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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3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如何? 答:2023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815亿美元,为历史同期较高水平,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0%,保持在合理均衡区间。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及进出口规模均处于历史同期次高值。一季度,我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299亿美元,出口7392亿美元,进口6092亿美元,三项数据均为历史同期次高值。 二是旅行、运输等服务贸易逆差增加。一季度,服务贸易逆差472亿美元。其中,旅行逆差434亿美元,同比增长58%,主要是居民个人出境旅行逐步恢复,带动旅行支出增长;运输逆差191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顺差33亿美元,主要是全球运力供给有序恢复,我国运输服务收支逐渐向疫情前水平回归。 三是跨境双向投融资活动保持稳定。一季度,我国对外投资平稳有序,金融账户资产净增加998亿美元,其中储备资产因交易净增加255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资产净增加744亿美元;来华投资呈现净流入,金融账户负债净增加235亿美元。 总体看,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有利于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 问:2023年3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2023年3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保持稳健,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规模均有所增加,储备资产规模继续位列全球第一。 一是我国对外净资产规模增长。2023年3月末,我国对外资产规模94457亿美元,较2022年末增长2.0%;对外负债规模68804亿美元,增长2.3%;对外净资产(资产减负债)规模25653亿美元,增长1.3%,自2022年3月末以来保持持续增长。 二是对外资产和负债结构保持稳定。对外资产中,储备资产3.4万亿美元,规模位列全球首位。对外负债中,超50%为来华直接投资,规模3.5万亿美元,较2022年末增长1.2%。 2023-06-30/henan/2023/0630/1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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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3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3年一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3年一季度,我国外债规模有所回升,结构保持基本稳定。截至2023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4909亿美元,较2022年末增加381亿美元,增幅2%。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45%,与2022年末持平;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4%,较2022年末下降1个百分点。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我国经济运行开局良好,外债规模有所增长。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社会生产及融资需求企稳回升。受银行货币与存款余额增长推动,我国外债规模有所增长。 预计未来我国外债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随着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紧缩节奏放缓,有关外溢影响将逐步减弱。同时,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为我国外债规模稳定提供了根本支撑。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6-30/henan/2023/0630/1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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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至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举行开班式,并围绕“大兴调查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第一次集体学习研讨。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作开班动员并主持集体学习活动,党组成员分别作重点发言。中央第33指导组组长叶冬松出席并作点评指导,副组长卢希和有关同志参加集体学习活动。 潘功胜在开班动员中强调,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主题教育决策部署、强化理论学习的重要举措。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的重大意义,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深学细照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要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把握好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推动外汇管理高质量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头认真开展个人自学,带头参加集体学习研讨,带头讲好专题党课,确保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取得实效。 外汇局党组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研讨交流。大家一致认为,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重要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党同志的一贯要求,也是这次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为全党大兴调查研究提供了根本遵循,将认真学习领会,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履行好外汇管理职责,更好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潘功胜强调,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部署,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防范外部金融市场冲击风险开展调研,不断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中央巡视、审计监督等指出的问题,综合运用调研方法,摸清找准外汇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发扬斗争精神,推动问题解决。要坚持群众路线,牢固树立金融为民理念,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民情民意,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动调查研究走深走实。外汇局党员干部开展调查研究,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兼顾中东西部不同地区和银行、企业、社会群众不同群体,切实加强统筹,避免扎堆调研、多头调研、重复调研,坚决杜绝运动式调研,防止形式主义,务求工作实效。 中央第33指导组组长叶冬松在点评时指出,外汇局党组主题教育读书班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既学习理论又交流体会,既联系思想又结合实际,营造了外汇局主题教育良好的学习氛围。第一次集体学习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新时代外汇管理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深化了对大兴调查研究的重要性、必要性、现实性的认识,明确了外汇领域调查研究重点,充分体现了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抓紧抓实理论学习,办好读书班,强化个人自学,不断推动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走深走实。外汇局总经济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集体学习活动。(完) 2023-04-26/henan/2023/0426/1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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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外汇局开展主题教育进行动员部署。中央第33指导组组长叶冬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潘功胜作动员讲话。中央第33指导组副组长卢希和有关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党中央部署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是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的根本遵循。会议指出,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更加自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定自觉地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外汇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确保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要在理论学习上下功夫,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精神要义,并切实用以指导外汇管理工作实践。