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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俄罗斯国家统计局(Rosstat)的数据,俄罗斯2023年6月的零售贸易营业额同比增长10%,达到3.833万亿卢布(40.64亿美元),而1-6月的零售额增长1.1%,达到21.694万亿卢布(230.03亿美元)。(文章来源:塔斯社) 2023-08-09/heilongjiang/2023/0809/2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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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有一笔境外收入,银行需要我们先去咱这备案,想咨询一下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企业如需对外收付货物贸易款项,需进行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办理名录登记所需材料如下:1、《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2、《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5、外汇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2023-06-02/henan/2023/0602/1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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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麻烦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这边要给境外母公司汇2018年度的分配利润,由于我们是2020年才正式汇出这笔利润,对方想再收取这部分款项按一定利率的利息,请问一下是否可以,如果可以的话,需要我们出什么样的手续。 答:目前,境内直接投资企业除向境外母公司的借款、发行债券项下支付利息外,利润项下无支付利息的法律依据。 2023-06-02/henan/2023/0602/1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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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我公司在08年开立外债港币专户,现想将此账户注销并将余额转至我司人民币账户,银行提示必须先去外管局资本科办理业务登记凭证更新,此业务才可办理。因我司目前无法找到该业务凭证,想问能否后补以及办理登记凭证更新具体手续及资料,谢谢 答:您好,外债业务登记凭证丢失,可持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外汇局柜台申请补打。 2023-06-02/henan/2023/0602/1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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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7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3年7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7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7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理性有序。7月份,国内基本面预期改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企稳回升。在此情况下,市场主体“逢低购汇”有所增多,属于正常的理性交易,再加上对外分红派息进入季节性高峰,使得当月银行结售汇呈现小幅逆差。综合考虑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健。一是货物贸易仍是跨境资金流入的基础性来源。7月份,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规模维持较高水平,高于上半年月均值。二是境外资本流入态势逐步向好。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跨境资金净流入回升,7月份净流入规模为近一年来次高值;来华证券投资跨境资金保持净流入,外资总体净买入境内股票和债券。三是境内主体有序开展对外投资。 展望未来,全球主要经济体紧缩货币政策接近尾声,相关外溢影响将有所缓和。我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随着政策组合拳效果不断显现,我国经济将持续恢复向好。同时,我国国际收支结构更加稳健,市场主体理性程度持续提升,宏观审慎调节工具不断完善,外汇市场稳健运行的基础依然坚实。 2023-08-15/safe/2023/0815/23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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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作出的《关于加快打造成渝地区新能源新材料制造基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开展好“眉山行长跑流程 为民服务解难题”活动,近日,外汇局眉山市中心支局分管局长率部分市级银行机构主要负责人深入彭山经开区调研涉外企业便利化服务和投融资需求。彭山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及区开区管委会主任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对涉外企业眉山雅保、精事达科技公司、杉杉新材料公司开展了实地走访,详细了解项目规划、海外业务分布等情况。随后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涉外企业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情况及融资诉求,工行、中行、建行、成都银行、眉山农商银行对企业提出的金融诉求一一回应,并进行了相关政策和产品宣讲。 中心支局分管局长指出,全市银行机构要深入学习领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用好跨境贸易投融资外汇服务便利化的各项政策,创新“便利化+”各类产品组合,宣传汇率中性理念,为外贸外资提供本外币一体化的优质服务。 2023-08-16/sichuan/2023/0816/2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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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8/content_68983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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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8/content_68983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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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1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7/content_68957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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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附件: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2022-09-14/hebei/2022/0914/2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