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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刚刚闭幕,我们召开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总结2016年和近年来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7年重点任务。 一、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政府工作实际,坚持源头治理,突出限权管钱,狠抓督查问责,严格正风肃纪,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的重要进展。 一是深化改革转职能,有效压缩了寻租空间。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国务院部门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达1700多项,投资创业和群众办事门槛众多,审批过程手续繁、收费高、周期长、效率低,这不仅严重抑制市场活力、制约经济社会发展,还容易导致权力寻租、滋生腐败。4年来,我们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共取消和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618项,提前完成本届政府减少三分之一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23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434项、削减70%以上。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三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数量累计减少90%。31个省(区、市)均已公布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在上海等自贸试验区开展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实行“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上,去年又全面实施“五证合一”,有的地方开展了“证照分离”试点,有力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年新登记企业增长24.5%,平均每天新增1.5万户,对带动和支撑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同时,深入推进财税、金融、投融资、国企、社会等领域改革,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体制机制。这些改革举措,不仅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也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寻租腐败风险。 二是加强法治促公开,保障了权力规范运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级政府依法全面履职,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坚持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并举,筑牢法制“篱笆”,防范权力“越线”,4年来,国务院共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42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39部。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国务院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到去年底已累计对995件国务院文件宣布失效。制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实施细则,加大公开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预算强监管,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控超预算支出。深化细化预决算公开,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都已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基本支出已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政府采购、机关运行经费、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等内容也都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资金绩效,2016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量已由2013年的220项大幅压减到94项,压减率达57%。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去年各级财政收回并统筹使用资金近1900亿元。不断加大审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使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去年为国家节约支出和挽回损失5200多亿元。 四是强化激励严问责,促进了政策落实和勤政有为。围绕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国务院组织开展了三次大督查,还针对去产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民间投资等多次进行专项督查,并引入第三方评估。坚持奖罚分明,对真抓实干、工作成效好的地方和部门,进行表扬和政策激励;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1400多名干部进行核查问责,既推动了政策落地生效,又促进了干部履职尽责。 五是治奢惩腐肃纲纪,推动了政风作风转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严控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全面清理超标和闲置办公用房。中央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连年下降,2016年比2013年压减了20.8%。严厉惩处腐败分子,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1.3万件,结案40.2万件,给予纪律处分41.5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万人;不断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2016年追回外逃人员一千多人。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并在实践中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一是坚持严防权力寻租和严惩腐败行为相结合,通过减权限权、严管公共资金等措施,努力消除寻租腐败机会,从源头上防止围绕“权”和“钱”滋生的腐败。同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各种腐败问题,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震慑。二是坚持建章立制和严格监督相结合,不断完善政府立法、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方面制度,及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提请审议法律议案,从机制上保障政府依法行政。同时持续加强督查落实、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坚持推动廉洁从政和勤政有为相结合,既要求干部严守纪律底线、严格自律、做到清正廉洁,又倡导干部牢记职责使命、担当有为、勤勉干事创业。各级政府坚持不懈抓反腐倡廉工作,推动了廉洁政府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在今后工作中还要继续坚持下去。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严格、不到位,纪律执行不力,有的甚至顶风违纪;有的“四风”问题屡禁不绝,一些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比较突出;少数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存在庸政懒政怠政等现象。