247 17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247 174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7815 3875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4079 3355 贷款 3736 52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8077 1125 短期 3036 423 货币与存款 1135 158 债务证券 1901 265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5041 702 SDR分配 3453 48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588 221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7143 10747 短期 62294 8678 货币与存款 32756 4563 债务证券 16245 2263 贷款 12896 179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397 55 长期 14849 206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319 1577 贷款 3448 48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82 12 其他部门 44582 6211 短期 31414 4376 货币与存款 9 1 债务证券 235 33 贷款 1100 15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6433 3682 其他债务负债 3637 507 长期 13168 183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7326 1021 贷款 2405 33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71 66 其他债务负债 2966 413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7103 2382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9214 1284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403 195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6486 903 外债总额头寸 175967 24514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5-07-15/ningxia/2025/0715/25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