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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疫情防控期间国际收支业务办理指南 2020-02-07/dalian/2020/0207/1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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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便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境内银行以及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申报的具体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以下简称《指引》,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关于跨境线下扫码涉外收付的申报要求,并由此调整了第三方支付机构集中收付款的还原申报要求。 (二)新增关于深港通、债券通、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熊猫债以及存托凭证等证券投资渠道的申报要求。 (三)新增资金池业务涉外收付款的申报要求。 (四)新增兑换特许机构相关业务的申报要求。 (五)新增关于银行卡跨境清算业务和网络支付跨境清算业务的申报要求。 (六)新增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申报要求。 (七)新增特定品种期货涉外交易的申报要求。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适当调整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 (二)放松对涉外收付凭证的打印和印制要求。 (三)简化QFII项下本金的申报要求。 (四)调整境内企业内保外贷履约的申报要求。 (五)调整跨境电商贸易的申报要求。 (六)调整边民互市货物贸易的申报要求。 (七)合并退款和错汇款的申报要求。 三、进一步明确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认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身份的证件顺序。 (二)明确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的填报要求。 (三)明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贸区等特殊区域中申报主体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 (四)明确涉外收支中现汇金额、结/购汇金额及其他金额的含义。 (五)根据《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对易混淆的交易项目予以明确。 (六)明确集中或轧差结算为零的申报方法。 (七)明确一年以上历史数据的修改方法。 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关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人民币收付款申报的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的通知》(汇发〔2016〕4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 2.《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 (2019年版)》修订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9月3日 2019-09-17/dalian/2019/0917/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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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准确落实总局印发的《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相关要求,全面提升辖内银行外汇业务数据管理质量,9月23日,大连市分局举办国际收支统计业务培训,辖区外汇指定银行以及各(中心)支局一线业务人员共300余人参加。 此次培训对总局刚刚印发的《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进行了系统解读,并对比新旧政策讲解了银行在具体工作中应关注的重点问题。培训还针对辖内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对下一步如何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参训人员要对本行所有外汇业务从业人员开展再培训,提高业务培训覆盖面。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并对数据质量管理有明确要求,有明确的业务考核机制,奖优惩劣。三是认真开展外汇业务数据质量管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时上报外汇局,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主动整改,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外汇业务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外汇经营和管理工作水平。 2019-09-24/dalian/2019/0924/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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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银行更好地理解《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业务修订内容,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于10月30日召开《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视频培训会,大连市分局和4家中心支局、支局组织外汇局业务人员及辖内41家外汇指定银行一线申报业务人员共206人参加培训。 2019-11-04/dalian/2019/1104/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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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新时代对外开放战略,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推动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由小到大,结构不断优化。近十年来,我国对外投资合作量质齐升,在促进互利共赢、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积极作用。 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近十年发展特点 数量上,投资规模持续扩大。2012年至2020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长超过7%[1],已连续九年位列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前三位。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2021年世界投资报告》公布的各国数据测算,2020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首次跃居至第一位,规模达到1537亿美元,较2019年增长12.3%。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占同期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的份额由2012年的6.3%持续提升至2020年的20.2%,对世界经济的贡献日益明显。即使在形势复杂严峻的2021年,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显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仍然保持较大规模,为1280亿美元。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显示,2020年末,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2.6万亿美元,是2012年末的近5倍,占全球比重由2012年的2.3%提升至6.6%,排名由第十三位攀升至第三位,仅次于美国(8.1万亿美元)、荷兰(3.8万亿美元)。国际投资头寸表显示,2021年末,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稳定在2.6万亿美元。 质量上,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一是投资领域日趋广泛。截至2020年末,存量投资八成以上分布在六大行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总存量的32.2%)、批发和零售业(占13.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11.5%)、制造业(占10.8%)、金融业(占10.5%)和采矿业(占6.8%),并且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已覆盖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类别。二是投资地域日益多元。截至2020年末,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分布在全球189个国家(地区),占全球国家(地区)总数的81.1%。 二、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近十年发展成效 持续提升对外投资合作,互利共赢效果凸显。