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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社会公众法治观念,进一步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外汇管理政策知识,甘南州中心支局精心部署、认真准备,于 12月 4日 上午 ,在甘南州合作市香巴拉文化广场,与州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了2017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现场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通过现场散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条幅、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打击违法跨境融资、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外汇基础知识和热点问题。宣传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2条,接受现场政策法规咨询7人(次),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7-12-13/gansu/2017/1213/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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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18-01-30/gansu/2018/0130/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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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为完善银行卡跨境使用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就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 二、外汇局每日通过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向发卡金融机构发送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个人名单,发卡金融机构应不晚于北京时间当日17时起暂停名单内所列个人使用本机构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发卡金融机构应做好自身业务系统设置,严格实施前款规定。涉及系统改造的,应最迟于 2018年 4月 1日前 完成。 三、个人被列入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名单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外汇局分支局查询境外提取现金明细;委托他人进行查询的,应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 四、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外币卡由每卡每日不得超过等值1000美元调整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由发卡金融机构在自身业务系统内实现;人民币卡管理维持每卡每日不得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由境内人民币卡清算组织统一在自身业务系统实现。 五、发卡金融机构应完善客户管理,加强政策宣传,采取有效方式提示发生境外提取现金交易的持卡人注意政策变化,引导个人减少境外大额现金使用,并妥善保管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个人信息。 六、发卡金融机构、境内人民币卡清算组织及个人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按《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通知自 2018年 1月 1日起 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号)第三条第(七)款、《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的通知》(汇发〔2015〕40号)自 2018年 4月 1日起 废止。 外汇局各分局、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等。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7 年12 月29 日 2017-12-30/gansu/2017/1230/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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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0日,武威市中心支局就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及相关业务操作和流程对全体干部职工、外汇指定银行业务骨干、辖内涉外企业人员共30多人进行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及业务系统培训。 武威市中心支局结合辖区业务实际情况及存在问题,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和业务操作难点进行了重点讲解,并结合相关案例对重点政策内容、投融资风险进行了具体分析,对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境融资进行了风险提示,针对银行和申报主体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通过此次培训,参会人员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及业务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培训也为全面提升辖内银行和企业资本项目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进一步提高辖区资本项目外汇工作质量,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8-11-30/gansu/2018/1130/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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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履行效能,加强外汇管理政策宣传力度和业务指导,嘉峪关市中心支局于2018年11月29日,对中国银行嘉峪关分行开展外汇业务专项培训,该行分管行长、各基层网点业务人员共70多人参加了培训。 嘉峪关市中心支局针对该行存在的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学习不到位、对业务操作规程不熟悉、业务操作不规范等问题,精心准备培训课件,结合外汇政策改革后新出台的制度规定,从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个人外汇管理、国际收支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2018-12-03/gansu/2018/1203/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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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国家外汇管理局对2016年6月印发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内容见附件1、2),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新增“居民持有境外上市红筹企业股权”、“债券通”、 “QDLP”、“QDIE”等业务类型。该调整涉及B01表、B06表、H02表。 二、在部分报表中增加指标以满足新增数据需求。一是在Z01表增加“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LEI编码”)指标。二是在A01-1表中补充采集SPV或壳机构的名称、代码以及所属部门信息。三是在D02表中增加“债务人名称”、“签约金额”、“资金用途”、“原始放款天数”、“到期日”五项指标。 三、修改E01表表式,扩充货物及服务贸易项下交易项目,参照《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细化“交易代码”。 四、进一步细分投资者(被投资者)所属部门和行业。在A01、A02表“境外(被)投资机构所属行业”中增加“不动产”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选项。将各表投资者(被投资者)所属部门类别由五类拓展为九类。 五、调整部分指标名称。一是修改A表中关于“全体股东”的表述。二是统一B表、H表中与投资工具类型相关指标的名称。三是将部分报表中“发行主体与本机构的关系”修改为“发行主体与本机构/被代理人/委托人的关系”。四是调整I表中申报主体不易理解的个别指标。 六、变更各表“填报机构”相关表述。将 “填报机构”、“机构(单位)”、“填报单位”调整为“申报主体”,将“机构代码”调整为“申报主体代码”。 七、其他调整。一是调整D04、D08、H02表表名,使其与报表统计内容一致。二是调整附录中现钞提取对应MCC码的归类。