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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上午,重庆外汇管理部召开2016年外汇管理专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外汇管理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中心支局(支局)分管局领导及业务人员参会。 会上,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资本项目处分别传达了总局2016年各专业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2016年重庆外汇管理各专业重点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 2016-04-15/chongqing/2016/0415/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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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6 日至 27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重庆召开了 2015 年外汇形势分析会,总局王小奕副局长、国际收支司王春英副司长(主持工作)、方文巡视员及国际收支司、储备司、 17 个分局(外汇管理部)代表近 50 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析近期外汇收支形势,通报2015全国国际收支工作情况,提出了2016年工作设想,解读推进落实外汇管理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并对分析监测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期间,王小奕副局长赴辖区企业开展实地调研。 2015-12-01/chongqing/2015/1201/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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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2-01-24/chongqing/2022/0124/2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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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山东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0笔折合5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9.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广东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8笔折合13.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安徽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4.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江苏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20年2月,何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7笔折合24.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山西籍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郭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笔折合7.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汪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汪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15.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上海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1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湖北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郑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1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四川籍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罗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2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西籍肖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4月,肖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7.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4-06/chongqing/2022/0406/2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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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做好辖区优质企业加入银企外汇交易平台的宣传推介工作,支持优质企业通过银企平台直接获取银行报价,降低办理外汇衍生业务成本,5月26日,重庆外汇管理部国际收支处组织召开银企外汇交易服务平台推介会。会议邀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专家以线上视频会议形式授课,国际收支处主要负责人、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等7家银行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重庆京东方显示照明有限公司、重庆市农产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在现场参会。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专家详细介绍了银企平台的开发背景、交易流程、优势特点、业务安排及企业申请流程等要点,并就银行及企业的有关疑问与建议进行了答复与回应。参会企业介绍了办理汇率避险、外汇结算、跨境融资等业务的实际体验,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外汇服务的建议。重庆外汇管理部国际收支处对相关的问题建议进行了回复,并就做好银企外汇交易平台推广工作进行了部署。 2022-05-30/chongqing/2022/0530/2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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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2-01-28/chongqing/2022/0128/2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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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3-01-20/chongqing/2023/0120/2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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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合川分局(以下简称“合川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辖区履职实际,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优化金融外汇服务,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一、坚持调查研究摸实情,在攻坚克难上成合力 深入一线摸排实情。2023年,合川分局“一对一”走访重点银行15家,现场调研、电话回访、座谈交流涉外企业30余家,广泛听取市场主体诉求,宣讲外汇便利化各项政策,摸准情况、吃透问题、制定措施。 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牵头“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内协同人民银行合川分行相关科室召开专题协调会,明确责任分工;对外持续走访辖区所在地商务委、工业园区等部门,就加强中小企业汇率避险服务、助力涉外经济发展确立合作协调机制,形成支持合力。 二、坚持科技赋能拓服务,在对接政策上下功夫 加强宣传推介,试点增点扩面。大力推广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银企融资对接”“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场景上线后,及时收集整理编发培训资料,通过视频操作教学、微信公众号普及、面对面宣讲等方式,对应用场景试点业务流程、功能模块、便利化效果等内容进行全面详细的解读宣讲,为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管理监测,及时跟踪问效。召开年度金融机构通报会,宣传推介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场景应用。同时纳入合川分局年度重点工作,定期跟进工作进展。利用微信群反馈、电话回访,对辖区银行在日常业务办理时遇到的问题加强指导释疑。 合川分局持续推广平台场景应用的知晓度和覆盖面,推动银行精准对接涉外企业金融需求,推动“数字外管”更好服务银企大众。2023年,重庆主城区外首笔平台融资对接业务成功落地铜梁,铜梁区某笔电企业顺利获批2450万人民币融资额度。截至2023年底,辖区26家企业办理融资对接业务、金额达1.36亿美元,均居于重庆辖区地市分局第一。 三、坚持履职尽责建新功,在推动发展上见实效 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培训。联合辖区所在地商务委开展40余家外贸企业参加的金融政策培训会,对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作深入细致的宣传和解读。邀请专家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培训,做好通道沿线企业汇率避险服务。 精准研提发展政策建议。参加合川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专题调研会议,深入分析提出政策建议被采纳至区级相关工作文件印发,为服务区内经济发展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持续督导银行高效展业。通过微信群宣传、电话联系、情况通报反馈等渠道,深化对银行外汇政策顺畅落地的督导评估,强化考核力度。现场召开外汇业务推进会2场,分季度在全辖通报工作进展,针对重点工作推动不到位约见相关单位,持续开展外汇业务暗访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指导,压实银行责任。 2023年,合川分局强化政策宣讲力度,确保各项便利化政策在辖区落地见效。一是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试点提质增效。