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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中心支局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合理开展金融外汇服务,强化应急处置,实行“不见面、零聚集、零跑腿”模式办理外汇业务。发布外汇业务应急服务指南,建立“汇银企”线上沟通渠道,了解掌握各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情况和存在问题,建立需求台账,指定专人跟踪解决。对于特殊事项,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积极响应,确保外汇服务不因疫情而断档。 2022-10-31/neimenggu/2022/1031/1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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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联合自治区外汇市场自律机制、自治区商务厅、呼和浩特海关举办“2022年内蒙古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月”启动会,会议采取现场会议+视频直播方式。本次活动旨在把党中央、国务院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稳住经济大盘等决策部署,把外汇局、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等部门稳外贸、稳外资、稳经济的政策措施传导好、落实好,更好地发挥各项便利化政策在助力涉外企业纾困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外汇局内蒙古分局张永春副局长要求,此次活动要强化党的领导,聚合各方力量拓展宣传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政策传导。要求各单位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支持涉外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二是加强协作,切实推动政策落实。在宣传月的系列活动中,外汇局内蒙古分局将联合自律机制、商务、海关等部门形成政策宣介、推动合力,精准传导政策,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三是优化金融服务,切实服务实体经济。要求各银行要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积极主动向市场主体送政策、送产品、送服务,切实解决涉外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内蒙古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牵头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倡导各成员单位,以此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好自律平台作用,激发和凝聚成员单位智慧与力量,不断优化成员共建共治共享的机制,做好市场与监管的沟通桥梁,实现将外汇支持疫情防控、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等政策举措传导到位、落实到位。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和呼和浩特海关分管领导分别就各自领域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 会议确定2022年6月至7月为“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月”。宣传月活动期间,外汇局内蒙古分局将组织全区外汇系统、银行金融机构广泛通过媒体宣传、线上直播、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外汇知识、传导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汇率避险产品,解决涉外企业和个人“急难愁盼”问题,用足用好外汇政策,多渠道为涉外企业和个人提供精准化、品质化、贴心化外汇服务,全面提升涉外主体获得感和幸福感。 启动会上,外汇局内蒙古分局宣传解读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措施,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介绍人民币汇率走势及预测,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分别对本行相关金融产品进行推介,企业代表就享受外汇便利化政策红利方面做了交流发言。 外汇局内蒙古分局、自治区商务厅、呼和浩特海关、内蒙古自治区外汇市场自律机制24家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2家企业代表参加现场启动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外汇局、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商务、海关及企业约1371人以线上方式参加会议,直播实际访问次数3845次,获得点赞12065次。 2022-06-10/neimenggu/2022/0610/1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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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中心支局到社会福利院开展了个人外汇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宣传紧紧围绕合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防范外汇风险主题,向福利院全体工作人员和供养人员散发宣传折页、发放宣传物品,耐心地同他们进行了交流、讲解。同时还将宣传资料放置在醒目位置,便于日后取阅了解。广泛宣传了个人外汇管理规定和防护个人信息,积极引导大家合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此次宣传共散发个人外汇知识宣传折页400余份,发放宣传物品200余件,受众人数100余人,宣传活动得到了社会福利院全体员工的认可,表示要在全体员工中积极增强合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意识。本次宣传活动,一方面通过送外汇知识进社会福利院,使社会福利院服务对象亲切地感受到了社会对其的关怀和照顾,也使单位青年员工贴近弱势群体,了解弱势群体,进一步增强青年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也扩大了外汇知识宣传范围,为促进辖区外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020-10-28/neimenggu/2020/1026/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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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初工作安排,近期外汇局内蒙古分局对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中心支局开展了2018年内控监督检查工作。检查期间,检查组调阅了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各类业务档案、制度汇编、岗位职责、人员分工、业务系统授权管理登记等资料,与业务人员进行交流座谈,对存疑问题进行了咨询确认。一是涉及专业较全面。本次现场检查涉及综合内审、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检查、外汇科技六项业务的相关内容,重点对各条线基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规范。二是培训与检查相结合。抽调了中心支局业务骨干参与分局组织的内控现场检查,在审计实践中锻炼培养外汇内审内控干部。三是检查业务较深入。本次检查较深入细致,涉及业务流程规范性等方面,对部分中心支局存在的政策解读方面的问题予以纠正,并给予了正确解答。四是要求中心支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内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到人,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018-10-19/neimenggu/2018/1019/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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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银行真实性审核工作,了解银行开展报关信息核验政策实施效果,解决银行、企业在办理核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涉外主体合规经营。6月2日,内蒙古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召开便利银行开展贸易单证审核工作座谈会。 2017-06-20/neimenggu/2017/062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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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银行真实性审核工作,了解银行开展报关信息核验政策实施效果,解决银行、企业在办理核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涉外主体合规经营。6月2日,内蒙古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召开便利银行开展贸易单证审核工作座谈会。 2017-06-30/neimenggu/2017/063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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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近日,外汇局通辽市分局外汇管理科党支部联合工商银行霍林郭勒支行党支部开展了党建联学共建活动。一是深入企业走访,解难题助发展。走访霍林郭勒市重点外汇企业,普及汇率避险、外汇便利化政策。二是加强党课教育,践行初心使命。共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外汇服务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实践意义,并结合霍林郭勒市的外汇服务工作实际,协力提升本市外汇服务工作水平。三是多角度宣传,推动外汇普及。延伸知识宣传链,走进企业与银行网点,聚焦讲解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政策,倡导诚信兴商等重点内容,推动外汇知识普及。 本次活动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开展外汇宣传实践活动,以党建引领继续服务好涉外经济、实体经济,守住外汇管理合规底线,推动持续树立金融为民理念,担当惠企利民使命。 