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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副局长 2023-12-12/sichuan/2023/1212/2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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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召开2023年三季度新闻发布会,资本项目管理处处长李雪俏介绍了“广西外汇12条”,并就202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在跨境投融资方面的举措和成效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金融为民显力度 “广西外汇12条”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以推动“涉外金融政策的最惠区”“涉外金融服务的最优区”两区建设为目标,以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为载体,纵深推进金融改革,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助力稳定涉外经济基本盘。 一、聚焦市场诉求,推出金融促进广西涉外经济发展“外汇十二条”。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打造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促进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合作的决策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深入走访园区和企业,聚焦跨境金融服务问题,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形成《关于进一步优化涉外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广西外汇12条”)。“广西外汇12条”涵盖外汇和人民币跨境业务,包括贸易投资便利化数字化、银行信贷支持、业务减费让利、汇率避险服务、组建“汇小二”服务团队等安排,切实解决涉外企业当前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聚焦融资服务,全国首创“外汇贷”支持涉外实体企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在“桂惠贷”政策基础上,联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创新出台专项服务广西外贸企业外币贷款的优惠贴息政策“外汇贷”,主要面向涉外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外币信贷需求,以0.5个百分点的利差直补企业,且不与人民币贷款产品贴息额度合并管理。以“外汇贷”提升“桂惠贷”的惠及面、精准度,精准“滴灌”涉外经济产业链,为企业提供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截至2023年9月末,“外汇贷”累计投放18.4亿元,助力企业节约融资成本近900万元。 三、聚焦西部陆海新通道,创建北部湾“港航融”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立足大宗商品进口需求大、中小外贸企业多、进出口陆海节点多等特点,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开发建设北部湾“港航融”场景。2023年9月18日在第15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上,北部湾“港航融”正式启动上线。上线仅一个月,广西通过北部湾“港航融”场景为涉外企业发放贷款笔数33笔,折合人民币近5500万元,极大提升银行开展融资业务效率,支持广西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聚焦外贸新业态,高效便利进出口企业跨境结算。一是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提质扩面,新增3家试点银行,聚焦特色产业、专精特新、绿色低碳、高新技术等中小企业开展精准辅导,推动银行提供一对一个性化服务,形成“重点推荐一批、辅导培养一批、挖潜储备一批”的优质企业后备梯队。截至2023年9月末,试点企业217家,前三季度试点规模达59亿美元,同比增长36%。二是完善经常项目跨境外汇轧差净额结算试点政策,减少企业外汇头寸占用。截至2023年9月,广西21家试点企业,涉及应收应付款56.34亿美元,经轧差净结算后实际发生跨境交易3.17亿美元,减少94.37%的资金汇兑量,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五、聚焦营商环境,释放资本项目便利化数字化政策红利。一是深入开展资本项目“赋能惠企”便利化再提升专项行动,将“大宣传、百企行、惠企办”贯穿全年,推动多笔外债共用一个账户、资本项目数字化“无纸办”、外债签约登记“线上办”等政策拓面增效,提升企业获得感,跨境投融资活动更简单、更便捷、更高效。截至2023年9月末,广西累计办理线上登记、资金结算、账户注销等资本项目便利化业务4521笔,金额65.29亿美元,便利化比例超过50%。二是开展资本项目数字化试点。运用科技手段,通过以具有法律效力的线上方式为企业办理业务,通过“数字化”+“便利化”,实现“便利化”加速度。截至2023年9月末,广西数字化试点银行增至4家,数字化试点业务由9项扩大到22项,试点银行的数字化占比超过50%,突出外汇管理的便利性、效率性和安全性,极大减少企业脚底成本和财务成本。三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改革,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截至2023年9月末,18家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和钦州港片区注册,注册资本18.38亿美元。近期,QFLP已由自贸区试点扩大到广西全域。 问:围绕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服务产业链稳链延链强链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在跨境投融资方面有什么举措和成效? 答:谢谢提问。2023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加大外汇领域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采取多样性举措贴近市场主体疏通卡点堵点,着力提升产业链韧性。 一、健全服务机制,强化政策惠企通达力度。 一方面,打造服务团队,将“汇小二”工作纳入“广西外汇12条”,在全区金融机构组建涉外金融顾问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资金结算、风险管理等全流程的金融顾问服务。另一方面,创建服务平台,以服务进出口双向物流融资为目标创建“港航融”,为银行展业核查提供穿透式大数据支持,为涉外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跨国供应链融资服务。平台上线仅1个月,提单融资、仓单融资、运费融资等三项重点业务全部落地。 二、擦亮服务招牌,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围绕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再提升”目标,助力稳外资扩流入。