我们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更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二、坚定不移把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 2017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消除权力寻租空间,着力遏制重点领域腐败,着力促进政风作风转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减权限权是预防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也是政府自身的一场深刻革命。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继续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以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和群众广开便利之门,使政府履职更加廉洁高效。 一要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放管服”改革进行到现在,减权限权数量不少,也有显著成效。但实践中发现,目前一些领域的审批事项仍然较多,有些保留的审批事项名义上是一项,但实际上里面还细分了很多小项,成了“权力套娃”,一些部门自行设置的这类事项还有很多,有的前面减了后面又以各种名目增加了,特别是有些审批事项和相关规定已不合时宜,精简的空间还很大。这些审批不仅抬高了制度性交易成本,还有可能产生寻租腐败。因此,简政放权改革还要持续深化,最大限度把权力压减到位并规范起来,以有效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要把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建立规范政府权力和责任的“总台账”,将所有权责事项都详尽地列入清单,明明白白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内政府部门必须履职尽责,清单之外禁止擅自设权扩权,切实把权力置于制度的框架内,规范运行。今年要抓紧制定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把清单制定作为减权的过程,做到能减则减,除涉及重大安全和公共利益等事项外,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程序取消。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加快制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确需保留的实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扩大“证照分离”试点。现在,我们要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但涉及工业产品的各种审批和许可仍有很多。有地方同志反映,当前工业生产领域需要审批的产品涉及几十大类,有的地方连化工产品配方、制造业工艺流程都要审批,配方和工艺是企业的商业秘密,怎么能审批呢?这样做,不仅使企业耗费大量时间、贻误市场先机,而且加大知识产权外泄风险、影响企业创新积极性,也容易导致寻租。必须全面清理和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确需保留的要制定清单、严格管理,真正为企业创新清障松绑。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涉企收费,也要实行清单管理。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公开晾晒,让社会监督,使腐败没有藏身之地。 二要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廉洁执法。放权减权的同时,政府部门要把主要精力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这两年我们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随机抽查加执法公开,既让监管对象头上利剑高悬,始终感到监管的无形压力,不敢心存侥幸,也能防止任性检查和执法过程中的人为干扰,减少监管部门寻租腐败。今年要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快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这既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又可以让检查部门相互监督。同时,要加强信用监管、联合惩戒,建好用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归集系统,推动部门间、地区间涉企信息交换和共享,提高监管效能。要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和粗暴执法,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加强智能监管和大数据监管,实现监管全过程“留痕”,防止权力滥用。 三要以优化服务促进政务清廉。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全国统一政务服务平台。现在国务院部门还有很多信息平台互不联通,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打通这些“信息孤岛”。这既能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性和效率,也便于监督,可以有效减少办事人员吃拿卡要的机会,促进形成便民高效廉洁的良好政风。要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能在网上办的都要尽量上网,实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今年要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各种证明和手续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要努力营造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双创”、增就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良好环境。 (二)切实管好用好公共资金。公帑不可靡费,每一笔都必须管好用好。要围绕分配、运行、使用三个主要环节,突出加强管理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绩效和安全。 一是预算分配要规范透明。管好资金首先要抓住预算这个“龙头”,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加快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透明的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严控新设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快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大幅压缩小散低效的专项资金,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重点清理常年安排、用途固化的支出。继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降低企业负担。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中央部门要带头,今年一律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决不允许增加“三公”经费,这件事必须说到做到,地方政府也要尽量压减。要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都要公开预决算。从今年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网上设立预决算统一公开平台或专栏,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网上集中公开,让群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二是资金拨付要及时到位。当前一些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与项目安排衔接不畅,在途时间长,到位迟延,不仅影响项目进展和民生保障,还会造成年底突击花钱,也容易引发廉政风险。