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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总局有关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和配合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外汇局山东省分局高度重视,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多措并举,指导辖内相关银行和企业快速办理业务,全力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据了解,为保障外汇政策支持渠道畅通,该局第一时间建立了应急处置机制,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为成员,及时将总局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各分支局、银行和企业;并安排业务人员值班,第一时间为银行和企业办理业务,保障外汇政策支持渠道畅通。第一时间通过多渠道传导外汇政策,一方面通过微信群在系统内转发文件并要求辖区分支局做好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工作,另一方面指导省级外汇市场自律机制落实好文件要求,对于涉及疫情防控事项,银行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流程,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外汇捐赠等工作,提高办理效率;对于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外汇局报备;要求各银行机构将总局文件精神和要求传达到辖区各机构网点,确保相关业务绿色通道畅通。 与此同时,该局公开业务咨询电话,指导银行企业快速办理业务。辖区各分支局分别明确2名以上业务骨干,保持咨询电话24小时开机,及时通过电话和微信等渠道指导银行、企业办理业务,同时指定业务值班人员,确保假期期间资本项目业务随到随办。截至1月30日中午12点,山东省分局辖区累计接受市场主体、商务部门等业务咨询10笔;指导中国银行淄博、泰安和威海分行、招商银行威海分行等银行快速办理疫情防控相关业务8笔,其中特事特办业务6笔(均在2小时内办理完毕),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某医药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威海蓝创进出口有限公司、威海艾克曼进出口有限公司、威海德宇贸易有限公司、威海德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办理进口防控疫情物资付汇业务,合计完成跨境付汇168.6万美元。 下一步,外汇局山东省分局将继续指导辖区各分支机构和银行企业等市场主体落实好外汇支持政策,支持配合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020-02-03/shandong/2020/0203/1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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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聚焦“痛点”+疏浚“堵点”——外汇局山东省分局开展“外汇服务进万企”活动纪实 2019-08-27/shandong/2019/0827/1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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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现就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要求。为便于境内个人购汇填报,自2021年4月1日起(具体时间由银行自主确定,但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6月底),启用优化后的《个人购汇申请书》(见附件1)。已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应按照《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见附件2),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本银行系统改造。 二、调整银行个人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要求。银行对个人购汇后即办理付汇的业务,应进行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 三、优化留学学费购付汇手续。对于境内个人留学期间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留学学费购付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购汇资金直接汇入原学校账户。银行应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留学购汇”字样。 四、优化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薪酬结汇手续。对于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结汇,银行在确认薪酬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结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结汇”字样。 五、优化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手续。对于在华工作境外个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到同一银行再次办理合法薪酬收入购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购汇”字样。 六、银行应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并事前向所在地外汇局书面报告。对于个人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银行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核原则,按照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予以办理,并在购/结汇备注栏标注“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字样。 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参照本通知执行。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汇发〔2016〕34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购汇申请书 2.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2021-04-05/shandong/2021/0405/1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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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州市中心支局组织全辖外汇指定银行参加了省分局结售汇信息管理与统计业务视频培训。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结售汇信息管理及数据统计工作质量,提升了结售汇业务人员工作水平,指导了结售汇信息管理与统计工作方向。 2018-08-27/shandong/2018/0827/1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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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在济南标志性地点—泉城广场,组织开展山东省外汇市场“诚信兴商宣传月”现场宣传活动。 自“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山东省分局采取在省内主流媒体报刊发布公告,组织外汇指定银行利用网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拍摄宣传片、录制微视频、宣讲案例等方式,帮助公众认清非法外汇投资活动的本质,有效震慑了失信行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8-09-20/shandong/2018/0920/1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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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下午,聊城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外汇政策通报会暨外汇调研信息调度会,聊城市中心支局相关工作人员,全市23家外汇指定银行的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信息员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有利于各银行清晰把握外汇管理政策最新要求、掌握外汇调研信息工作方向,不断提高外汇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 2019-09-03/shandong/2019/0903/15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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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提高外汇金融精准化服务水平,切实推进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近期,山东省分局“外汇服务进万企-济宁行”活动暨外汇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洽谈推介会在济宁成功举办。 下一步,省分局将继续推动“外汇服务进万企活动”在全省深入开展,切实聚焦涉外企业发展的“痛点”,疏浚金融服务的“堵点”,打通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外汇金融服务的创新能力和精准化服务水平,为地方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19-05-23/shandong/2019/0523/1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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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执行国家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相关政策以及统计要求,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深化“外汇服务进万企”主题活动开展。近期,莱芜市中心支局作为联合宣讲单位参加了济南市商务局在莱芜区举办2019年第一期全市服务外包业务培训会。 此次会议的召开深化了外汇管理政策宣传,加强了外汇局与政府部门、重点企业的沟通交流,对推进“外汇服务进万企”活动的开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9-04-29/shandong/2019/0429/1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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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下午,外汇局山东省分局与分行跨境办在济南召开全省外汇管理暨跨境人民币政策通报会。 下一步,外汇局山东省分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对银行的管理与业务指导,督促银行提高展业水平,在防范跨境资本异常流动风险的同时,更好地服务涉外经济发展。 2018-11-13/shandong/2018/1113/1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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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下午,外汇局山东省分局召开2021年全省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情况通报会。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外汇局山东省分局副局长陈好孟出席会议并讲话。外汇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驻济44家银行的分管行领导、国际业务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好孟副局长分析了当前经济金融和外汇收支形势,对银行推动山东省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指出了改革政策落实落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并就下一阶段银行贯彻落实外汇管理政策提出了任务及要求。 会议厘清了各银行在支持涉外经济发展、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工作重点,为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与传导,不断促进全省涉外经济健康发展和国际收支平衡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1-08-26/shandong/2021/0826/1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