一是送政策,直播开办“外汇知识大讲堂”,汇、银、企联合宣讲、专家答疑,实现银企互动,运用新媒体扩大便利化政策受众面。二是促便利,组织“百企行”“改革赋能、问计市场”等专项行动,帮助上百家外资头部企业解决近200个“急难愁盼”问题,“一企一策”提供服务,发挥头部企业强链稳链延链的压舱石作用。三是稳链条,开展跨境产业链链主企业的“汇心稳链”专项行动,对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等广西相对成熟的跨境产业链核心企业,采取“一链一案”方式为链主企业提供解决方案,释放链主带动国内国际双循环产业链发展的核心作用。截至2023年9月末,广西累计办理资本项目便利化业务4521笔,金额65.29亿美元,数字化试点业务由9项扩大到22项,便利化、数字化比例均超过50%,节约企业“脚底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创新服务特色,助力跨境金融改革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18家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和钦州港片区,主要投向国内重点新能源及化工新材料、数字经济、高端先进制造业、跨境供应链产业、光伏和海上风电等低碳转型项目。在平衡促改革与防风险的前提下,10月初将QFLP试点拓展至广西全域,有助于广西更大力度利用外资,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2023-11-03/guangxi/2023/1103/2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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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切实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市场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 (一)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委托第三方报关出口的市场主体以自身名义办理收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市场主体已在地方政府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备案。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应能采集交易、出口全流程信息,并提供与企业、个体工商户对应的出口明细数据。2.经办银行采取系统与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对接或通过网页登录等其他必要技术手段,识别客户身份,审核交易背景的真实性,防范交易信息重复使用。 (二)放宽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银行为企业办理进料对口收付汇抵扣业务资金结算,即出口货款和进口料件货款轧差后净额结算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自境外交易对手方购买料件加工后,将成品卖给同一境外交易对手。2.企业开展进料对口收付汇抵扣业务前,需持相关材料至银行说明,由银行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主体标识功能中添加“进料对口抵扣企业”标识。3.企业应合理安排轧差周期,及时结清应收应付款项,原则上每个季度轧差净额结算不少于1次。 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审核业务真实性和合理性,为“进料对口抵扣企业”标识企业办理进料对口收付汇抵扣业务,并按要求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申报要求见附件1)。 (三)完善委托代理项下跨境贸易资金收付。代理方因破产、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导致确实无法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在确认收支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后,为委托方审慎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标注“非报关人+委托方收付汇+XXX(代理方名称)”。 (四)便利境内机构经营性租赁业务外汇资金结算。境内机构(以下简称承租方)使用自有外汇收入向境内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支付境内经营性租赁(含飞机、船舶、大型设备)外币租金的,应满足下列条件:1.承租方拥有稳定的外汇收入来源,且外汇收入具有一定规模;承租方年度支付外币租金原则上不低于等值1亿美元,且支出需求合理;承租方已纳入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优质企业;2.出租方购买租赁物的资金50%以上来源于外币债务,或自境外租入租赁物需对外支付外币租金。出租方收取的外币租金收入原则上不得结汇使用(上缴境内税款、注销清算的除外),可用于支付境外租金、归还外币债务、向境外支付租赁物货款以及符合外汇局规定的其他外汇支出。 银行应遵循展业原则,在审核业务真实性和合理性后办理境内经营性租赁外币租金划转业务。承租方应在《境内汇款申请书》等交易附言栏目中填写经营性租赁合同号并标明“外币租金支付”字样;出租方应在《境内收入申报单》交易附言栏目中填写经营性租赁合同号并标明“外币租金收取”字样。 二、扩大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 (五)全国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主体范围,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天津、上海、江苏、山东(含青岛)、湖北、广东(含深圳)、四川、陕西、北京、重庆、浙江(含宁波)、安徽、湖南、海南省(市)辖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其他地区辖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实施细则见附件2)。 (六)放宽境外直接投资(ODI)前期费用规模限制。取消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累计汇出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的限制,但累计汇出额不得超过中方拟投资总额的15%。 (七)便利外商投资企业(FDI)境内再投资项下股权转让资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资金支付使用。将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调整为资本项目结算账户(相关账户整合方案见附件3)。境内股权出让方(含机构和个人)接收境内主体以外币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资金,以及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的外汇资金,可直接汇入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资本项目结算账户内资金可自主结汇使用。境内股权出让方接收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来源于直接结汇所得或结汇待支付账户内的人民币资金)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资金,可直接划转至境内股权出让方的人民币账户。 