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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411亿元,支出12028亿元,顺差138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874亿元,支出8936亿元,顺差2938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537亿元,支出3092亿元,逆差1555亿元。 按美元计值, 2016 年 9 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 2010 亿美元,支出 1803 亿美元,顺差 207 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 1780 亿美元,支出 1339 亿美元,顺差 440 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 230 亿美元,支出 463 亿美元,逆差 233 亿美元。 2016-10-31/dalian/2016/1031/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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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6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6-10-14/dalian/2016/1014/2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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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人民币汇率波动引发市场关注。27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就人民币汇率、外汇储备等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易纲表示,人民币在全球货币体系中仍表现出稳定强势货币特征。 问:近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有所贬值,人民币还是不是强势货币? 答:从数据看,人民币在全球货币体系中仍表现出稳定强势货币特征。近期美元上涨较快,反映的是美国经济增长加快、通胀预期上升、美联储加息步伐可能明显加快等美国国内因素。而人民币汇率对美元波动有所加大,主要是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美联储加息预期突然增强、英国“脱欧”、埃及镑自由浮动等外部因素驱动。这些因素对世界各国而言都有些意外,资金回流美国推动美元指数迅速上涨、美国三大股指再创新高,全球货币普遍对美元贬值,有的跌幅还比较大。下一步美元走势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市场预期修正引发美元回调的可能。 近期人民币对美元有所贬值,但幅度相对大多数非美货币还是比较小的。10月份以来发达经济体货币中,日元、欧元、瑞郎对美元分别贬值10.5%、5.8%和4.2%;新兴市场货币中,马来西亚林吉特、韩元、墨西哥比索对美元分别贬值7.2%、6.5%和6.1%,而人民币对美元只贬值了3.5%,只有美元指数升幅的一半。由于人民币对美元贬值幅度较小,10月份以来人民币相对一些主要货币是显著升值的。例如,在SDR构成货币中,人民币对日元升值7.5%、对欧元升值2.5%、对英镑升值0.5%;在亚洲新兴市场货币中,人民币对马来西亚林吉特、韩元、新加坡元分别升值4.1%、3.3%和1.2%。 从长周期看,人民币也表现出稳中有升的态势,过去5年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参考BIS货币篮子和SDR货币篮子的人民币汇率指数以及对美元汇率分别升值10.9%、11%、4.4%和8.8%,过去10年分别升值28.3%、33.4%、28.4%和11.9%,人民币在全球货币体系中仍表现出稳定强势货币特征。 问:如何看待近期人民币对美元有所贬值,同时人民币对其他主要货币升值? 答:观察人民币汇率要采用一篮子货币视角。影响一国汇率水平的因素有很多,与政治形势、经济走势、股市债市波动和市场预期变化等都有关系。由于国与国之间经济结构迥异、经济周期和利率政策取向不同步,比如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平稳增长,货币政策保持稳健,而美国经济正强劲复苏,货币政策已出现收紧趋势,相应的汇率走势也难以趋同,盯住单一货币会积累超调的风险,后续的修正可能引起比较大的震动。而且,在贸易全球化的背景下,参考一篮子货币与盯住单一货币相比,更能反映一国商品和服务的综合竞争力,也更能发挥汇率调节进出口、投资及国际收支的作用。 有鉴于此,2003年以来中国一直强调人民币汇率应该参考一篮子货币。2005年的汇改,2010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缓和后继续推进汇改,2015年8月完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2015年11月推出三大人民币汇率指数,都是按照既定的思路步步推进,使参考一篮子货币更加透明、规则和可预期。今年年中在英国“脱欧”、全球主要货币大幅震荡的背景下,人民币汇率表现出平稳走势,正是“收盘汇率+一篮子货币汇率变化”的汇率形成机制顺利运转、取得成效的体现,未来人民币汇率完全有条件继续保持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中国是全球第一大贸易国,全球200多个经济体都是中国直接或间接贸易伙伴,人民币参考一篮子货币能够全面反映贸易品的国际比价。而中美贸易规模只占中国外贸规模的14%,况且中美的经济周期也不一样,改回去单一盯住美元会使人民币汇率陷入僵化和超调的困境,并不可持续。 问:如何看待外汇储备的合理充裕? 答:尽管近期中国外汇储备有所下降,但仍高居全球首位,是十分充足的。中国外汇储备规模接近全球的30%,分别是排名第二位的日本和第三位的沙特阿拉伯的2.6倍和5.7倍。从全球来看,外汇储备的适度规模并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过去的教科书认为外汇储备规模应至少满足三个月进口所需,国际金融危机后有些调整,有观点认为应该至少满足六个月进口所需,还要考虑外债、外商投资企业分红和企业、居民外币资产配置等需要,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中国的外汇储备是非常充裕的,覆盖全部外债和六个月进口后还有充足的余量,况且近年来还有每年大约5000亿美元的贸易顺差和1200亿美元的外商直接投资通过金融媒介供应全社会的用汇需求。 中国早在1996年就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服务贸易、海外留学、出境旅游等用汇需求早已按需满足。中国是开放经济体,资本有进有出是正常的,尽管近期对外直接投资(ODI)比外商直接投资(FDI)要多一些,但观察ODI的结构看,大多数投向海外高新技术企业股权、用于打开拉美市场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当然,也不排除一些经济主体出于经济下行、营商环境等因素的担忧,表现出较强的向外寻求安全资产的倾向。但谁也无法忽视中国13亿人口的庞大市场,随着中国经济回升、体制机制改革和营商环境的改善,出去的资本还是会回来的。从过去20多年经历的几个经济周期看,我对此有充分的信心。 2016-11-28/dalian/2016/1128/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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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10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 答:10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有所缓解。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收窄。2016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146亿美元,较9月份下降49%,其中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结售汇逆差102亿美元,环比下降62%。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下降。10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141亿美元,环比下降69%。其中,外汇收付为顺差148亿美元,上月为逆差8亿美元;人民币收付逆差290亿美元,环比下降35%。 一些有利于外汇供求趋向平衡的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市场主体结汇意愿相对稳定,购汇比例环比下降。10月份,银行客户结汇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58%,总体保持基本稳定;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9%,较9月份下降3个百分点。二是企业外汇融资稳步提升,去杠杆进程进一步放缓。10月末,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外汇融资余额较9月末增加10亿美元,已连续8个月增长;10月份,企业偿还国内外汇贷款购汇规模较9月份下降34%。三是境外机构继续增加对境内债券市场的投资。10月末,境外机构持有境内债券余额较9月末增加207亿元人民币,已连续8个月增长。四是投资收益、旅游等季节性购汇回落。10月份,投资收益购汇环比下降56%,旅游项下购汇环比下降5%。五是海关进出口顺差扩大,带动贸易项下结售汇顺差增加。10月份,海关进出口顺差491亿美元,较9月份增长17%,银行代客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环比增长46%。 近期,国内经济增长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夯实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平稳的基础。10月份,我国官方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为51.2%,为两年多以来的最高值;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4.0%,创今年以来新高;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增长1.2%,上涨幅度有所扩大;前10个月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8.3%,相比前9个月提升0.1个百分点。