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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各自律成员行对学习外汇政策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新疆辖区银行外汇从业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促进新疆辖区外汇业务有序发展,2020年8月23日上午,新疆外汇与跨境人民币展业自律机制邀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专家举办乌鲁木齐地区外汇政策线上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了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和资本业务管理政策,课程安排紧凑、内容充实。乌鲁木齐地区约3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2020-10-29/xinjiang/2020/1029/1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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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传导金融外汇政策,深入了解涉外主体用汇需求,畅通政策宣传渠道,创新金融外汇产品与服务,促进昌吉辖区涉外经济实体高质量发展。近日,昌吉外汇局偕同中国银行昌吉州分行、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中粮屯河番茄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外汇“一对一”帮扶暨庆“七一”党建共建主题活动。 2018-07-19/xinjiang/2018/0719/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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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昌吉州中心支局以开展“守初心,担使命,对外服务业务蓬勃发展”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与农业银行五家渠兵团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国际金融部、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商务局、涉外企业开展了外汇“一对一”帮扶活动。 活动邀请了国际金融专家深度解读外汇形势;召开政银企座谈,深入涉外企业调研,共商涉外企业发展纾困难题;并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回望峥嵘革命岁月。 2019-11-14/xinjiang/2019/1114/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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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了解辖内银行外汇业务办理情况,督促银行合规经营外汇业务,近日,塔城中心支局对辖区5家外汇指定银行开展了现场核查。通过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夯实银行金融外汇服务地方实体外贸经济发展基础:一是要求银行切实履行“展业三原则”义务,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二是提高银行外汇专业服务水平,现场指导银行业务办理中存在的不足,督促银行限时整改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引导银行正向理解外汇政策,督促银行深入学习外汇及跨境人民币政策,促进银行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 2019-09-06/xinjiang/2019/0906/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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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以下简称北京冬奥会)期间外汇服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北京冬奥会官方合作伙伴中国银行开辟外汇“绿色通道”,为相关外汇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境外个人移动消费等外汇业务办理提供便利。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简化业务流程和材料,便利北京冬奥会相关区域内境外个人办理外汇业务。二是便利北京冬奥会相关境内和境外机构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外汇补贴、奖金发放及退税等北京冬奥会相关外汇业务。三是支持更多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北京冬奥会期间来华外国游客使用移动支付工具进行小额消费提供便利化外汇服务。四是建立特殊外汇业务办理机制,满足北京冬奥会期间紧急或特殊外汇业务需求。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不断提升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着力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外汇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顺利举办。 2022-03-02/xinjiang/2022/0302/1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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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为进一步落实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举措,夯实外汇管理基础工作,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组织召开了“经常项目外汇政策培训会”,培训对《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信息网上核验功能升级的通知》(汇经便函〔2021〕55号)等便利化政策做了全面解读与宣传。 2021-11-12/xinjiang/2021/1112/1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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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阿克苏中心支局在辖区组织开展以“网络炒汇不合法 资金安全无保障”为主题的打击网络炒汇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由外汇局与外汇指定银行联动,集中统一宣传与网点分散宣传相结合,多处阵地同步开展。外汇局在人流较多的商场外设点宣传,各外汇指定银行以营业场所为依托,充分发挥网点众多的优势,6家外汇指定银行20多个营业网点参与活动,利用电子屏、发放宣传册、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客户及往来群众进行宣传。此次宣传活动较好普及了个人外汇知识,有助于提升居民识别虚假外汇交易的能力,增强了公众依法合规用汇的意识。 2019-03-11/xinjiang/2019/0311/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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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9.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17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7.7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2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0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7890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4.9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7720亿美元)。 2015年1-9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8.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66万亿美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11-03/xinjiang/2015/1103/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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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3.0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5306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9.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8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9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6.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804亿美元)。 2015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68.4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10万亿美元)。(完) 2015-10-16/xinjiang/2015/1016/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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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各地、州、市中心支局,奎屯、霍城、阿拉山口、霍尔果斯支局,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有序推进跨国公司外汇资金业务,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5〕36号),新疆分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操作规程》,现印发执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操作规程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操作规程 2016-01-13/xinjiang/2016/0113/2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