三、优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八)完善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管理。非金融企业的资本金、外债项下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使用应遵循真实、自用原则,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理财(风险评级结果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除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经营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形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4个区域除外);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的住宅性质房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的企业除外)。 (九)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允许确有合理需求的非金融企业到注册地所属外汇分局之外的其他地区银行开立外债账户。 鼓励银行将更多优质企业纳入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范畴;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进一步丰富跨境投融资产品和汇率风险管理产品,优化业务流程;按照展业原则做好客户尽调,利用科技手段加强事后监测,为真实合规的跨境投融资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如发现异常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各分局应加强对上述业务的事中事后监管与核查检查,指导银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第七项自2024年6月3日开始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修改条款详见附件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申报要求 2.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实施细则 3.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整合方案 4.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修改的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2023-12-11/xizang/2023/1212/1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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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通知》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外汇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实践中我们关注到,随着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及跨境投融资活动的日益多样化,市场经营主体对外汇便利化也有了新的更多的诉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的部署要求,国家外汇局认真调研市场诉求,深入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系统梳理贸易外汇收支、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外商直接投资等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在此基础上制定发布《通知》,推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9项政策措施。 问:《通知》有哪些政策思路? 答:《通知》的主要政策思路是:在宏观上,加强和完善外汇领域政策供给,增强政策的系统集成,围绕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便利化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助力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在微观上,积极促进稳外贸稳外资,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简化操作环节,便利市场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业务,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通知》在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通知》推出4项跨境贸易便利化举措。一是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银行可通过多种方式使用市场采购联网平台信息,为市场采购商户在线办理收结汇。二是放宽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银行可为企业办理进料对口收付汇资金轧差业务。三是完善委托代理项下跨境贸易资金收付,代理方因特殊情形确实无法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为委托方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四是便利境内机构经营性租赁业务外汇资金结算,满足条件的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外汇收入,向境内租赁公司支付境内经营性租赁租金。 问:《通知》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一方面是助力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支持委托第三方报关的市场采购商户以自身名义线上办理收结汇。另一方面,鼓励更多银行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结算业务,支持银行根据客户业务情况、银行信息化建设等自身实际,灵活使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信息,为市场采购商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收结汇服务,提高商户资金结算效率,同时也可以帮助银行节约系统开发成本。 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强对新科技、新赛道、新市场的金融支持,《通知》在这方面有哪些落实举措? 