总的来看,随着我国经济运行更加平稳、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断增强,经济基本面优势也会日益突出,有助于更好地抵御外部冲击,维护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在中长期保持基本稳定的格局。 2016-11-17/dalian/2016/1117/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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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6年三季度国际收支形势有何新变化? 答:一是经常账户顺差有所增长,与当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5%,处于合理水平。2016年三季度,经常账户顺差712亿美元,环比增长11%。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71亿美元,环比增长9%。随着国际国内市场需求缓慢回暖,货物出口和进口均有所增长。服务贸易逆差695亿美元,环比扩大25%,主要是季节性因素影响,7月、8月为出国旅游旺季,三季度旅行逆差629亿美元,环比增长26%。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含净误差与遗漏)为2073亿美元,主要是境内主体积极配置对外资产。具体来看,对外资产方面,对外直接投资资产净增加550亿美元,环比收窄14%;据不完全统计,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港股通等对外证券投资净增加超300亿美元,对外贷款净增加超400亿美元。对外负债方面,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增加236亿美元,表明我国长期投资环境仍具有吸引力,同时,随着企业去杠杆化告一段落,证券投资和贷款负债项下净流入也有所恢复,如境外机构购买境内股票和债券净流入超400亿美元。 总体来看,我国经济仍将保持中高速增长,以货物贸易为主导的经常账户仍将保持顺差,对长期资本的吸引力也仍然较强。随着人民币正式加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不断推进,包括国内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等进一步开放,一方面,国内主体合理安排跨境投融资的主动性将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国际投资者投资我国资产的需求也会明显提升,这些因素会共同引导我国跨境资本呈现有进有出、双向波动的局面。 2016-11-07/dalian/2016/1107/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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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京签署《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通过加大信息共享力度,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实施联合激励和共同惩戒措施,进一步促进外贸发展。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副局长汪康、总经济师任荣发,外汇局局长潘功胜、副局长杨国中等出席签约仪式。 双方约定,按照“互联互通、协同监管、风险共治、简便易行”的原则,建立税务总局和外汇局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实施联合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拓展部门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备忘录》明确,税务总局与外汇局共同建立日常信息交换机制,共享税收征管和外汇监管相关数据。两部门利用共享的数据,对出口退税管理、跨境税源管理、外汇收付管理等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预警,提高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根据双方共享的企业分类管理信息,共同实施相应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助、结果互认”。 加强税务总局与外汇局之间的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措施,是优化税收管理、实现部门之间协同共治的基础和抓手,对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非法转移外汇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后税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跨境税源管理和资金监管,强化风险共治,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于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16-11-14/dalian/2016/1114/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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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2022年10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易纲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安排,受国务院委托,现就金融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习近平经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对做好金融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也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给予有力的监督和指导。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统筹协调、靠前指挥,各相关部门、各地方政府大力配合。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管住货币总闸门,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社会融资规模增长与经济增长总体匹配,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力促进稳增长、稳物价、稳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金融业综合实力大幅提升,金融业总资产超过400万亿元,5家银行、保险机构成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保险市场规模均居全球第二,外汇储备规模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明显提升,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融资持续快速增长,绿色金融全球领先,普惠小微贷款实现“量增、面扩、价降”,数字金融服务走在世界前列。坚决遏制“脱实向虚”,影子银行规模较历史峰值压降接近30万亿元。金融改革开放呈现新局面,金融基础性制度建设持续加强,推动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规章百余部。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推出科创板,改革创业板,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实行分类分账管理。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取消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人民币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SDR),成为全球第三大篮子货币、第五大储备货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2017年至2021年,主动处置银行业不良资产超过12万亿元,精准处置“明天系”、“安邦系”、海航集团、方正集团等大型集团风险,平稳化解一批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金融风险整体收敛。严肃查办项俊波、赖小民、胡怀邦、蔡鄂生等一批金融领域腐败大案要案,根据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整改要求,开展“地毯式”整改。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金融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为完成脱贫攻坚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金融系统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价值取向,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永恒主题,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开放方向,坚定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一、2022年金融工作主要进展及成效 2022年以来,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复杂环境,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主动应对,靠前发力,坚决支持稳住经济大盘,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切实改进金融服务,认真开展中央巡视整改。 (一)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我国没有实施量化宽松、负利率等非常规货币政策,是少数实施正常货币政策的主要经济体之一。我国利率水平在全世界居中,在主要发展中国家中较低,确保了物价走势平稳可控,有力促进了经济稳定增长。2022年以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货币政策调控。