对此,一方面要提前充分做好项目论证、审批等前期工作,确保预算批复后能够及时拨付,避免“钱等项目”;另一方面,各类转移支付预算要及时批复,并提高预拨比例。还要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行电子化支付方式,减少审核环节,使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尽早见效。 三是资金使用要高效安全。这几年,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防止资金沉淀,但抓一抓降一降,过阵子又反弹,国库库款居高不下,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还有的地方扶贫等民生资金长期滞留闲置。在当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民生等各方面支出需求增加的情况下,决不能让大量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要加大力度清理盘活沉淀的财政资金,对收回的存量资金要加快安排使用,避免形成“二次沉淀”。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效益,切实解决“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等问题,特别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要严肃财经纪律,严厉查处“小金库”和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整治公款私存吃利息和用于投资理财谋私利等违规行为,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和“防盗门”。 (三)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和金融监管。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在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促进金融业稳健发展的同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范金融领域腐败风险。 一要严防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的徇私舞弊。今年国有企业要基本完成公司制改制,并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大胆改革创新,促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也要防止损公肥私、侵吞国有资产等腐败行为。要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重组改制中的把关定向作用,加强日常管理,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要把管资本为主和对人监督结合起来,严格重组改制操作流程,对重点环节要从严监管,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要从严防控,坚决防止贱卖国资、违规交易和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决不允许把国有资产装进“私人口袋”。 二要严防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中的资产流失。近年来,国有企业“走出去”势头较猛,但也出现了违规决策、违规经营等现象,有的甚至内外勾结谋取私利、恶意转移资产。国有资产不是任人宰割的“唐僧肉”,国企国资走出去,监管必须及时跟出去,坚决防止企业走出去后成为“脱缰的野马”。要完善企业对外投资决策机制,抓紧制定海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国资监管部门要对境外特别重大投资项目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落实集团总部和境内投资主体经营管理责任,完善境外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境外机构党的建设。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企业在境外的投融资、产权变动、资金管控等逐步实现常态化监督。加大审计机关监督力度,推动境外企业、境外业务内部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健全境外国资经营业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 三要严防金融风险和腐败。当前,金融领域存在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金融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时有发生。对金融风险要高度警惕、严密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对金融领域腐败要坚决查处、严惩不贷。要统筹抓好金融领域防风险和反腐败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理顺职能关系,健全协调机制,增强监管合力。要强化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坚决治理金融市场乱象。严厉打击银行违规授信、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保险公司套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个别监管人员和公司高管监守自盗、与金融大鳄内外勾结等非法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惩处、以儆效尤。要加大问责力度,强化机构问责、监管问责和对监管者问责,坚定维护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业安全运行。 (四)严格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交易。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要创新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和效益,坚决防止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领域的腐败。 一要规范招投标活动。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价人、中介机构等相关方行为,加强全过程监管,严禁通过肢解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来规避招标,严防行政力量插手干预、代理机构操纵招投标等“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对陪标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严厉打击。 二要严格政府采购管理。针对社会反映比较多的政府采购中出现的价高质次、暗收回扣、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的需求管理、履约验收、评审行为监督,强化采购人、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内控责任,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使采购的产品物美价廉、适配实用,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廉洁、高效。 三要用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今年1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成并开通运行,初步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交易平台系统联网。下一步,要继续完善并切实用好这个平台。进一步推进资源共享,加快推进交易平台与各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并开设审计、监察部门监管通道。进一步推进交易程序、公告、结果等信息公开,今年底前要出台各地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推进交易电子化,推动有条件上网的公共资源通过网络开展交易。进一步加强在线监管,依托交易平台,全面记录交易过程,实现智能分析和实时监测,推动资源交易阳光化运行,防止寻租腐败。 (五)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年来发生在基层的“微腐败”、“小官巨贪”,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重拳整治。 