答:我们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由于自身净资产小而面临无法获得更多跨境融资等难题,为此,从2018年起,国家外汇局持续加强和完善面向科技创新的外汇政策供给,出台针对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允许其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大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通知》从主体范围、试点地区、试点额度等方面对上述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进行了升级。一是在以往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的基础上,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试点主体,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二是政策覆盖范围从此前的17个省(市)扩展至全国;三是将此前17个省(市)的便利化额度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其余地区的便利化额度暂定为等值500万美元,便利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同时防范企业债务风险。 问:《通知》中的哪些政策有利于外商投资企业在华展业兴业? 答:近年来,国家外汇局持续简化业务手续和流程,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项下业务。2020年,在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金、外债资金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2022年开始,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四地试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业务无需办理登记手续。 为进一步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通知》明确,将原资产变现账户调整为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账户内资金可自主结汇使用。这些资金主要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及境内再投资、境外直接投资的境内股权出让方接收股权转让对价资金,以及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的外汇资金。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结合企业需求,有序推动更多资金收支纳入该账户,便利企业资金使用。 问:《通知》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实际显示,企业外债账户的使用越便利,越有利于企业提高跨境资金使用效率。2022年4月,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允许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并支持企业通过线上方式申请办理外债登记等政策,进一步简化外债账户管理。这些政策的实施,提升了外债账户使用的便利度,获得了市场经营主体的普遍好评。在此基础上,《通知》进一步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的核准要求,允许经营主体根据实际需求在异地银行开立外债账户,有利于企业更好使用外债账户,减少企业“脚底”成本。 2023-12-11/xizang/2023/1212/1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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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初以来,外汇局柳州市分局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畅通外汇政策传导渠道,强化中小微企业外汇金融服务,不断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提升外汇服务能力,助力柳州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聚焦辖区市场主体广泛关注的问题解疑释惑,加大外汇知识宣传,联合涉外经济多部门主办“惠企赋能促发展外汇业务培训会”和“惠企服务直通车暨外贸业务实操培训会”,与银行机构开展政策集中宣讲推介36次、服务涉外企业218家,便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弄懂政策、享受政策。 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外汇金融服务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筛选确定涉及汽车、钢铁、工程机械、家电及螺蛳粉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逐家走访对接,通过服务前置提升外汇政策传导精准度,制定“一链一策”“一企一策”方案。通过走访调研,柳州市分局累计收集并解决涉外企业实际诉求超40条,惠及企业30余家。 贸易便利化收支试点扩面增量 以头部企业为中心点,指导银行将外汇便利化服务辐射到上下游中小企业,将“笔数多、有实需、专精特新”的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围,实现应纳尽纳。今年以来,柳州新增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银行1家,试点企业15家,其中包含中小外贸企业12家。目前柳州共有试点企业39家,今年累计办理便利化业务4540笔,金额15.24亿美元,同比增长25.84%。试点企业普遍反映,实施试点政策前,需事前准备合同、发票、报关单等业务背景材料,银行整个审核过程至少需要一天,但纳入试点后,10分钟就能办结外汇入账,结算效率大幅提升。 大力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 充分利用柳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优势,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的外汇结算支持,积极协助引进跨境电商相关配套企业。今年以来,辖区新增跨境电商企业16家,有效推动柳州重点行业企业上线阿里巴巴国际站并实现交易订单。 做好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的跨境结算政策解读和指导,有效解决银行业务审核及资金结算难点,推动柳州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实现突破式增长。今年以来,共办理新型离岸转手贸易31笔,金额554万美元,同比增长3.09倍。 推动企业汇率避险意识提升 组织外汇衍生品专家宣讲团深入一线服务企业,宣讲避险知识,对接避险需求,制定避险方案。持续开展外汇套保“首办户”拓展活动,发布中小微企业和首办户企业支持名单,定期对银行提供外汇衍生品服务进行督导,针对重点企业逐家建档、逐企对接、逐月跟进,切实为企业汇率避险需求提供有效供给。今年以来,柳州企业办理外汇衍生品金额达到3.56亿美元,同比增长2.13倍,套保率同比提高4.44个百分点;拓展外汇衍生品首办户24家,同比增长1.67倍。 精准助力中小外贸企业融资 聚焦融资服务,主要面向涉外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外币信贷需求,推广广西外贸企业外币贷款的优惠贴息政策“外汇贷”。