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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如何办理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注销登记?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89号),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供书面申请及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原《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和业务登记凭证到银行办理。 2023-09-06/henan/2023/0906/1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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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放款,需要展期,请问企业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企业可持书面申请、变更后的境外放款协议、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外放款展期。 2023-09-15/henan/2023/0915/1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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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如何办理名录注销? 答:办理名录注销需提交材料:1.注销名录说明; 2.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023-09-15/henan/2023/0915/1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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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决策部署,推动河池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2023年10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池市分局联合商务、海关、税务等部门组团精准服务新企业。调研组一行重点走访了广西河池某矿业公司、广西某国际贸易公司,通过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进一步了解了目前企业在发展外贸业务中的问题和需求、引进外资的意愿及建议,实现“零距离”解决企业困难,“零距离”精准服务助发展。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池市分局将持续加强与商务、海关、税务等部门的合作,加大对外贸外资企业的培训、联系、指导和服务,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11-06/guangxi/2023/1106/2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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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0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分局与柳州海关签署《关于推进信息共享 实施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该合作备忘录的签订有助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政策和职能优势,在推动贸易便利化、助企纾困、打击涉外贸易违法犯罪等方面形成更大合力。下一步,双方将依托合作备忘录,深入细化合作措施,加强政策联动和联学共建,定期检视合作成效,总结经验做法,推动联合监管效力最大化、最优化。 2023-11-07/guangxi/2023/1107/2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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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防城港市分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城海关、东兴海关、峒中海关(以下简称防城港三关)举办《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期间,国家外汇管理局防城港市分局邹智局长出席活动并作致辞,廖春副局长代表防城港市分局与防城港三关进行了《合作备忘录》签约。本次《合作备忘录》的签订,标志着防城港市分局与防城港三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机制正式形成。 2023-11-07/guangxi/2023/1107/2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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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提升贺州辖内贸易便利化水平,扩大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惠及面,2023年11月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分局召开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助企惠企座谈会。会上,贺州市分局介绍了当前辖内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办理情况以及可挖掘的潜力,与会人员围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拓面增效存在的难点堵点展开讨论,就如何提升便利化水平,推动便利化政策更好助企惠企进行了充分交流。 2023-11-07/guangxi/2023/1107/2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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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国家外汇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李强总理关于金融工作的具体部署和何立峰副总理的讲话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党委成员、国家外汇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是我国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特别是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来我国金融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成果,系统阐述了坚持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和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本质特征和主要内涵,科学分析了当前金融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等作出全面部署,为我们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明确了方向。 会议强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任务: 一是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金融委的统筹部署,高效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不断完善党管金融的体制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 二是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健全中国特色现代货币政策框架,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为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维护国际收支平衡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功能,更好支持科技创新、民营小微、先进制造、绿色发展等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因城施策指导城市政府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大工程”,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三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握好权和责、快和稳等的关系,稳妥处置重点区域和重点机构风险,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完善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推动金融稳定立法,加快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做好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推动建立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综合施策,稳定市场预期,坚定维护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及时纠偏外汇市场顺周期、单边行为,防范人民币汇率大起大落风险。 四是坚持深化金融改革。加快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坚持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推动优化金融机构体系,督促金融机构专注主业、提质增效,在规模、结构、区域布局上更加合理。强化债券市场制度建设,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提高债券市场市场化定价能力和市场韧性,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金融产品体系,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完善广泛覆盖、高效安全的现代支付体系。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推进中国征信市场发展。 五是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拓展内地和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支持和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提升我国在重大国际金融规则、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机关建设,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深化中央巡视和审计整改,完善内部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决落实机构改革任务,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金融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系统谋划未来一段时间重点工作任务和思路举措,抓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培训,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各司局、党委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2023-11-06/anhui/2023/1106/2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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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铜陵市中小微外贸企业提升汇率避险意识、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10月27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铜陵市分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分行、中国银行铜陵分行及铜陵市广播电视台,以铜陵市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及豚云APP为载体,开展“跨境交易你我他——中小企业人民币跨境交易和汇率避险政策宣讲”现场直播。国家外汇管理局铜陵市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分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企业家代表参加活动。 活动中,国家外汇管理局铜陵市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分行及中国银行铜陵分行工作人员围绕汇率风险管理,分别介绍了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相关便利化政策及外汇衍生品,部分涉外企业分享了汇率避险做法及体会。直播吸引了8000余人次观看,收到1.8万余次线上点赞,现场与线上答疑的互动方式受到观众们的一致好评。 本次活动集主题性、创新性、新颖性于一体,通过线上渠道有效扩大了受众覆盖面。下一步,铜陵市分局将继续秉持金融为民理念,丰富汇率风险中性宣传方式,讲好政策,做好服务,为外贸企业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2023-11-02/anhui/2023/1102/2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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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外汇管理改革,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在岸开放渠道资金管理规则统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bhz@pbc.gov.cn或zibensi@mail.safe.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资金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货币合作处(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邮政编码100800)或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资本市场处(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邮政编码: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资金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3或010-6840220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 附件1: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2023-11-10/safe/2023/1110/23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