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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3月,银行结汇13061亿元人民币,售汇14242亿元人民币。2024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3851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4027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3月,银行结汇1840亿美元,售汇2007亿美元。2024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5422亿美元,累计售汇5670亿美元。 2024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301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4039亿元人民币。2024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1780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17584 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060亿美元,对外付款6205亿美元。2024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6586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6555 亿美元。 2024-04-28/xiamen/2024/0430/2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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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机构改革后服务县域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履职效能的指导意见》精神,外汇局济宁市分局针对辖区县域较多的实际,部署开展了“直联县域助发展”活动。 济宁市分局“直联县域助发展”活动依托“鲁贸汇企服务队”和“济宁市涉外经济服务专家团”,以拜访县级政府及商务部门、召开县域涉外企业座谈会、召开县域银行机构座谈会为主要形式,进一步落实“精准便利 汇企利民”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掌握了解县域涉外经济发展现状,广泛宣讲外汇政策,主动回应企业诉求,增强对县域企业和银行履职服务效能。在嘉祥县的首站活动中,嘉祥县政府对外汇局一行表示诚挚欢迎,同时要求县商务部门主动加强与市外汇局的工作对接,双方就下一步加强对全县涉外企业的政策辅导达成初步共识;在随后召开的县域涉外企业座谈会上,外汇局业务骨干宣讲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汇率避险、“山东港仓单融资场景”等政策,针对嘉祥县滑雪服装、化工产品对外出口集群效应明显的实际,提出了一揽子外汇服务措施。20家涉外企业分别介绍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及业务需求,外汇局工作人员对企业信用证开证融资需求、涉俄收款等6个具体问题一一予以详细解答;在最后召开的县域银行机构座谈会上,6家外汇银行机构分别汇报了县域银行外汇业务开展情况、服务涉外企业的主要做法以及在外汇一线面临的主要业务诉求,市外汇局逐一进行了面对面辅导。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内,外汇局济宁市分局将持续做好“直联县域助发展”对其他县域的走访工作,继续围绕“银行机构做主力、涉外部门聚合力、内部挖潜激活力”的总体思路,着力构建“一个品牌强统领、两份清单压责任、三种模式促合作、四项机制提效能”的工作架构,通过业务流程优化、制度机制完善、专题活动深化等途径,全面提升全市外汇管理系统运行效率效能,确保外汇管理法定职责不缺位、服务质效不下降、风险监管不放松,推动外汇局济宁市分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4-04-11/shandong/2024/0411/2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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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总行关于优化业务流程的工作部署及要求,不断优化提升县域涉外金融服务水平和质效,外汇局潍坊市分局决定在全市县域设立外汇业务直联点。4月11日上午,在青州市举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潍坊市分局外汇业务直联点揭牌仪式,将建设银行青州支行授牌为全市首家外汇业务直联点。揭牌仪式后,建设银行青州支行负责人现场介绍直联点服务内容,外汇局潍坊市分局业务人员对企业现场开展外汇及跨境人民币政策宣讲,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业务专家开展外汇服务及产品推介。 外汇业务直联点的设立,是外汇局潍坊市分局适应人民银行机构改革后新形势、提升县域涉外金融服务的重要举措。直联点利用商业银行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服务优势,将在外汇局指导下强化涉外业务宣传,突出业务创新引导,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同时,直联点将协助外汇局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及信息调查等工作。外汇局加强对直联点的常态指导、日常管理、综合评价及动态调整,将直联点建成县域个人外汇业务示范行、涉外服务创新引领行、真实性审核监管标杆行,充分发挥直联点履职示范效应,更好地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及高质量招商引资。 下一步,外汇局潍坊市分局将在直联点建设县域全覆盖的基础上深化探索直联点工作机制建设,与前期探索实施的潍坊市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市县两级常态化联系机制共同构成立体式、全覆盖的县域外汇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汇银企协同联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县域涉外金融服务效能,助力县域涉外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2024-04-18/shandong/2024/0418/2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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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莱芜分行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暨辖区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2024年总行、省分行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辖区工作。莱芜分行党委班子成员和全行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对2023年度莱芜分行先进集体、进步最快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创新创优工作项目进行了表彰。会议认真分析了辖区经济金融形势,从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金融监管、优化金融基础服务等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认真总结了去年以来莱芜分行确立“三步走”奋斗目标、实施“5+1”总体工作思路的情况,提出要聚焦发挥“两个作用”,高质量抓好党建工作;破除思想禁锢,坚定创先争优的决心和信心;强化文化建设,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坚持科学方法,增强高效履职的本领。会议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一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履职;二是精准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做好“五篇大文章”;三是完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四是统筹推进跨境人民币和外汇工作,服务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质效;六是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和业务流程优化再造,确保队伍稳定、履职有序;七是规范内部管理,维护安全稳定。 2024-04-07/shandong/2024/0407/2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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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切实打通外籍人员来华经商、学习、旅游堵点”的工作部署,推动实现境外来华人员外币兑换服务提升,按时完成辖区支持现钞兑换银行网点、代兑机构目标,4月15日,外汇局莱芜分局召开优化境外来华人员外币兑换服务工作会。 会上,外汇局传达了省分局相关部署要求,通报了辖区近期工作情况,明确各银行目标任务,保证各银行有的放矢开展工作。各银行分管行长汇报了支持现钞兑换银行网点建设情况、外币代兑机构签约意向和具体工作计划。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切实提升此项工作的认识高度,提高境外来华人员外币兑换服务水平,这既是优化中国营商环境的要求也是建设金融强国负责任大国良好形象的世界展示;二是积极推进境外来华人员外币兑换服务工作,按照既定目标计划有条不紊抓好落实;三是加强与外汇局的沟通联系,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不等不靠,尽快落地,抓出成效。 2024-04-16/shandong/2024/0416/2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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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外汇局潍坊市分局聚焦解决机构改革后外汇管理与服务工作半径扩大、政策传导链条延长的问题,面向县域深入开展“优汇服务进万家”政策宣讲活动,并争取五月底以前实现县域政策宣讲全覆盖。