一是加大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力度。降准0.25个百分点,合理增加流动性,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9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12.1%,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10.6%,在保持物价稳定的情况下有力支持经济恢复。二是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引导1年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分别下行0.15个、0.35个百分点。1月至9月,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24%,比上年同期下降0.29个百分点,处于历史较低水平。三是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精准设计并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工具,创设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设备更新改造四项专项再贷款,截至2022年9月末,各类工具余额总计5.55万亿元。调增政策性开发性银行8000亿元信贷额度,支持设立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排2000亿元专项借款,服务保交楼、稳民生。四是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把握好内外平衡,适时调整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更加注重预期引导和管理。人民币对国际主要货币汇率有升有贬,双向浮动,在全球表现相对稳健。五是用好央行结存利润支持稳增长。2022年1月至9月已依法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1.13万亿元,直接增加财政可用财力,主要用于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增加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支持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 (二)金融业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金融机构总体稳健,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平稳运行。截至2022年6月末,金融业机构总资产407.42万亿元,保持合理增长;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87%、1.67%,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20.8%,证券公司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中位数分别为291%、32%,均大幅优于监管标准。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落实金融管理和监管责任,加强金融监管,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2022年1月至9月,人民银行处罚被监管机构521家次,处罚责任人员782人次,罚没合计约6.3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和通报案件线索280件;银保监会处罚银行保险机构3200家次,处罚责任人员5400人次,罚没合计20亿元;证监会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案件522件,作出处罚决定224件,向公安机关移送和通报案件线索94件。加强期货现货联动监管,促进动力煤、原油等基础工业品价格平稳运行。二是完善各行业领域监管规则。建立重大改革和监管政策出台协调机制。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分五批向社会公开124个违法违规股东。完善平台企业金融业务监管。正式实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建立上市公司常态化退市机制,出台行政罚没款优先用于投资者赔偿的规定,制定欺诈发行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签署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试行)》,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依法批准设立中信金融控股公司、北京金融控股公司和招商局金融控股公司。三是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起草金融稳定法,推动加快修订人民银行法、反洗钱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推动出台期货和衍生品法,加快推进公司债券管理条例和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的起草出台。四是严厉惩治金融腐败。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严厉惩治金融风险背后的监管失守及违法犯罪行为。 (三)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先后发布实施强化金融支持防控疫情30条措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恢复发展23条举措,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大力支持保供稳价,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和经济恢复发展。2022年以来,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一是保持融资总量合理充裕。2022年1月至9月,人民币贷款新增18.08万亿元,同比多增1.36万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有265家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融资4791亿元,数量和融资金额均居全球首位。二是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截至2022年9月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8.75万亿元,同比增长30.8%;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56万亿元,同比增长26.3%。发布绿色金融指引。充分发挥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服务“硬科技”、创业创新、“专精特新”企业的作用,截至2022年9月末,科创板、创业板融资金额占同期全市场的一半以上,北交所上市公司突破110家。三是普惠金融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2年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3.2万亿元,同比增长24.6%;授信户数超过5389万户,同比增长31.7%。2022年1月至9月,共支持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2255.1亿元、“三农”专项金融债券214.2亿元。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截至2022年6月末,专属贷款余额约1.2万亿元。四是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扎实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试点地区拓展到15个省市的23个地区。省级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征信通”稳企纾困成效显著。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提升跨境投融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金融体系改革和对外开放情况。 始终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开放,解决金融领域深层次问题,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2022年以来,金融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化金融机构改革。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分类分账改革。统筹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用好专项债额度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二是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做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各项准备。推出科创板做市商制度,推动北交所转板上市制度正式落地。统一境外投资者投资我国债券市场政策,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取得积极进展。推进车险综合改革,稳步实现“增保、提质、降价”目标。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批准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开业,启动养老储蓄试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展至“十地十机构”。三是扩大高水平金融对外开放。拓宽沪深港通标的范围,正式启动互联互通下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交易。人民币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的权重从10.92%上升至12.28%。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建立常备货币互换安排,为香港市场提供更加稳定、长期限的流动性支持。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牵头制定二十国集团转型金融框架。 (五)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情况。 2018年以来,按照党中央确立的“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金融体系经受住了复杂环境的冲击考验。2022年以来,继续积极稳妥化解金融风险。一是持续化解金融机构风险。推进辽宁省高风险中小银行处置工作,吸收合并省内两家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组建辽沈银行,批准辽阳农商银行、太子河村镇银行进入破产程序。支持河南省、安徽省稳妥处置5家村镇银行风险事件。推进不良资产认定和处置,2022年1月至8月处置不良资产1.74万亿元。持续压降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二是有序处置高风险企业集团。推进海航集团、方正集团、忠旺集团等重点集团金融风险处置取得积极进展。三是妥善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推动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做好金融支持保交楼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校正过度避险行为,推动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行,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四是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打击非法集资、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和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五是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推动加快制定金融稳定法,初步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健全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推动各地建立省级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坚强领导,全面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提升专业性,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有条件尽量长时间保持正常的货币政策,维护币值稳定。总量上,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助力实现扩投资、带就业、促消费综合效应,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价格上,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降低企业综合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加强预期管理,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结构上,持续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发展,继续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突出金融支持重点领域,运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设备更新改造等专项再贷款。 (二)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 进一步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弥补监管短板,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一是强化审慎监管。坚守监管主责主业,把好金融机构准入关,加强对股东资质、股权关系的穿透核查和股东行为监管,坚决纠正违规关联交易,防止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认定,严厉打击“无照驾驶”行为。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和监管效能。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保持行政处罚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加快监管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丰富执法手段。推动监管数据共享,推进金融数据治理,提高数据真实性和数据质量。三是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稳妥推进并尽快完成平台企业金融业务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资本依法依规开展投融资活动,又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四是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抓紧推进金融稳定法出台,加快修订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信托法、票据法、反洗钱法等重要基础性法律。五是强化金融反腐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关键人、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管理,打造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金融队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和本源,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一是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有效发挥保险资金优势。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高适配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刺激和释放新需求。二是完善薄弱环节金融服务。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推动完善贷款担保、尽职免责、不良核销、资本占用等配套机制。落实落细各项金融纾困政策,用好金融科技手段,强化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三是强化经济转型升级金融支持。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好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四是支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用好用足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资本金尽快到位。稳步扩大REITs试点范围,促进盘活存量资产。五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推动出台数字人民币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配套政策。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征信通”建设,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四)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优化。一是优化金融结构。提升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力度,强化资本补充。督促中小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和主业,有序推进中小银行改革重组,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促进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加长期资本供给,满足不同类型、不同生命周期企业的多元化、差异化融资需求。二是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适时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壮大各类中长期投资力量,强化投资者保护。促进债券市场各类基础设施之间有序互联互通。积极稳妥发展期货市场,完善衍生品市场监管体制。推动境外上市备案制度落地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强化保险保障功能,促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健康发展,深化车险综合改革。三是扩大高水平金融开放。在安全可控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便利性,构建与金融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提高金融机构“走出去”经营管理水平和全球竞争力。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坚持多边主义原则,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治理。 (五)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是经营管理风险的行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稳妥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大型企业债务风险。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保交楼、稳民生,推动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继续做好P2P网贷存量风险处置等工作。