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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张全兴副局长参加杭州市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会议。 2019-03-29/zhejiang/2019/0329/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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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殷兴山局长、张全兴副局长参加2019年下半年外汇局工作电视会议。 2019-07-30/zhejiang/2019/0730/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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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下午,浙江省分局召开局务会,专题学习2019年下半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由张全兴副局长主持,省分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 会上,大家围绕总局局领导的讲话、各司局的工作部署和两家分局的经验介绍,开展了认真的学习讨论。浙江省分局各处室就如何做好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工作思路。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这次会议让大家进一步认清了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和外汇收支形势,明确了下半年工作任务、方向和重点。下一步,将结合浙江实际,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做好各项工作。 张全兴副局长对下半年浙江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进一步做好形势分析和重点课题调研。加强外汇市场形势研判,持续关注中美经贸摩擦影响,做好产业转移等重点课题研究,将一些鲜活的、动态的情况及时上报总局参考。二是做好各项试点工作的推广。推进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跨境业务区块链服务平台、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三项试点工作,让更多市场主体受惠。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到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不断提高全省外汇管理工作水平。 2019-08-01/zhejiang/2019/0801/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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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嘉兴市中心支局组织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暨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纪检监察通报电视会。会上,徐加爱组长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暨全国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上半年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情况并部署了下半年工作任务。中心支局行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纪委监察室全体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2019-08-20/zhejiang/2019/0820/1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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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人民银行总行、外汇管理局总局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要求,有效发挥金融服务保障民生和支撑发展作用,坚决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1月30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结合浙江省金融工作实际,印发出台《中国人民银杭州中心支行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强化疫情防控金融支持、稳妥有序做好金融服务保障、保证各类资金收付现金业务正常有效运行、构建防控期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切实肩负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等五个方面,提出十六条具体措施。《通知》要求浙江省人民银行系统、各金融机构切实肩负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有效发挥金融服务保障民生和支撑发展作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对疫情防控领域的资金保障。对涉及卫生防疫、医药产品、防控物资生产、科研,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生活物资生产和运输等领域,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积极摸排融资需求,优先给予信贷资金保障。各主承销商要加大债券承销力度,加强对相关企业债券发行支持。各级人民银行要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发行各类金融债,有效充实资本资金。 二是优化疫情防控领域的金融服务。主动落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对于疫情防控领域的金融需求,要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缩短融资链条,降低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针对性地提供解决方案,不盲目抽贷、压贷、停贷、断贷。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归还贷款的企业和个人,要合理延长还款期限。 三是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流动性支持。通过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优先支持辖内金融机构因支持疫情防控产生的流动性需求。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要切实用好抵押补充贷款资金,进一步加大对社会民生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 四是开辟国库拨款绿色通道。各级国库要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系,及时了解资金拨付计划和要求,实行“即来、即审、即办”,确保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及时、快速、准确拨付到位。建立每日防疫资金拨付登记制度,强化应急值班机制,各级国库、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相关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随时到岗。 五是提供疫情期间征信服务。加强宣传,推广互联网查询渠道,引导通过非现场查询获得征信服务。各金融机构代理征信查询点要做好自助查询场所及机具的运行维护和定时消毒,确保疫情期间征信查询服务不间断。 六是做好金融统计和监测。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以及监测企业、物价监测点的沟通联系,及时评估、上报疫情对金融统计、经济监测造成的影响,做好应急预案,保证金融统计和经济监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报数机构要加强数据审核,保证数据质量。 七是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要确保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热线畅通,积极引导金融消费者通过电话、网络渠道反映诉求,并及时作出回应。发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作用,做好疫情期间金融消费者教育和相关信息披露。 八是加强营业网点管理。各金融机构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充分考虑并保障当地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以及其他复工企事业单位的金融需求。切实做好自助金融服务场所和营业网点的疫情防控措施,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强化一线员工自身防疫意识,保障返岗员工健康安全。 九是保障支付系统安全运行。人民银行总行已放开小额支付系统贷记业务限额,各金融机构要调整限额参数,为大额救灾资金划拨提供快速通道。各金融机构、银联、支付机构要主动作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使用移动支付、网络支付业务,特别是方便患者利用移动支付就医结算。 十是简化账户相关业务办理。