一要严管扶贫、低保、棚改、医保资金等民生款项。民生领域的资金多是群众的“生存钱”、“救命钱”,必须紧紧看住、从严管好。要聚焦扶贫、低保等领域,精准识别扶贫保障对象,严格落实认定标准和程序,相关制度要公开,保障对象要公示,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坚决防止扶假贫、假扶贫,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优亲厚友现象。要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和救灾款物等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确保真正用到民生保障、公益事业、应急救援上。要防范和惩处骗取套取医保资金、养老金等行为,对医药卫生等领域拿红包、收回扣、搞商业贿赂现象,要深入整治,特别要加大力度整顿药品流通秩序,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遏制药品流通环节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要严管保障房等民生项目。目前一些地方建成的保障房出现闲置,还有的将保障房建设资金用于人员支出和办公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这不仅是一种浪费和腐败,也严重影响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民生保障,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要及时完善保障房配套设施,搞好后续管理服务,提高入住使用率。加强保障房建设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监管,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使惠民资金和项目真正发挥效用。对冒领克扣拖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要坚决查处。 三要加强基层治理和反腐倡廉。要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特别要突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健全管理制度,严防腐败风险。完善村务监督机制,让广大村民群众更多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监督。要严厉惩处基层腐败行为,并用典型案件强化警示震慑,不断巩固基层反腐成果。 三、以更有力举措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讲政治、严纪律、守规矩。政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服从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把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必须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执行,决不允许阳奉阴违、做选择、搞变通。己正才能正人。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必须首先不做。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政“安全带”,决不能以权谋私,决不能搞特权。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从严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取私利,切实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 二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以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促进作风转变和廉政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要将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载体,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要持续推进政风转变。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等突出问题,紧盯变换花样、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继续从严控制新建、扩建、购置政府性楼堂馆所。对清理腾退出的办公用房和家具等,要合理调配使用,避免闲置浪费。继续精简会议和文件,尽量少发文、发管用的文,取消不必要的会,开短会和管用的会,使广大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深入推进机关后勤社会化和党政机关培训中心疗养机构改革,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政府系统党组(党委)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守责担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党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不仅要抓好本部门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还要抓好下属单位和所管理的社会团体的党风廉政建设,消除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行为必须盯住不放,该打的板子要狠狠打下去。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四风”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最后要特别强调,廉洁是从政者的本色,勤政是公务员的本分。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持廉洁的同时,要更加勤勉尽责干事业,恪尽职守勇担当,主动作为抓落实。廉洁从政、提高效率,也有利于促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一要坚持干字当先、务实笃行。我在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讲过,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辉煌成就,就是广大干部群众干出来的;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又强调靠苦干实干、不懈奋斗再创新的业绩。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尚实干,夙夜在公抓工作、心无旁骛谋发展,做出让人民满意的实绩。决不允许敷衍应付虚作为、等待观望慢作为、患得患失不作为,更不允许消极腐败乱作为。二要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重要改革举措、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国务院已确定了部门分工,各部门要逐项分解任务、细化要求、明确时限,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立下“军令状”,确保落到实处。三要进一步强化督查问责。去年以来,我们严肃查处了一些地方去产能弄虚作假、违规新建钢铁项目、生产销售“地条钢”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格追责问责,起到了震慑作用。今年要继续用好督查“利器”,加大问责力度,严厉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对执行政策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决不迁就。四要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干得好的地方,继续多方面进行激励,对业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褒扬奖励。对改革创新者,只要是履职为公而不是中饱私囊,就不求全责备。要着力营造鼓励干事、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决不让工作中的“领头羊”成为失误的“替罪羊”,切实保护好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好干部无后顾之忧,为了国家和人民利益,挺直腰杆、甩开膀子、迈开步子,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奋勇前行。 