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压实金融机构及股东、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等各方责任,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大风险处置机制,发挥好存款保险风险处置操作平台作用,夯实资源保障体系,形成“好人得好报、坏人得坏报”的正确预期,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对跨行业、跨区域和跨境风险,加强监管协同和上下联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担当作为、求真务实,全面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2022-11-09/hainan/2022/1109/1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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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595亿元。其中,出口1774亿元,进口2821亿元,逆差104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30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091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71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6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服务贸易出口261亿美元,进口415亿美元,逆差15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1.服务贸易差额 -1048 -154 贷方 1774 261 借方 -2821 -415 1.1加工服务差额 66 10 贷方 71 10 借方 -5 -1 1.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44 6 借方 -27 -4 1.3运输差额 -419 -62 贷方 506 74 借方 -924 -136 1.4旅行差额 -983 -145 贷方 54 8 借方 -1037 -153 1.5建设差额 32 5 贷方 75 11 借方 -43 -6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0 -6 贷方 32 5 借方 -73 -11 1.7金融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32 5 借方 -15 -2 1.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4 -17 贷方 36 5 借方 -150 -22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294 43 借方 -268 -39 1.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63 53 贷方 617 91 借方 -254 -37 1.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5 1 借方 -13 -2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5 -1 贷方 7 1 借方 -12 -2 注: 1.因海关将于3月公布1月和2月进出口数据,2023年1月国际收支货物贸易数据也将与2月数据一并发布。 2.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3. 国际收支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4.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1.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1.1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1.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1.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1.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1.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1.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1.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1.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3-07/hainan/2023/0307/1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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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贺一诚特首、张副省长,各位来宾,大家好! 很高兴参加广东省人民政府组织的金融支持横琴前海有关文件发布会。首先,我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向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新闻界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金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和关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好发挥作用。珠海横琴、深圳前海是粤港澳合作发展的重要平台,加大金融支持横琴和前海建设力度,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对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扩大金融业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两份文件按照“远近结合、民生优先、循序渐进、防控风险”的工作思路,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聚焦金融改革的重点领域,在两地分别部署了六大方面30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两份文件既关注民生金融便利、市场互联互通等粤澳深港合作的共同重点,又结合两地情况,提出了粤澳合作、深港合作的特色项目。 在共性政策方面,一是优先开展服务民生领域的金融创新。通过便利港澳居民信用融资、便利港澳居民就业、便利使用移动支付等举措,提供更优质更多样更便捷的民生金融服务。二是深化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通过加强与港澳市场互联、完善账户管理、完善跨境保险业务等举措,不断提升大湾区资金融通便利度。三是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通过提升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优化完善跨境投融资政策等举措,在外汇管理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领域先行先试。四是加强金融监管。通过建立金融监管合作机制、探索跨境金融监管创新等举措,完善与开放水平相匹配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在特色项目方面,结合粤澳合作、深港合作的各自战略定位和独特需求,推动特色金融产业发展,丰富拓展合作内涵。在横琴,按照“立足服务澳门、琴澳一体化”定位要求,构建资金“电子围网”系统,探索跨境资金自由流动途径;根据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需要,创新发展资产管理、债券市场、融资租赁、绿色金融等现代金融产业。在前海,坚持“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拓展香港金融业发展空间,发展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航运金融、科创金融等金融产业,全面提升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 实际上,在两份文件制定过程中,相当一部分开放创新工作已经稳步推进并落地,受到广泛欢迎。例如,港澳居民异地见证开立内地银行结算账户的试点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互换通”项目建设启动实施,沪深港通、债券通、跨境理财通等市场互联互通安排持续优化等。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联动、齐心协力,形成合力。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大湾区金融产业发展,积极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分支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金融机构业务指导,积极推动各项金融创新业务开展。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业务培训,更精准地理解政策,用好政策,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谢谢大家! 2023-03-07/hainan/2023/0307/1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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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月,银行结汇11913亿元人民币,售汇11744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3年1月,银行结汇1753亿美元,售汇1728亿美元。 2023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0295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7907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3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457亿美元,对外付款410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02-23/hainan/2023/0223/17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