各级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做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单位银行账户服务,加强网上预约和手机预约开户服务,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同时,要加强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宣传,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疫情以购买防疫用品、退票退款、爱心捐赠等方式进行诈骗。 十一是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安全。科学预测各券别现金需求情况,合理调配现金资源,重点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重点区域的现金供应。对疫情物资采购相关单位的大额现金需求,特事特办,及时满足;对医院、商超、加油站等民生服务单位,做好上门收款服务;对ATM等自助设备加强运维保障和现金补充,确保自助取现服务不中断。各金融机构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外付出的现金要尽量以原封新券为主,确需投放回笼完整券的,须经消毒处理后再投放,让群众用上“放心钱”、“卫生钱”。 十二是周密做好现金回笼交存工作。各级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做好节后现金回笼的科学管理。各金融机构回笼现金应单独摆放,并经消毒清点后方可交存当地人民银行,交存时须在装袋票中加盖“已消毒”印戳。 十三是简化防疫物资进口付汇和捐赠外汇入账手续。对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各金融机构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十四是便利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金融机构向外汇局申报结汇和划转信息时,要在原“CIPP”字样后加“疫情防控”字样。 十五是允许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突破借用外债限额。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取消,并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线上申请外债登记,在申请表上标明“疫情防控”字样,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十六是鼓励网上办理,允许特事特办。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各金融机构可先行办理,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与疫情防控有关业务的国际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请注明“疫情防控”字样。 面对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通知》要求各级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组织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严密各项防护措施,以实际行动践行金融为民的初心和使命。金融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疫情防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020-02-06/zhejiang/2020/0206/1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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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下午,浙江省分局国际收支处李巧琴处长带队赴浙江省商务厅,与对外贸易发展处就外汇助力我省外贸发展工作进行沟通对接。 2021年,双方在推动融资性担保支持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政策落地、企业汇率避险知识宣讲、利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拓展外贸企业融资渠道以及外贸外汇收支分析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对支持我省外贸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会上,双方就如何推动汇率避险政策落地、用好商务厅“智慧物流”平台为企业提供在线融资服务、加强合作开发建设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海运费融资场景以及形势分析信息数据交换等工作进行了沟通。双方表示,后续将进一步加大合作力度,发挥各自优势,朝着同一目标精准发力施策,共同做好金融支持我省外贸发展工作。 2022-02-23/zhejiang/2022/0223/1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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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党总支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并对全省外汇局系统下一阶段学习和贯彻工作进行部署。会议由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局长张奎主持。 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同志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报告,与会同志畅谈学习体会并进行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总结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五年工作成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坚定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对党中央坚强正确领导的信心,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战略安排。大家一致表示,将把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作为下阶段工作重点,持续学、深入学、联系工作学,学深悟透,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针做好浙江外汇管理各项工作。 张奎在发言中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是全省外汇局系统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内首要的政治任务。浙江省分局党总支要发挥牵头作用,系统谋划,持续激发全省外汇局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热潮。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召开的伟大意义,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要不断加强政治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断认清外汇管理工作实际和面临的形势,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中主动作为,守正创新,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工作中去,推动浙江外汇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贡献浙江外汇系统力量。 2022-10-19/zhejiang/2022/1019/1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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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2022年全省人民银行暨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2022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全辖工作,部署2022年主要任务。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殷兴山讲话并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21年,面对世界变局和世纪疫情的叠加冲击,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自觉扛起“三地一窗口”的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落实总行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党的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再上新台阶,交出了亮丽成绩单。 会议强调,2022年,全省人民银行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行、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稳总量、优结构、防风险、促改革,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对外履职和基层央行治理,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重要窗口”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服务保障。 2022-01-10/zhejiang/2022/0110/1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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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新型离岸贸易跨境结算便利化水平,2021年11月24日,外汇局舟山市中心支局明秀文副局长带队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临城片区,对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调研座谈。