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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提高外汇管理和统计分析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家标准相关管理办法和外汇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汇综发〔2008〕16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实施细则》(汇综发〔2011〕131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外汇业务系统适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7〕93号)同时废止。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区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科技司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459。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11月30日 2021-01-11/shaanxi/2021/0111/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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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及辖内各地市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信息表(截至2024年3月1日) 2024-03-01/shaanxi/2024/0301/1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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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1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3年1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1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11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稳中向好,跨境资金流动基本平衡。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入和支出基本相当,跨境资金流动总体趋向均衡;人民币升值背景下部分企业“逢低购汇”增多,属于理性交易模式,外汇市场预期和交易保持平稳有序。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更加稳健,外资明显增配境内债券。经常项目方面,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规模保持基本稳定;跨境旅行等服务贸易支出、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出由7、8月份季节性峰值逐步回落,更趋平稳。资本项目方面,证券投资项下外资总体恢复净流入,外资配置人民币债券意愿持续提升,近几个月连续净增持境内债券,11月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规模达330亿美元,为历史次高值。 随着内外部环境改善,未来我国外汇市场更有基础和条件保持平稳运行。从内部看,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经济基本面对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支撑作用将增强。从外部看,市场预计美联储加息进程渐近终点,未来可能逐步启动降息,美元利率、汇率有望总体回落。总的来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更加坚实。 2024-01-02/shaanxi/2024/0102/1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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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发布《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展业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展业办法》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展业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国家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广泛调研、审慎试点的基础上,起草并发布《展业办法》,推动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银行外汇展业能力,营造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制度环境。 近年来,国家外汇局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稳步提升。但监管中也发现,外汇管理改革落地过程中存在银行“未尽职审核”或“过度审核”等问题,银行存在违规展业情况,或影响合规经营主体对外汇便利化政策的微观感受。为此,《展业办法》通过构建银行外汇展业通用框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银行展业标准,推动银行切实履行审核义务。前期已在4家商业银行开展试点,试点成效良好。据试点银行反馈,外汇业务流程再造契合银行自身完善风控和业务发展需要,成本可控,有利于提升银行经营效率和管理效能。 问: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的内容是什么? 答:《展业办法》推进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构建包含事前客户识别与分类、事中差异化审查、事后监测报告的全流程展业框架,强化事前和事后环节风险责任,打破既往“防风险”对事中环节的路径依赖,进一步提高银行外汇业务办理效率,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事前,要求银行对客户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动态更新,落实银行“了解客户”责任。支持银行结合自身风险管理要求进行客户分类。事中,要求银行根据客户分类实施差异化审核措施,明确一类客户可凭指令办理外汇业务;二类客户由银行按“风险为本”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审查;三类客户由银行根据风险状况强化审核措施。事后,要求银行建立合规风险监测分析机制,发现外汇风险交易应上报外汇风险交易报告并酌情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明确外汇风险交易报告范围和报告路径。同时,明确银行内部管理体系要求,涵盖组织架构、内控制度、信息系统等方面,推动银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问:《展业办法》在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根据《展业办法》,银行应当根据客户外汇合规风险等级及业务风险整体判断,采取差异化审核措施。一是《展业办法》提供外汇业务便利化通用框架,统一简化流程,优质客户可以同时享受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已有的便利化措施。二是银行对优质客户可凭客户指令办理外汇业务,给予银行更多产品创新空间。三是政策适用灵活,银行和企业可自愿选择适用《展业办法》或原有相关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四是外汇风险筛查和识别依托系统开展,事后监测更精准,对客户“无违规、不打扰”。前期参与试点的银行反馈,实施外汇展业改革后,优质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更为高效,银行外汇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问:《展业办法》在风险防范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展业办法》压实银行风险防范责任,实现“既放得开又管得住”。一是客户尽调更扎实。《展业办法》进一步明确银行“了解客户”义务,推动银行充分利用自身数据和技术资源,整合信息形成客户画像,把好客户准入关,实现风险早识别、早发现。二是展业资源分配更合理。从试点情况看,各银行高风险客户占比较低,银行可以有效分配展业资源,在对广大中低风险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便利化服务的同时,加大对高风险客户和业务审查力度,有效防控风险。三是事后监测更高效。明确外汇风险交易报告范围,指导银行聚焦外汇风险交易特征,依托系统及时回溯筛查,实现精准化风险识别和处置。 问:我们注意到,《展业办法》在外汇管理法规中首次提出“尽职免责”。能否介绍一下主要考虑? 答:我们在实践中发现,银行身处跨境资金业务办理一线,其政策执行情况直接决定了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政策红利能否真正惠及经营主体。