4月25日,外汇局潍坊市分局在高密市组织举办“优汇服务进万家”专场宣讲,外汇局潍坊市分局副局长、高密市分管副市长及高密市财政局、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农业银行潍坊分行、高密市支行负责人,高密50家涉外企业代表参加宣讲活动。会上,外汇局潍坊市分局业务人员对企业现场开展贸易便利化、汇率避险等外汇政策宣讲,农业银行潍坊分行业务专家开展外汇服务及产品讲解。宣讲活动期间,潍坊市分局与高密市财政局、商务局等部门负责人开展政策座谈,现场了解当地政府及企业创新需求及业务诉求。 农业银行高密支行被授予“外汇业务直联点”,下一步将在外汇局潍坊市分局支持指导下狠抓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落实,狠抓企业业务创新服务和引导,狠抓真实性审核监管,支持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4-30/shandong/2024/0430/2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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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汇警联合研判线索能力,提升行刑衔接执法效能,增强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能力,4月19日,外汇局济宁市分局联合济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举办汇警联合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工作推进会,邀请山东省分局外汇检查处专家讲授地下钱庄线索分析研判相关内容。授课专家以地下钱庄类型为切入点,详细讲解汇兑型地下钱庄、结算型地下钱庄的特点,深入剖析非法跨境金融活动行为模式。通过既往案例数据现场演示“倚天”软件操作,通过地下钱庄资金链路模型、地下钱庄资金分析工具进行数据穿透,分析研判资金走向,通过重点指标判断可疑账户和沉淀账户。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围绕当前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就后续线索研判、取证及处罚工作做部署安排。 自汇警联合合作机制建立以来,济宁市外汇局与公安部门紧密合作,始终坚持沟通协调、联合研判、联合办案,形成了情报共享、行刑衔接、优势互补的高效工作机制,并取得了一系列进展。今后,济宁市分局将以现有工作成效为起点,进一步强化汇警合作力度,拓展合作思路,力争在案件查处上实现新突破。 2024-04-22/shandong/2024/0422/2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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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刚来武汉求学的巴基斯坦籍留学生,在银行网点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使用护照办理了简易开户业务,解决了接收家人从境外汇入学杂费的燃眉之急。这是湖北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一个缩影。 支付服务是最基础的金融服务之一。近年来,我国移动支付发展水平提高,在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和促进金融普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一些消费场景、消费群体也产生了新的问题和堵点。 2024年3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随后,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聚焦外籍来鄂人员等特殊群体获取支付服务上存在的短板弱项,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起草形成了《湖北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4月8日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实施方案》遵循‘大额刷卡、小额扫码、现金兜底’的总体思路,围绕‘银行卡受理、现金使用、移动支付便利性、账户服务、示范引领、宣传推广、政策保障’7个方面,结合湖北省实际提出21条举措。”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曾涛对《实施方案》解读时表示。 21条举措包括聚焦“食、住、行、游、购、娱、医、学”八大重点场景,切实改善银行卡特别是外卡受理环境;指导银行、支付机构进一步优化开户流程,提升账户服务水平;坚持现金兜底的定位,增设外币兑换机构和设施,不断提升外币兑换和现金服务水平;做好多语言手机应用,便利外籍来鄂人员使用移动支付产品;建立涉外服务重点银行网点台账,研究建立支付服务补偿机制等保障政策。 由于消费习惯的差异,外籍人士使用现金支付仍是常态。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处长吴剑峰介绍,该局高度重视境外来华人员外币兑换便利性,加大了对外币现钞兑换服务的优化力度,包括提升外币兑换机构及设施数量,加强外币兑换服务宣传培训等。 目前湖北已初步形成了以银行网点、外币代兑点、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支持外卡提现ATM机等互为补充的外币兑换服务模式。全省支持外卡取现的ATM机已达到1.3万余台,外币代兑点23家,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共4家,支持外币兑换的银行网点2000余个,可兑换外币币种达25种。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把推动入境旅游支付服务便利化,作为促进湖北文旅开放发展、促进湖北入境旅游繁荣的重要举措。”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交流合作处处长童建新介绍说。 据悉,湖北还将以“知音湖北,支付无忧”为主题系统开展支付服务宣传,并在武汉天河机场、宜昌三峡机场、襄阳刘集机场、恩施许家坪机场、鄂州花湖机场等入鄂第一站建设“境外来宾首站支付服务中心”。(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24-04-20) 2024-04-30/hubei/2024/0422/2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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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浙江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8笔,金额合计307.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辽宁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2月至12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207.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9.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北京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金额合计354.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9.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阮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2月至8月,阮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9笔,金额合计32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3.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四川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22年1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9笔,金额合计293.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上海籍钱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6月至10月,钱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金额合计231.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喻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喻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7笔,金额合计304.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广东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64笔,金额合计782.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安徽籍许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22年2月,许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218.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西籍曾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曾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9笔,金额合计205.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4-05-06/shaanxi/2024/0506/1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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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985-2023年中国长期与短期外债的结构与增长 2024-05-06/shaanxi/2024/0506/1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