要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紧扣党中央关于经济金融和外汇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确定调研主题,深入基层一线,掌握民情民意,查找问题不足,研究对策措施。要着力推动发展,深化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成效,重点解决外汇管理在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推动党的二十大部署在外汇领域落地落实。要把检视整改贯穿始终,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系统梳理中央巡视、调查研究等方面发现的问题,逐项抓好整改,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确保整改成效。要扎实推进机关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锤炼党性修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会议强调,主题教育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外汇局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统筹兼顾,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宣传引导,对标对表带头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务求工作实效,突出实干导向,把主题教育与外汇管理中心工作充分结合起来,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质量开放,着力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积极支持区域开放创新和特殊区域建设,持续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不断健全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提升外汇领域开放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防范外部金融市场冲击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切实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叶冬松在讲话中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党中央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党同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团结奋斗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开展主题教育的根本遵循,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推动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握总要求推动落实,全面把握、准确理解主题教育总要求,将其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要围绕根本任务推动落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要紧盯具体目标推动落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以具体目标为牵引,以解决问题为抓手,有的放矢、精准发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要贯通重点措施推动落实,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外汇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局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代表参加会议。(完) 2023-04-18/henan/2023/0418/1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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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9353亿元,同比增长2%。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8534亿元,进口15093亿元,顺差3441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264亿元,进口3461亿元,逆差1197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3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282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65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6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015亿美元,进口2690亿美元,顺差32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3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244 325 贷方 20798 3015 借方 -18555 -2690 1.货物贸易差额 3441 499 贷方 18534 2687 借方 -15093 -2188 2.服务贸易差额 -1197 -174 贷方 2264 328 借方 -3461 -502 2.1加工服务差额 72 10 贷方 76 11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51 7 借方 -33 -5 2.3运输差额 -508 -74 贷方 513 74 借方 -1022 -148 2.4旅行差额 -1102 -160 贷方 90 13 借方 -1192 -173 2.5建设差额 58 8 贷方 95 14 借方 -37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55 23 贷方 300 43 借方 -144 -21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30 4 借方 -23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01 -29 贷方 115 17 借方 -317 -4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21 18 贷方 393 57 借方 -271 -39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97 28 贷方 581 84 借方 -384 -56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10 1 借方 -21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 0 贷方 11 2 借方 -13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4-28/henan/2023/0428/1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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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3月,银行结汇12956亿元人民币,售汇14053亿元人民币。2023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3736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841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3月,银行结汇1878亿美元,售汇2037亿美元。2023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5460亿美元,累计售汇5613亿美元。 2023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9261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9061亿元人民币。2023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01670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9934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691亿美元,对外付款5663亿美元。2023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4850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450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04-21/henan/2023/0421/1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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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839亿美元,较2月末上升507亿美元,升幅为1.62%。 2023年3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经济基础厚实,发展前景广阔,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3-04-18/henan/2023/0418/1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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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会见了汇丰集团主席杜嘉祺(Mark E Tucker)一行。双方就当前全球经济金融形势、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等议题进行了交流。 