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再接再厉、积极进取,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017-04-12/jilin/2017/0412/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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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上午,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北京会见了世界银行副行长Arunma Oteh一行。双方就当前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以及世界银行发行SDR债券、绿色债券和熊猫债券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完) 2017-04-21/jilin/2017/0421/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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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四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2016年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2016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 答:2016年,我国国际收支继续呈现“一顺一逆”,即经常账户顺差、资本和金融账户(不含储备资产)逆差。 2016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仍处于合理水平。全年顺差1964亿美元,与GDP之比为1.8%。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941亿美元,虽然较上年的历史高位下降14%,但仍显著高于2014年度及以前各年度水平,显示我国对外贸易仍具竞争力。服务贸易逆差2442亿美元,增长12%,主要是旅行逆差增长,反映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升、相关政策更加开放,国内居民境外旅游、留学等花费逐步增加,但旅行逆差增幅趋缓,2016年仅增长6%,增幅较上年下降6个百分点。 我国跨境资本流出压力总体有所缓解,各季度波动性较大。2016年,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4170亿美元,较上年下降4%,其中,一季度该项目逆差1263亿美元,较2015年四季度的1504亿美元下降16%;二季度逆差大幅收窄至524亿美元;三季度逆差反弹到1351亿美元,为2016年的季度逆差最高值,但仍明显低于2015年三、四季度的逆差规模;四季度,逆差收敛至1031亿美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 问:请问2016年四季度经常账户顺差比初步统计下降了两百多亿美元,是何原因? 答:2016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8亿美元,较初步统计结果(376亿美元)下降了约260亿美元,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使用最新数据估算的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增加,使得投资收益支出上升,初次收入逆差扩大。平衡表在计算归属于外方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利润时,使用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利润数据。统计显示,随着我国经济运行趋稳,企业经营有所回暖。2016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较上年增长8.5%,其中,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利润总额增长12.1%。由于编制平衡表初步数时,尚无全年数据,因此初步数估算结果较正式数偏低约200亿美元。不过,考虑到初步数已全面记录了汇出的利润,因此低估的约200亿美元的投资收益支出由于未实际汇出中国,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记录平衡表经常账户投资收益支出时,还记录为金融账户下境外投资者对华直接投资流入,因此,其主要影响我国平衡表的结构,不影响平衡表的整体状况。 二是调整旅行收入和支出统计方法,全面采用支付渠道数据,旅行项目逆差有所上升。新方法使用信用卡和借记卡、汇款和现钞等支付渠道数据编制旅行项目收支。采用新方法测算的四季度旅行逆差规模较初步统计结果扩大约60亿美元。同时,2014年以来各季度的旅行收支数据均按照新方法进行了追溯调整。此外,对属于金融账户交易的部分,已从经常账户调整至金融账户相关项目下。 问:请问2016年跨境资本流动有何特点? 答:2016年,我国市场主体继续增持境外资产,对境外负债由上年的净流出转为净流入。 一方面,境内市场主体境外资金运用方式更加多元化,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投资均呈增长态势。2016年,境内主体各种形式的对外资产合计增加6611亿美元,较上年多增98%。其中,对外直接投资净增加2172亿美元,多增25%;对外证券投资净增加1034亿美元,多增41%;在境外存款、对外贷款等其他投资净增加3336亿美元,多增305%。 另一方面,随着境内证券市场开放及企业融资需求回升,对外负债由上年的净流出转为净流入。2016年,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外来投资净流入2441亿美元,上年为净流出1010亿美元。其中,一季度净流出135亿美元,二季度起转为净流入并逐季上升,分别为771亿、842亿和963亿美元。首先,直接投资项下境外资本继续保持一定规模净流入,全年净流入1706亿美元,其中下半年为958亿美元,较上半年增长28%;其次,来华证券投资净流入41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512%,体现了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吸引力的增强以及开放度的加深;再次,来华其他投资由上年净流出转为净流入301亿美元,说明境内主体偿还境外负债告一段落,跨境融资需求回升。 问:请问2016年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有何变化? 答:2016年我国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净资产均呈现增长。2016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4666亿美元,对外负债46660亿美元,较上年末分别增长5%和4%;对外净资产18005亿美元,较上年末增加1277亿美元,增长8%。 对外资产中民间部门持有占比首次过半。2016年末,我国国际储备资产余额为30978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余额30105亿美元。储备资产占我国对外金融资产总额48%,继续占据对外资产首位,但比重较上年末减少7个百分点,为2004年公布国际投资头寸数据以来的最低水平。民间部门持有的对外资产占比达到一半以上,反映我国对外经济金融交往正在从以往的商品输出为主,转向商品输出与资本输出并重,以官方部门对外投资为主转为官方部门与民间部门对外投资并驾齐驱。 对外负债增长主要是由于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增长和来华其他投资回升。2016年末,我国对外负债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28659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6%,继续位列对外负债首位,占比61%,反映境外投资者继续看好我国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吸收非居民存款、接受境外贷款等其他投资负债9849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2%,占负债总额的21%。 问:预计2017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如何? 答:总体上看,2017年我国国际收支将继续呈现“经常账户顺差、资本和金融账户(不含储备资产,下同)逆差”的格局,跨境资本流动继续向着均衡状态收敛。 经常账户顺差将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首先,货物贸易顺差仍会维持一定规模。