会上,明秀文副局长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情况、政策诉求后表示,舟山市中心支局将通过专题宣讲、汇银联动、宣传册分发等形式,强化政策宣传和辅导,督促银行真正落实该便利化政策,支持企业更加高效便捷办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 2021-11-25/zhejiang/2021/1125/1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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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57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058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650亿元,储备资产增加2708亿元。 2021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0445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9732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2417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215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8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2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5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55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21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0.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01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22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17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627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999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62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6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499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382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882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1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42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27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72亿SDR,储备资产增加299亿SDR。 按SDR计值,2021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23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054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266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320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0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并新增公布了1950年至1981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年度数据(按美元计值),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1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1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7,574 1,184 842 贷方 2 69,734 10,907 7,766 借方 3 -62,160 -9,723 -6,924 1.A 货物和服务 4 10,719 1,676 1,193 贷方 5 65,707 10,277 7,318 借方 6 -54,987 -8,601 -6,125 1.A.a 货物 7 11,690 1,828 1,301 贷方 8 59,153 9,252 6,587 借方 9 -47,463 -7,424 -5,286 1.A.b 服务 10 -971 -152 -108 贷方 11 6,554 1,025 730 借方 12 -7,525 -1,177 -839 1.B 初次收入 13 -3,543 -555 -395 贷方 14 3,084 482 343 借方 15 -6,627 -1,036 -738 1.C 二次收入 16 398 62 44 贷方 17 944 148 105 借方 18 -546 -85 -6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2,058 -321 -227 2.1 资本账户 20 0 0 0 贷方 21 3 0 0 借方 22 -4 -1 0 2.2 金融账户 23 -2,058 -321 -227 资产 24 -11,588 -1,812 -1,289 负债 25 9,530 1,491 1,06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650 101 72 2.2.1.1 直接投资 27 2,964 463 330 资产 28 -2,603 -408 -291 负债 29 5,566 871 621 2.2.1.2 证券投资 30 2,341 366 261 资产 31 -1,619 -254 -181 负债 32 3,959 620 442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284 44 32 资产 34 376 59 42 负债 35 -92 -14 -10 2.2.1.4 其他投资 36 -4,938 -772 -550 资产 37 -5,035 -787 -560 负债 38 97 15 10 2.2.2 储备资产 39 -2,708 -422 -299 3.净误差与遗漏 40 -5,516 -863 -61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1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20,445 3,173 2,231 贷方 2 250,060 38,780 27,248 借方 3 -229,616 -35,607 -25,017 1.A 货物和服务 4 29,810 4,628 3,255 贷方 5 229,166 35,543 24,979 借方 6 -199,355 -30,915 -21,724 1.A.a 货物 7 36,261 5,627 3,956 贷方 8 207,348 32,159 22,599 借方 9 -171,087 -26,531 -18,644 1.A.b 服务 10 -6,451 -999 -701 贷方 11 21,817 3,384 2,380 借方 12 -28,268 -4,384 -3,080 1.B 初次收入 13 -10,430 -1,620 -1,140 贷方 14 17,724 2,745 1,924 借方 15 -28,154 -4,365 -3,064 1.C 二次收入 16 1,064 165 116 贷方 17 3,171 492 346 借方 18 -2,107 -327 -23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9,732 -1,499 -1,054 2.1 资本账户 20 6 1 1 贷方 21 17 3 2 借方 22 -11 -2 -1 2.2 金融账户 23 -9,738 -1,500 -1,055 资产 24 -52,405 -8,116 -5,690 负债 25 42,667 6,616 4,63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417 382 266 2.2.1.1 直接投资 27 13,296 2,059 1,445 资产 28 -8,247 -1,280 -901 负债 29 21,543 3,340 2,346 2.2.1.2 证券投资 30 3,242 510 361 资产 31 -8,129 -1,259 -881 负债 32 11,371 1,769 1,241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715 111 78 资产 34 1,153 179 126 负债 35 -438 -68 -48 2.2.1.4 其他投资 36 -14,837 -2,298 -1,617 资产 37 -25,028 -3,873 -2,713 负债 38 10,191 1,576 1,096 2.2.2 储备资产 39 -12,154 -1,882 -1,320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0,713 -1,674 -1,177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2-03-26/zhejiang/2022/0326/1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