2023-04-19/henan/2023/0419/1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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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3246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5393亿元,进口13284亿元,顺差2109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782亿元,进口2787亿元,逆差1004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31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00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91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66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515亿美元,进口2353亿美元,顺差16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1105 162 贷方 17176 2515 借方 -16071 -2353 1.货物贸易差额 2109 309 贷方 15393 2254 借方 -13284 -1945 2.服务贸易差额 -1004 -147 贷方 1782 261 借方 -2787 -408 2.1加工服务差额 61 9 贷方 66 10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0 3 贷方 46 7 借方 -26 -4 2.3运输差额 -417 -61 贷方 507 74 借方 -924 -135 2.4旅行差额 -884 -129 贷方 59 9 借方 -944 -138 2.5建设差额 33 5 贷方 65 10 借方 -33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4 -6 贷方 20 3 借方 -64 -9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6 4 借方 -22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42 -21 贷方 66 10 借方 -208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06 15 贷方 336 49 借方 -230 -34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57 38 贷方 574 84 借方 -317 -46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3 0 贷方 8 1 借方 -11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5 1 贷方 9 1 借方 -4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3-31/henan/2023/0331/1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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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32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022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008亿元,储备资产增加3015亿元。 2022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717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1164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4294亿元,储备资产增加685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3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1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306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0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842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419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23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01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668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92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93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9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113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110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000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2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9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52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26亿SDR,储备资产增加325亿SDR。 按SDR计值,2022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017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353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597亿SDR,储备资产增加754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1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2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2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7327 1031 791 贷方 2 69516 9782 7501 借方 3 -62188 -8750 -6710 1.A 货物和服务 4 9301 1308 1004 贷方 5 65099 9160 7024 借方 6 -55798 -7852 -6020 1.A.a 货物 7 11469 1613 1238 贷方 8 59076 8312 6374 借方 9 -47607 -6698 -5137 1.A.b 服务 10 -2168 -306 -234 贷方 11 6023 848 650 借方 12 -8190 -1154 -884 1.B 初次收入 13 -2168 -304 -234 贷方 14 3843 541 415 借方 15 -6010 -845 -649 1.C 二次收入 16 194 27 21 贷方 17 574 81 62 借方 18 -380 -54 -4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6022 -842 -652 2.1 资本账户 20 2 0.2 0 贷方 21 4 1 0 借方 22 -3 0 0 2.2 金融账户 23 -6023 -842 -652 资产 24 -5786 -810 -625 负债 25 -237 -32 -2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008 -419 -326 2.2.1.1 直接投资 27 -1171 -165 -126 资产 28 -3139 -442 -339 负债 29 1968 277 213 2.2.1.2 证券投资 30 -1430 -193 -155 资产 31 -1536 -213 -166 负债 32 106 20 11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266 38 28 资产 34 349 49 37 负债 35 -83 -12 -9 2.2.1.4 其他投资 36 -673 -99 -74 资产 37 1555 218 168 负债 38 -2228 -317 -242 2.2.2 储备资产 39 -3015 -423 -325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306 -189 -139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2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27177 4019 3017 贷方 2 266099 39508 29560 借方 3 -238922 -35489 -26543 1.A 货物和服务 4 38850 5763 4317 贷方 5 250235 37158 27799 借方 6 -211385 -31395 -23482 1.A.a 货物 7 45140 6686 5013 贷方 8 225467 33469 25045 借方 9 -180327 -26782 -20032 1.A.b 服务 10 -6290 -923 -695 贷方 11 24767 3690 2754 借方 12 -31057 -4613 -3450 1.B 初次收入 13 -12957 -1936 -1443 贷方 14 12867 1902 1427 借方 15 -25823 -3839 -2871 1.C 二次收入 16 1284 191 143 贷方 17 2997 447 334 借方 18 -1713 -256 -19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21164 -3113 -2353 2.1 资本账户 20 -20 -3 -2 贷方 21 16 2 2 借方 22 -36 -5 -4 2.2 金融账户 23 -21143 -3110 -2351 资产 24 -19005 -2815 -2105 负债 25 -2138 -294 -24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4294 -2110 -1597 2.2.1.1 直接投资 27 1707 305 202 资产 28 -10116 -1497 -1121 负债 29 11823 1802 1323 2.2.1.2 证券投资 30 -18783 -2811 -2104 资产 31 -11637 -1732 -1298 负债 32 -7146 -1079 -806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58 -58 -42 资产 34 210 27 22 负债 35 -567 -85 -63 2.2.1.4 其他投资 36 3140 454 347 资产 37 9388 1386 1047 负债 38 -6248 -932 -699 2.2.2 储备资产 39 -6850 -1000 -754 3.净误差与遗漏 40 -6013 -906 -664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03-31/henan/2023/0331/1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