2023-10-12/neimenggu/2023/1012/1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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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5日上午,在第九个“国家安全日”到来之际,外汇局鄂尔多斯市分局借全区首个外部央行法律服务站揭牌仪式开展了“外汇知识进社区”活动,就个人出入境携带外币现钞限额、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年度便利化额度、旅游留学购付汇、境外来华人员外币兑换服务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解读。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一方面进一步延伸了外汇政策宣传阵地,为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外汇相关知识打开了一扇新的窗口,另一方面为外汇管理部门加强自身宣传、树立良好形象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2024-04-25/neimenggu/2024/0425/1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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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北京市、浙江省、海南省、深圳市、宁波市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海南省全域(以下统称试点地区)扩大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审慎合规银行(以下简称审慎合规银行)可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外汇支出,可事后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二、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鼓励试点地区审慎合规银行创新金融服务,自主办理试点优质企业真实合规的新型国际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三、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试点地区优质企业与同一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特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时,试点地区审慎合规银行在确保风险可控的情形下可为优质企业办理轧差净额结算。 四、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免于登记。试点地区内审慎合规银行可直接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业务,企业无须事前在外汇局登记。 五、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试点地区优质企业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外机构间发生的超12个月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以及与非关联关系的境外机构间发生的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由试点地区审慎合规银行审核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 六、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予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投资业务时,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如为试点地区辖内注册的企业,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 七、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允许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与其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债额度。 八、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赴境外上市的,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试点地区分局应根据本通知制定业务实施细则,加强对上述业务的事中事后监管与核查检查,指导银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试点地区分局应密切跟踪各项试点业务开展情况,实时监测分析跨境资金异常流动的特征和问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应对预案和应对机制,确保试点政策平稳有序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秩序。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2024-01-15/neimenggu/2024/0115/1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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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6182亿元人民币(等值24815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9938亿元人民币(等值11259亿美元),占45%;短期外债余额为96244亿元人民币(等值13556亿美元),占55%。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8%。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30256亿元人民币(等值4261亿美元),占17%;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5551亿元人民币(等值782亿美元),占3%;银行外债余额为74436亿元人民币(等值10484亿美元),占42%;其他部门(含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5939亿元人民币(等值9288亿美元),占38%。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7731亿元人民币(等值3906亿美元),占16%;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6773亿元人民币(等值3771亿美元),占1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9658亿元人民币(等值5586亿美元),占23%;债务证券余额为51710亿元人民币(等值7283亿美元),占29%;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290亿元人民币(等值463亿美元),占2%;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21789亿元人民币(等值3069亿美元),占12%;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5230亿元人民币(等值737亿美元),占3%。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78043亿元人民币(等值10992亿美元),占44%;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8139亿元人民币(等值13823亿美元),占56%。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6%,欧元债务占6%,港币债务占4%,日元债务占1%,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3%。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2年9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2年9月末 2022年9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30256 4261 短期 1388 19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388 196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8867 4066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5093 3534 贷款 3774 53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5551 782 短期 2046 288 货币与存款 1248 176 债务证券 798 112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504 494 SDR分配 3290 463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14 30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4436 10484 短期 56890 8013 货币与存款 38397 5408 债务证券 3909 551 贷款 14074 198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10 72 长期 17546 247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3655 1923 贷款 3811 53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80 11 其他部门 44150 6218 短期 30426 4285 货币与存款 13 2 债务证券 146 21 贷款 2226 31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6305 3705 其他债务负债 1736 245 长期 13724 1933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721 947 贷款 3846 54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69 66 其他债务负债 2688 379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21789 3069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2492 1759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400 197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7898 1112 外债总额头寸 176182 24815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3-01-05/neimenggu/2023/0105/1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