从出口看,尽管贸易摩擦对我国出口形成一些潜在威胁,但2017年全球经济总体企稳仍是我国外需稳定的基本保障。同时,随着“一带一路”等相关合作稳步推进,区域内国家出口都会受益。从进口看,我国经济基本面总体较好,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将有所回升,进口规模有望趋向基本稳定。其次,服务贸易逆差增速将逐步趋稳。我国服务贸易逆差主要来自旅行项目,随着近两年居民境外旅游、留学等消费需求快速释放,旅行项目逆差增速已开始回稳;我国企业服务贸易收入和支出结构正在逐步调整,旅行之外的服务贸易逆差已明显收窄。第三,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等私人部门投资增多,我国境外投资整体收益有望增长。预计2017年经常账户顺差与GDP之比将处于均衡合理水平。 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有望收窄。一方面,国际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较多,可能造成市场情绪多变,形成我国跨境资金流动阶段性波动。另一方面,一些有利于跨境资本流出入趋向均衡的因素仍会发挥积极作用。一是近期国内经济有所回稳,相关风险总体可控,国家出台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外商投资环境继续优化,有利于推动长期资本流入。二是近几年随着我国企业综合实力和全球资源配置需求的提升,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迎来高速增长期,在经历了短期的快速增长后,企业的投资风险意识逐步增强,对外投资将会更加理性和平稳。三是在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政策方面,我国实施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深化QFII和RQFII外汇管理改革等政策,政策效果已开始显现,未来将继续吸引跨境资金持续流入。四是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弹性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促进我国跨境资本流动呈现有进有出、双向波动的格局。 2017-04-05/jilin/2017/0405/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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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98551亿元人民币(等值14207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38137亿元人民币(等值5498亿美元),占39%;短期外债余额为60414亿元人民币(等值8709亿美元),占61%。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7.5%。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8598亿元人民币(等值1239亿美元),占9%;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3847亿元人民币(等值555亿美元),占4%;银行债务余额为41912亿元人民币(等值6042亿美元),占42%;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29669亿元人民币(等值4277亿美元),占30%;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4524亿元人民币(等值2094亿美元),占15%。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2505亿元人民币(等值3244亿美元),占23%;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19999亿元人民币(等值2883亿美元),占20%;货币与存款余额为21587亿元人民币(等值3112亿美元),占22%;债务证券余额为15962 亿元人民币(等值2301亿美元),占16%;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52亿元人民币(等值94亿美元),占1%;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余额为14524亿元人民币(等值2094亿美元),占15%;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3322亿元人民币(等值479亿美元),占3% 。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33831亿元人民币(等值4877亿美元),占34%;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64720亿元人民币(等值9330亿美元),占66%。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2%,欧元债务占7%,日元债务占3%。 2016年末我国负债率为13%,债务率为65%,偿债率为6%,短期外债和外汇储备比为29%,各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取的数据,修订了2015年各季度及2016年前三季度中国全口径外债情况表,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负债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债务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偿债率即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等外债风险指标的国际公认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 附表: 中国2016年12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6年12月末 2016年12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8598 1239 短期 846 122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846 122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7752 1117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4832 697 贷款 2920 42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3847 555 短期 616 89 货币与存款 616 89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231 466 SDR分配 652 9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579 372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41912 6042 短期 32447 4677 货币与存款 20967 3022 债务证券 3193 460 贷款 8285 119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 0 长期 9465 136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553 800 贷款 3897 56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5 2 其他部门 29669 4277 短期 21684 3126 货币与存款 5 1 债务证券 29 4 贷款 1976 28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19649 2833 其他债务负债 25 4 长期 7985 115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508 217 贷款 5426 78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350 50 其他债务负债 701 101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4524 2094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775 1553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23 18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3626 523 外债总额头寸 98551 14207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7-04-12/jilin/2017/0412/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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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坚决清理市场乱象,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严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企业和个人外汇违法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以促进各市场主体提高外汇业务合规经营意识和水平,维护健康良性外汇市场秩序。 