三是不再列示《境外上市非金融企业参考名录》,采用随时更新并将对应企业纳入申报的方式进行。四是其他必要的文字调整。 修订后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的首次申报应报送2019年4月报告期数据,并于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6〕15号)同时废止。与本制度配套的数据采集规范修订版将另文印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文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支机构以及其他指定报送主体,并协调做好系统调整等准备工作。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在制度执行中遇到的疑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521,010-68402234,010-68402357;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8年10月23日 2018-11-09/gansu/2018/1109/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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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中心支局结合地区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协调辖区人民银行县支行和各金融机构,分阶段、广渠道、多层次推动全辖深入开展了外汇政策“进景点”“进社区”“进企业”等“七个走进”大型宣传活动,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得到很大提高,个人分拆结售汇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止,全州外汇金融环境不断净化,取得明显效果。 (一)“进景点”,以“学雷锋 倡文明 树新风”宣传活动为开端,拉开外汇政策宣传序幕。以人民银行临夏州中心支行与市旅游局组织开展的“学雷锋 倡文明 树新风”实践活动为契机,为社会公众开展了一次贴近生活、接地气的外汇知识宣传活动,既弘扬了雷锋精神,又宣传了外汇知识。 (二)“进社区”,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主题,不断扩大宣传受众面。印发多种宣传资料,与商业银行通力合作,扎实开展“进社区”宣传活动,让外汇政策实实在在惠及广大市民,为促进辖区涉汇主体合法用汇、合规申报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进企业”,副局长带队赴企业开展宣传调研活动,切实提高外汇政策服务水平。深入企业,实地调研,重点宣传了“诚信守法用法、合规经营促发展”、近年来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及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突出违规问题的成果、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办理及国际收支申报操作流程等多方面知识,切实提高了外汇政策服务水平,有效落实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 (四)“进校园”,局长带队进校园宣传外汇知识,将宣传活动推向深入。局长带队在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珍爱个人信用记录、网上银行办理购付汇业务以及个人出国留学及旅游购付汇注意事项等内容,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提高了学生群体的外汇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 (五)“进农村”,商业银行以精准扶贫走访入户为机,将外汇知识送给乡村百姓。宣传讲解随意转借身份证、银行卡带来的危害及严重后果,利用鲜活案例警示,引导农村群众重视个人身份信息,强调不要随意转借或让他人使用本人身份证开通、倒卖银行卡,积极号召广大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和正当方式办理外汇业务,远离地下钱庄、非法炒汇、网络骗局等陷阱。 (六)“进寺院”,利用“主麻日”穆斯林群众集中之机,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外汇知识进清真寺宣传活动,讲解告知非法买卖外汇、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是违法行为,劝诫穆斯林群众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公民。 (七)“进节会”,利用当地民俗风情,将外汇知识编写成“花儿”传唱。在“莲花山花儿会”比赛现场,把外汇知识编写成原汁原味、方便记忆传唱的“花儿”唱词,通过专业歌手演唱、现场有奖问答等方式开展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8-12-24/gansu/2018/1224/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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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下午,甘肃省分局召开局务会,传达学习2019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陶君道副局长主持会议,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国际收支处尚莉处长传达了2019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陶君道副局长对做好2019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七点要求:一是确保思想走在行动前,先想清楚再着手,少走弯路。二是吃透会议精神,全面、准确、透彻地把握总局工作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三是下功夫做好外汇管理调查研究工作。四是开展“回头看”工作,这是查找工作短板的有效方法。五是工作中要有底气和底线。六是持之以恒不断学习,做好理论、政策的学习规划。七是避免“空对空”,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部署。 2019-01-08/gansu/2019/0108/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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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19-01-21/gansu/2019/0121/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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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上午,甘肃省分局组织召开2019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甘肃省分局张庆昉局长、陶君道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甘肃省分局全体干部职工、辖区各市州中心支局局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外汇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18年,全省外汇管理系统在总局和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为主线,深入推进金融支持对外开放工程,持续推进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不断增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夯实履职基础,为维护全省外汇市场安全稳定和推动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分析了当前外汇形势,安排部署了2019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一是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抓手,推动甘肃加快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二是坚持“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监管框架,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四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外汇管理水平。五是严肃查处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正常秩序。六是突出前瞻性和有效性,下功夫提高调查研究和外汇形势分析预测水平。七是以落实“展业三原则”为核心,推动自律机制建设上新台阶。八是以稳定外汇市场预期为目标,进一步做好外汇政策宣传。九是进一步正风肃纪,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责任担当,以党建工作统领业务工作,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外汇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2019-01-22/gansu/2019/0122/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