为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办理2500万人民币外债,办理资本金便利化结汇96.9万美元。二是推进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扩面增量。辖区24家企业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签约金额9343万美元,其中“首办户”15家。三是提升跨境结算便利化服务。辖区纳入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优质企业达到17家,助力更多中小企业降本增效。合川分局两个金融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典型案例被《金融时报》重点采访和宣传报送。 下一阶段,合川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履职成效,努力推动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 2024-02-20/chongqing/2024/0220/2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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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永川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永川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积极融入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紧密结合区域实际和外汇管理中心工作,谋实事、出实招、创实绩,以优质高效的外汇履职服务地方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协同增效,汇聚汇率避险“几家抬”合力 外汇局永川分局将持续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强化“汇政银”多方携手、协同发力,全面深化汇率避险服务,支持企业主动应对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新常态,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 持续推广“企业汇率风险中性”主题宣传。联合辖区所在地商务委、银行机构举办集中宣传培训6场,覆盖外贸企业200余家,聚焦企业不愿办、不会办问题,对当前汇率形势、汇率风险中性原则、企业管理汇率风险的方法和策略进行全方位宣传解读,共同培育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 指导银行优化细化汇率避险服务。深入企业走访、帮扶,根据不同企业差异化汇率风险敞口情况,指导辖区银行逐企建档、逐企对接,为企业提供契合需求的定制化汇率避险产品,同时引导银行加大让利惠企力度,有效降低企业汇率避险成本。2023年1-10月,外汇局永川分局辖区外汇衍生品业务签约9000万美元,新增中小微企业“首办户”10家。 更好发挥政策协同与政策激励作用。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沟通协调,把支持企业汇率避险作为稳外贸的重要举措,推动永川区、大足区政府出台汇率避险业务支持政策。 以创新赋能,助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外汇局永川分局把创新作为深化金融外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引擎,以更优质、更便捷的跨境金融服务,推动辖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力推广运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通过整合“汇银”力量,建立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推广运用工作小组,结合辖区跨境贸易融资中企业信用信息获取难、银行授信风控严、跨境结算周期长的实际情况,积极推广“融资授信”“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出口信保保融资”“西部陆海新通道融资结算”等应用场景,促进银企高效对接,强化融资增信服务,实现便利快捷结算。系统功能上线以来,辖区工商银行永川支行、建设银行永川支行等通过“融资授信”应用场景成功为12户企业授信7.56亿元,重庆农商行荣昌支行等通过“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应用场景助企融资4140万元,重庆农商行永川支行等通过“西部陆海新通道融资结算”应用场景累计支持5户企业融资结算139笔、1550万美元。 积极支持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大足龙水五金市场是重庆市唯一获国家批准的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区域。在外汇局重庆市分局的指导下,外汇局永川分局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多次实地调研试点落地情况,参与制定《重庆市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完善适应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的管理思路和服务体系。同时,推动辖区银行机构主动参与试点,农业银行大足支行、建设银行大足支行开发运行线上结算功能,与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系统顺利对接,成功落地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便利化结算首单业务。试点落地以来,已有39家主体备案进入市场采购贸易平台,累计出口136单,货值780万美元,已办理收结汇22.4万美元。 以调研解题 加速释放外汇便利化政策红利 外汇局永川分局把学习践行“浦江经验”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深调研、送政策、听诉求、办实事,切实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摸清难点解决难题。聚焦“如何有效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质效”,深入33家企业、银行机构开展调研走访,对100余户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和电话访谈,深入了解市场主体跨境金融服务的共性需求和个性化诉求,精准辅导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如调研发现,某企业主要从泰国进口水果,需要支付大量泰铢,企业通过远期购汇方式应对汇率风险,但因泰铢是小币种,银行远期锁汇额度不足。外汇局永川分局指导主办银行积极向其总行申请增加小币种额度,并协调其他银行调汇支持,及时满足企业远期锁汇需求。又如,在调研中了解到某光电科技企业致力于国际战略全球布局,涉外业务发展较快,针对企业目前购付汇成本高、多地办理业务效率低的问题,外汇局永川分局对企业开展了跨国公司集中运营管理政策辅导,推动企业将2家境内公司、1家境外公司纳入跨国公司集中运营框架,有效解决了其集团内各公司独立进行跨境资金管理而产生的汇兑损失和汇率风险问题。 督导落实提质增效。外汇局永川分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成果转化清单,建立实施两项常态机制,从“解剖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将调研成果转化为解难题促发展利长远的实际行动。一是建立银行政策执行的常态化督导机制。全面梳理外汇便利化政策干货,督导银行强化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针对市场主体个性化、复杂化、差异化的外汇服务需求,建立“一对一”联络机制,做好“点对点”上门帮扶。二是建立银行外汇人员的常态化培训机制。全面梳理银行不敢办、不会办外汇业务和常见易错问题,通过定期线上集中讲解或一对一现场辅导等方式进行业务培训,持续提升银行外汇人员专业水平。截至2023年10月末,辖区共22家企业纳入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其中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占比约三成,便利收付汇结算达3.6亿美元,同比增长3.2倍;银行累计为企业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4557万美元,加速把各项便利化政策红利转化为了发展实效。 2023-11-24/chongqing/2023/1124/27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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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简化相关业务操作流程,便利银行、企业等市场主体真实合规办理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对部分外汇账户进行清理整合,进一步减少账户种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合工作涉及账户 此次清理整合工作涉及8类外汇账户: (一)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1000); (二)保险机构外汇经营账户(1601); (三)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2102); (四)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2103); (五)资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 (六)资本项目-环境权益交易外汇账户(2107); (七)资本项目-境内公司境外上市专户(2404); (八)特殊交易保证金外汇账户(3500)。 二、账户整合规则 (一)将“保险机构外汇经营账户(1601)”并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1000)”; (二)将“资本项目-环境权益交易外汇账户(2107)”并入“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2103)”; (三)将“资本项目-境内公司境外上市专户(2404)”并入“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2102)”; (四)将“特殊交易保证金外汇账户(3500)”并入“资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 相关账户收支范围及管理规则的调整详见本通知附件《部分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银行应根据《方案》对上述账户进行清理整合。 三、相关工作要求 银行应于2021年1月29日20:00至1月31日20:00之间,根据本通知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刷新历史数据; (二)更新账户类型代码表; (三)对业务系统和数据报送接口进行升级; (四)1月29日20:00以后,银行应按新的账户类型代码报送账户数据。 在此之前,银行应做好修订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配套工作,确保已废止的账户类型不再开立新的账户;对刷新类型后继续使用的账户,按照刷新后账户类型的相关规定办理账户相关交易,并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应对辖内银行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010-68402412(经常项目)、68402163(资本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方案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9月22日 2020-09-27/chongqing/2020/0927/1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