一、企业外汇违规案件 案例1:武汉胭脂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假借境外投资为境内个人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 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武汉胭脂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假借境外投资名义,多次为境内个人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共收取了22名境内个人总计7192.49万元人民币,然后该公司以境外投资名义,将其中6738.17万元人民币分23笔购汇汇至境外,从而协助个人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该公司从中非法牟利454.32万元人民币。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09〕30号)第二条和第四条,属于逃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外汇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36.9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2:江西赣州思创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4月2日,江西赣州思创贸易有限公司在银行办理了1笔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962.49万美元,然后该公司伪造合同、商业发票,篡改提单等资料,虚构转口贸易,将上述贷款资金以支付“转口贸易货款”的名义全部汇往香港。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汇发〔2012〕38号)第三条,属于逃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外汇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6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3:广西钦州勇佳顺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6月至7月期间,广西钦州勇佳顺贸易有限公司凭借进口合同及海关进境备案清单,在银行办理11笔合计1036.88万美元对外付汇后,又重复使用该进口合同及海关进境备案清单,在另一家银行办理了对外付汇。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汇发〔2012〕38号)第三条,属于逃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外汇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29.96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4:山东龙阳化工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6月至8月期间,山东龙阳化工有限公司多次虚构进口交易,通过伪造变造进口合同、发票、提货单及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等资料,分别在3家银行办理4笔对外付汇,合计407.65万美元,非法将资金转移境外。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属于逃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外汇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8.2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二、个人外汇违规案件 案例1:吴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3月至12月期间,浙江籍个人吴某通过其控制的某公司离岸账户(OSA),按照地下钱庄经营者季某的指令,先后118次将总计3043.37万美元转入地下钱庄控制的离岸美元账户,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吴某上述行为违反了《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第三十二条,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外汇局对其作出罚款212.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2:苏某个人分拆逃汇案 2015年7月至8月期间,天津籍个人苏某采取分拆方式,将共计1188.11万元人民币汇入39名个人账户,并使用该39名个人的银行卡在自助终端(ATM机)上办理了购汇业务,合计246.75万加元。后使用该39名个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以境外留学等名义,将246.75万加元全部汇入苏某控制的香港账户,非法将资金转移至境外。 苏某上述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七条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第一条,属于逃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外汇局对其作出罚款12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3:王某个人分拆逃汇案 2015年7月至8月,山西籍个人王某将其本人的资金转入自己公司30名员工的账户,并由其员工以境外留学名义购汇,分30笔汇至王某在境外的个人账户,总计金额折美元144.63万美元。 王某上述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七条,属于逃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外汇局对其作出罚款9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4: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11月17日,广东籍个人黄某与地下钱庄经营者阮某联系,非法兑换港币,等值14万元港币,用于境外赌博。 黄某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外汇局对其作出罚款2.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完) 2017-04-05/jilin/2017/0405/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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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4666亿美元,对外负债46660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8005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13172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3651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52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16811亿美元,储备资产30978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0%、6%、0.1%、26%和48%;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8659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808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66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9849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61%、17%、0.1%和21%。 