前期调研中,有银行提出确立代客业务“尽职免责”原则的诉求。《展业办法》积极回应银行关切,以立法形式明确客户在银行开展的外汇业务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但银行能够证明已勤勉尽责采取外汇展业措施的,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破除“唯结果论”,打消银行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顾虑,更好地激励银行“能干、愿干、敢干”,提升合规客户跨境业务便利化感受。 问:对于《展业办法》施行有什么配套措施吗? 答: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稳步推动《展业办法》落实落地。一是尊重市场,自愿适用。尊重银行跨境业务规模、展业模式调整成本等方面客观差异,基于银行自愿前提逐步推进《展业办法》实施工作。银行选择适用《展业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的,应当做好完善组织架构、内控制度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接到国家外汇局通知后方可适用。银行尚不具备《展业办法》规定的组织架构、系统控制等要求的,按照原有相关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开展外汇业务,不受影响。二是辅导跟进、扎实准备。《展业办法》在公开征求意见中,不少银行希望加强培训辅导和同业交流。对此,各级外汇局将对银行改造系统、完善业务流程等工作给予相应辅导支持,降低银行试错成本。目前我们已在主要法人银行所在地建立辅导团队,对接相关银行开展准备工作。 2024-01-15/shaanxi/2024/0115/1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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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4年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特点? 答:我国外汇市场开局平稳,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均衡。1月份,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顺差55亿美元,市场预期基本平稳,外汇交易理性有序。其中,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规模环比和同比分别增长7%和10%,继续发挥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基本盘作用;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270亿美元,相关资金净流入规模保持在历史高位。 未来我国外汇市场有基础、有条件继续保持平稳运行。一是我国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将不断巩固和增强,基本面对外汇市场的支撑作用依然坚实。二是我国国际收支结构稳健,外汇市场内在韧性增强,有利于应对外部冲击。三是随着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逐步调整、国际金融市场条件边际好转,相关外溢影响将有所减轻。 2024-03-04/shaanxi/2024/0304/1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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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4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3年4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4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4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55亿美元;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入与支出规模基本相当。综合考虑远期结售汇、期权交易、银行外汇头寸等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汇率预期保持平稳,市场交易理性有序。从衡量市场预期的结售汇意愿看,4月份,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72%,较今年一季度月均值上升8个百分点;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71%,较今年一季度月均值上升3个百分点。4月份企业等市场主体结售汇意愿均有所上升,说明人民币汇率预期平稳,外汇市场交易保持理性,供求实现自主平衡。 经常项下跨境资金流动继续发挥稳定外汇市场的基础作用,资本项下资金流动总体平稳有序。经常项下,4月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293亿美元,继续保持较高水平;服务贸易跨境收支逆差63亿美元,与一季度月均规模基本持平,居民跨境旅行支出有序恢复,但仍低于疫情前水平。资本项下,4月外商来华直接投资继续保持净流入,外资连续两个月净买入境内证券,显示我国经济发展前景和人民币资产价值进一步提升全球投资者信心;对外直接投资和对外证券投资保持平稳有序。 未来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依然牢固。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发展呈现回升向好态势,市场预期明显改善,经济基本面对外汇市场的支撑作用增强。此外,随着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紧缩幅度放缓,有关外溢影响将逐步减弱,同时近年来我国外汇市场韧性显著增强,市场成熟度以及市场主体理性程度不断提升,能够更好适应外部环境变化。 2023-05-29/shaanxi/2023/0529/1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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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5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3年5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5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特点? 答: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5月份,银行结售汇、企业和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均呈现顺差,规模分别为33亿和19亿美元。综合考虑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 市场预期保持平稳,外汇交易理性有序。5月份,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72%,环比基本持平,市场主体结汇意愿继续处于近1年高位,总体呈现“逢高结汇”的理性交易模式。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70.4%,环比下降0.7个百分点,市场主体购汇意愿基本稳定。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经常项下,5月份货物贸易涉外收支顺差环比增长23%,继续发挥稳定跨境资金流动基本盘作用;主要因居民跨境旅行缓慢恢复,服务贸易跨境收支逆差有所增加。资本项下,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资本金保持净流入,外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进一步向好,境内主体对外直接投资和对外证券投资保持平稳有序。 未来,随着宏观政策靠前协同发力,我国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对我国外汇市场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增强。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紧缩周期接近尾声,美元走强较难持续,有关外溢影响将逐步减弱。同时,我国外汇市场呈现出韧性增强的新特征,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明显提升,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有望继续保持平稳有序。 2023-06-26/shaanxi/2023/0626/1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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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各中心支局、杨凌支局,陕西省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政策创新,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十二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汇创新业务的批复》(汇复〔2019〕2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现决定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以下外汇创新业务: 一、允许在区内试点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详细操作规程见附件1)。 