2023年初以来共投放外汇贷25笔,金额累计2597万元,全部直达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精准滴灌涉外经济产业链,为企业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 科技赋能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融资扩容,成功推动工商银行柳州分行落地柳州首笔“港航融”场景的运费融资,今年初以来共落地运费融资44.9万元人民币;运用“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信保保单融资”场景累计投放跨境融资2740.87万美元,中小企业受益占比达到88%。 2023-12-08/guangxi/2023/1208/2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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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3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3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0817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063亿美元,债券类投资4754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286亿美元、2379亿美元、995亿美元、703亿美元和366亿美元。2023年6月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金融部门,投资金额分别为5918亿美元、3683亿美元和1216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55%、34%和11%。(完) 2023-12-08/guangxi/2023/1208/2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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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718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706亿美元,升幅为2.28%。 2023年11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将继续支持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3-12-07/guangxi/2023/1207/2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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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2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3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5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8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1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9万亿美元)。 2023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09.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76万亿美元)。 2023-12-08/guangxi/2023/1208/2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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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勇落实、强推进,主动协调政策出台事宜。市分局多次主动上门,就汇率避险、对外贸易融资、跨境融资三方面补贴政策与市商务局进行洽谈。借鉴其他市州相关优秀案例,初步确定本次补贴范围和标准;以2022年和2023年1-9月数据为基准,对所需补贴资金进行测算;联合市商务局对政策细节进行修订,负责三项补贴申报材料的审核。 二是破难题、出新招,推动补贴政策正式落地。在双方共同努力下,相关政策正式出台,拟对涉外企业今年开展的相关业务提供三项支持:支持开展汇率避险,对外贸企业在宜宾市辖内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实际履约的,予以支持;支持开展对外贸易融资,对外贸企业在宜宾市辖内银行办理基于进出口贸易开展应收账款融资、订单(合同、发票)融资、出口信用保险融资、进口押汇、海外代付、出口押汇、福费廷等贸易融资,按实付融资利息50%给予支持;支持开展跨境融资,对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涉外企业发生的跨境融资利息,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支持。 三是增成效、惠民生,助力红利得到有力释放。目前,补贴工作已正式启动,相关申报材料均已审核通过,拟在年底前对5家企业给予补贴。 下一步,宜宾市分局将继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积极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进一步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推动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2023-12-13/sichuan/2023/1213/2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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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分局组建以银行业务骨干为主要成员的“山东省对公外汇专家团队”。为充分发挥专家团队专业化作用,推进专家团队工作机制建设,持续为涉外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11月28日,外汇局山东省分局组织专家团成员在济宁开展启动宣讲会。外汇局山东省分局、外汇局济宁市分局、济宁市商务局、济宁市海关、济宁市税务局、济宁市24家外汇业务银行、济宁市100家涉外企业共计约200人参加。 宣讲会上,来自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以及济宁银行的三名省级对公外汇专家团成员,结合多年的外汇从业经验和业务知识,深入浅出讲解了贸易外汇便利化政策、经常项目电子单证化以及国际结算案例等内容。下一步,山东省分局将以启动宣讲为起点,陆续在全辖各地市面向涉外企业开展系列政策传导活动,以高质量外汇服务促进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济宁市分局以此次启动宣讲活动为契机,会同济宁市商务局、济宁市海关、济宁市税务局,联合金融机构,组建“济宁市涉外经济服务专家团”,在当日活动中举办了成立仪式。4家涉外部门和3家金融机构的市级专家团成员,分别从外贸惠企政策、进出口贸易、涉外税务、金融产品、汇率避险等方面进行政策传导。 2023-11-29/shandong/2023/1129/22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