按SDR计值,2016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48102亿SDR,对外负债34709亿SDR,对外净资产13394亿SDR。 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时修订了2015年3月末至2016年9月末各季度末国际投资头寸数据。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6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16年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18,005 13,394 资产 2 64,666 48,102 1直接投资 3 13,172 9,798 1.1股权 4 10,650 7,922 1.2关联企业债务 5 2,522 1,876 2证券投资 6 3,651 2,716 2.1股权 7 2,149 1,599 2.2债券 8 1,502 1,117 3金融衍生工具 9 52 39 4其他投资 10 16,811 12,505 4.1其他股权 11 1 0 4.2货币和存款 12 3,816 2,838 4.3贷款 13 5,622 4,182 4.4保险和养老金 14 123 91 4.5贸易信贷 15 6,145 4,571 4.6其他 16 1,105 822 5储备资产 17 30,978 23,044 5.1货币黄金 18 679 505 5.2特别提款权 19 97 72 5.3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0 96 71 5.4外汇储备 21 30,105 22,394 5.5其他储备资产 22 2 1 负债 23 46,660 34,709 1直接投资 24 28,659 21,319 1.1股权 25 26,543 19,744 1.2关联企业债务 26 2,117 1,575 2证券投资 27 8,086 6,015 2.1股权 28 5,927 4,409 2.2债券 29 2,159 1,606 3金融衍生工具 30 66 49 4其他投资 31 9,849 7,326 4.1其他股权 32 - - 4.2货币和存款 33 3,156 2,348 4.3贷款 34 3,236 2,408 4.4保险和养老金 35 88 66 4.5贸易信贷 36 2,883 2,145 4.6其他 37 391 291 4.7特别提款权 38 94 70 说明: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 ”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2017-04-05/jilin/2017/0405/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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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末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近期外债形势和外债管理改革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2016年末我国外债规模总体情况。 答:总体来看,2016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呈稳步回升态势,风险总体可控。截至2016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14207亿美元,较2015年末增加377亿美元,增幅为2.7%,外债总规模连续三个季度稳步增长。据初步计算,2016年末我国负债率(外债余额/GDP)为13%,债务率(外债余额/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为65%,偿债率(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为6%,短期外债和外汇储备比为29%,以上各项外债风险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问:如何看待当前外债规模变化? 答:我国对外债务去杠杆化进程基本完成,积累风险逐步释放。2016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14207亿美元,较2014年末的历史高点下降3593亿美元。 具体来看,2014年末到2016年第一季度,是我国企业对外债务去杠杆化的阶段。我国企业加快偿还有关债务,2015年全年下降3970亿美元,2016年第一季度下降515亿美元。这有利于降低我国外债积累的风险,减少企业高杠杆经营和货币错配风险。2016年第二季度以来,随着前期外债去杠杆化告一段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等便利企业跨境融资的政策落地,我国企业利用外债开始回升。2016年第二、第三、第四季度分别回升248亿、427亿和217亿美元。 问:对2017年我国外债规模形势有何判断? 答:在国家经济结构转型、产能调整、产业升级等政策措施推动下,我国经济仍会保持中高速增长。适度规模的借债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必要手段,我国企业将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变化,自主决定借用外债的时期、规模和币种结构,我国的外债整体将呈稳步回升态势。 2017-04-12/jilin/2017/0412/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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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2月底上升40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7年3月31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091亿美元,较2月末小幅上升40亿美元,增幅为0.1%,为连续第二个月出现回升。 3月份,国际金融市场变动总体比较平稳,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继续呈现有进有出、双向波动、趋于平衡的健康发展格局。本月非美元货币对美元汇率总体小幅升值,资产价格变动不大,外汇储备所投资的货币和资产之间发挥了此消彼长的分散化效应,外汇储备规模基本稳定。 2017年一季度,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下降14亿美元,较前两季度降幅显著缩小,体现出随着我国经济运行趋稳,跨境资本流出压力总体有所缓解,外汇储备规模的变动正在逐步趋于稳定。 当前,我国经济基本面良好、潜力大、韧性强。往前看,我国经济仍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态势,经常账户顺差将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跨境资本流动继续向着均衡状态收敛,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外汇储备规模可能进一步趋于稳定。 2017-04-12/jilin/2017/0412/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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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7年预算 2017-04-12/jilin/2017/0412/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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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6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7-04-05/jilin/2017/0405/1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