二、允许区内企业可在陕西省分局辖内任一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 三、允许区内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按实际投资规模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依法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四、允许区内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可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一经调整不得变更。 五、放宽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要求,允许区内企业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与签约币种不一致,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应保持一致。 六、允许区内企业的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由陕西省分局辖内任一银行直接办理,取消企业办理该业务的时间限定(详细操作规程见附件2)。 七、区内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其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由超过1亿美元调整为超过5000万美元,其余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9〕7 号)办理。 适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试点政策办理业务的银行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遵循行业自律要求深入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办理业务,并加强事后监督。发现相关业务或办理主体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的,应及时报告所在地外汇局。 各中心支局(支局)、外汇指定银行应要求适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试点政策办理业务的企业留存相关业务材料,以备外汇局事后监督查验。除另有规定外,机构、个人应留存充分证明所涉业务真实、合法的相关文件和单证(含电子单证)等5年备查。 我分局适时对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依法查处涉嫌违规行为。对于不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业务的银行,我分局可视情节要求其暂停试点相关自贸试验区业务并予以整改或取消其试点资格。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此前已开展上述相关业务,政策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人:黄 丹 029-88150841 郭文峰 029-88150735 附件:1.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操作指引 2.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业务操作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2019年7月3日 2019-07-18/shaanxi/2019/0718/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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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2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3年2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2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我国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2月份,银行结汇和售汇规模基本相当,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更趋平衡。春节开工后企业原材料进口和补库存增加,相关涉外支出有所上升,体现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季节性特征。综合2023年前两个月情况看,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314亿美元,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开局良好,境内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 市场主体外汇交易行为保持理性。2月份,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70.3%,环比提升8.9个百分点,显示市场主体呈现“逢高结汇”的理性交易模式,结汇意愿有所增强。衡量售汇意愿的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8.6%,环比基本持平,说明市场主体购汇意愿总体稳定。 货物贸易继续发挥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基本盘作用。2月份货物贸易涉外收支顺差259亿美元,与2022年同期基本相当,仍保持较高规模。服务贸易逆差43亿美元,环比和同比均略有回落,在跨境旅行支出有序恢复的同时,部分新兴服务业出口稳步增加。 未来,我国外汇市场有基础、有条件保持平稳运行。当前支持经济增长的政策效果进一步显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扩张步伐有所加快,我国经济景气水平持续回升,跨境资金流动保持稳定的基础更加坚实。同时,我国金融市场开放持续推进,人民币资产投资属性和避险属性凸显,仍将吸引外资稳步投资境内市场。此外,我国外汇市场韧性增强,市场主体更加成熟、理性,可以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变化。 2023-03-27/shaanxi/2023/0327/1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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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激发外汇条线党员干部工作活力,深化跨部门合作,提升联合打击外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合力,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和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外汇检查部门党支部联合渭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党支部开展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凝心聚力保安全”主题党日活动。三个支部二十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活动。 主题党日活动以“现场观摩+学习座谈”的方式开展。全体党员现场参观了渭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荣誉展室,了解了侦破案件应用科技手段,拓展了外汇局检查人员的思路和视野。学习座谈环节,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和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外汇检查部门党支部分别领学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依法治国相关内容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部分内容。各支部党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辖区经济金融安全等,谈体会谈思路谈举措,并就汇警资源共享、线索联判、技术互帮工作机制建设进行了深入交流。 此次主题党日活动有利于推动汇警党支部组织联建、活动联学、党员联动、信息联享,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以检查工作为抓手,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助力地方涉外经济稳健发展。 2023-07-10/shaanxi/2023/0710/1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