我国始终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不断加大对外投资的力度、深度与广度,带动产品、服务与技术出口,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互利共赢效果凸显。2020年境外中资企业向投资区域缴纳税金合计445亿美元,雇用外方员工218.8万人,占境外企业员工总数的60.6%。境外中资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4万亿美元,对外投资带动我国货物出口1737亿美元。 持续推进企业、金融服务“走出去”,有力提升国际竞争力。一是中资企业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2021年中国企业联合发布会发布的“中国100大跨国公司榜单”显示,我国100大跨国公司海外资产总额高达9.4万亿元,海外营业收入6.6万亿元,海外员工总数约118.5万人。2021年度《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中,中国企业143家。二是带动金融机构提升服务竞争力。截至2020年末,我国主要大型商业银行已在51个国家(地区)开设105家分行、62家附属机构,中国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18家。 近十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稳步健康发展,为深化国际经贸合作、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作出了积极贡献。未来我国将坚定不移扩大改革开放,积极推动对外投资合作迈向更高水平,有效实现内外联动、资源共享,从更广阔的市场汲取动力,也让发展成果惠及世界。 [1]除特殊标注外,本专栏使用数据来源于《2020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2022-04-02/dalian/2022/0402/1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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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文化服务分为核心文化服务和相关文化服务两类。其中,核心文化服务包括影视等作品版权许可、新闻通讯等信息服务、广告服务、建筑等设计服务、文化和娱乐服务等;相关文化服务主要指传播文化的辅助载体贸易,包括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许可等。 一、近年来我国文化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逐年增长 文化服务进出口快速增长。2009年至2021年,我国文化服务进出口规模由177亿美元增长至1244亿美元,2021年文化服务进出口规模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其中,出口由103亿美元增长至691亿美元,年均增长17%;进口由74亿美元增长至552亿美元,年均增长18%。 文化服务贸易总体呈现顺差。2009年至2012年,我国文化服务贸易顺差增长较快,从28亿美元增至110亿美元,年均增长58%;2013年至2020年,顺差规模保持在年均69亿美元左右的水平;2021年顺差进一步扩大,较2020年增长1.1倍至139亿美元。 2009年至2021年文化服务贸易进出口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当前我国核心文化服务和相关文化服务均呈小额顺差 2021年,我国核心文化服务贸易顺差14亿美元。其中,广告服务顺差45亿美元,市场调查服务顺差11亿美元,体现了我国庞大的内需市场对境外品牌的吸引力。销售视听产品许可服务、建筑及工程设计等技术服务的逆差分别为21亿美元、16亿美元,主要是我国影视音乐产品、汽车及建筑设计等技术服务进口需求较大。 2021年,我国相关文化服务贸易顺差125亿美元。其中,计算机服务顺差97亿美元,复制或分销计算机软件许可费顺差28亿美元。我国相关文化服务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提供计算机技术服务和计算机软件销售收入。 三、我国文化服务贸易伙伴多元美国、中国香港和爱尔兰是我国文化服务的主要贸易伙伴。2021年,与美国、中国香港、爱尔兰的文化服务贸易额占我国文化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7%、26%和11%,主要是接受或提供计算机服务,境内广告公司或外国品牌境内关联企业收取市场推广费,以及购买汽车及建筑设计服务、视听产品使用权等。 我国与主要新兴市场国家(地区)文化服务贸易增长较快,2021年文化服务贸易额较2020年增长23%,主要集中于计算机服务、广告服务以及建筑设计等项目。 未来,我国可依托多种渠道逐步加深我国文化与世界文明的交流,以文化产品为核心形成完整的文创产业链,进一步提升文化服务进出口规模,在经济共同发展中促进文化交流与传播。 2022-04-02/dalian/2022/0402/1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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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1]继续增长,对外净资产保持较高规模。2021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3243亿美元,较2020年末增长5%;对外负债73410亿美元,增长11%;对外净资产为19833亿美元,我国对外资产负债结构稳健。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规模稳步上升,是我国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果,也体现了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的积极成效。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状况 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储备资产继续发挥“压舱石”作用,民间部门持有资产占比稳步增长。2021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中,国际储备资产余额为34269亿美元,较2020年末增长2%,储备资产占我国对外金融资产的比重为37%,占比下降1.1个百分点,但规模仍位列我对外资产首位。直接投资资产25819亿美元,占对外资产的比重为28%,占比下降1.4个百分点;证券投资资产9797亿美元,占对外资产的比重为11%,占比提高0.3个百分点;金融衍生工具资产154亿美元,占对外资产的比重为0.2%;存贷款等其他投资资产23205亿美元,占对外资产的比重为25%,占比提高2.2个百分点。 我国对外资产结构 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来华投资特别是中长期投资继续增长,各类来华投资占比较为稳定。2021年末,我国对外负债中,来华直接投资36238亿美元[2],较2020年末增长12%,占我国对外负债的比重为49%,占比提高0.3个百分点,继续位列对外负债首位。来华证券投资21554亿美元,较2020年末增长10%,占比下降0.3个百分点至29%。2021年末,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上市股票和债券的总市值累计达12984亿美元,较2020年末增长23%;持仓规模在境内股市和债市中的占比分别为5.2%和3.1%,未来继续提升潜力较大。存贷款等其他投资存量15516亿美元,增长11%,占比稳定在21%。 我国对外负债结构 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1]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及存贷款等其他投资。之所以对外直接投资属于金融资产范畴,是因为境内投资者持有的是境外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这与证券投资中的股权投资无本质区别,只是直接投资通常持股比例较高,意在影响或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同理,外来直接投资则属于对外金融负债范畴。 [2]来华直接投资存量包括我国非金融部门和金融部门吸收来华直接投资存量,并反映了价值重估因素影响。 2022-03-30/dalian/2022/0330/1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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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附件: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7月26日 2022-08-08/dalian/2022/0808/1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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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便利银行、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申报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汇发〔2019〕25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 2.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2023-05-10/dalian/2023/0510/1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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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国际收支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相关表格: 银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 银行办理停办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备案表 流程图: 流程图 2024-08-16/dalian/2024/0816/2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