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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43756亿元人民币(等值20325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58490亿元人民币(等值8270亿美元),占41%;短期外债余额为85266亿元人民币(等值12055亿美元),占59%。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3%。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17289亿元人民币(等值2445亿美元),占12%;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2578亿元人民币(等值365亿美元),占2%;其他接受存款公司(银行)外债余额为66113亿元人民币(等值9347亿美元),占46%;其他部门外债余额为41470亿元人民币(等值5863亿美元),占29%;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16306亿元人民币(等值2305亿美元),占11%。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32575亿元人民币(等值4606亿美元),占22.5%;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5512亿元人民币(等值3607亿美元),占17.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0896亿元人民币(等值4368亿美元),占21.5%;债务证券余额为35341亿元人民币(等值4997亿美元),占25%;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74亿元人民币(等值95亿美元),占0.5%;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16306亿元人民币(等值2305亿美元),占11%;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2452亿元人民币(等值347亿美元),占2%。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48287亿元人民币(等值6827亿美元),占34%;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5469亿元人民币(等值13498亿美元),占66%。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3%,欧元债务占8%,港币债务占5%,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2%。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19年9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9年9月末 2019年9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17289 2445 短期 645 9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45 91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6644 2353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3339 1886 贷款 3305 46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2578 365 短期 1904 269 货币与存款 1106 156 债务证券 798 113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674 95 SDR分配 674 9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66113 9347 短期 49167 6951 货币与存款 29784 4211 债务证券 3938 557 贷款 15208 215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38 34 长期 16946 239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866 1678 贷款 5025 71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5 8 其他部门 41470 5863 短期 30475 4309 货币与存款 6 1 债务证券 185 26 贷款 4112 58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5065 3544 其他债务负债 1106 156 长期 10995 155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4570 646 贷款 4925 696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46 63 其他债务负债 1054 149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6306 2305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084 1426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570 81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5652 799 外债总额头寸 143756 20325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9-12-27/xiamen/2019/1227/1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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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156亿元,支出2688亿元,逆差153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67亿美元,支出389亿美元,逆差222亿美元。 因海关1月和2月的货物贸易进出口数据将合并发布,2020年1月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数据也将与2月数据合并发布。(完)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0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1.服务贸易差额 -1532 -222 贷方 1156 167 借方 -2688 -389 1.1加工服务差额 78 11 贷方 80 12 借方 -3 0 1.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0 1 贷方 28 4 借方 -18 -3 1.3运输差额 -319 -46 贷方 225 33 借方 -544 -79 1.4旅行差额 -1269 -183 贷方 166 24 借方 -1435 -207 1.5建设差额 8 1 贷方 56 8 借方 -48 -7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8 -6 贷方 16 2 借方 -55 -8 1.7金融服务差额 9 1 贷方 20 3 借方 -10 -1 1.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24 -18 贷方 34 5 借方 -158 -23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5 4 贷方 153 22 借方 -128 -18 1.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13 16 贷方 366 53 借方 -253 -37 1.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0 -3 贷方 3 0 借方 -23 -3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5 -1 贷方 9 1 借方 -13 -2 注: 1. 本表所称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1.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1.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1.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1.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1.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1.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1.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1.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1.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1.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0-03-02/xiamen/2020/0302/1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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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7145亿美元,对外负债55905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1240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0945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6460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67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17443亿美元,储备资产32229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7%、8%、0.1%、23%和42%;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9281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364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65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2913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2%、24%、0.1%和23%。 按SDR计值,2019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55787亿SDR,对外负债40428亿SDR,对外净资产15360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18年以来各季度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9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19年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1,240 15,360 资产 2 77,145 55,787 1 直接投资 3 20,945 15,147 1.1 股权 4 17,811 12,880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135 2,267 1.a 金融部门 6 2,839 2,053 1.1.a 股权 7 2,739 1,981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100 72 1.b 非金融部门 9 18,107 13,094 1.1.b 股权 10 15,072 10,899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035 2,195 2 证券投资 12 6,460 4,671 2.1 股权 13 3,738 2,703 2.2 债券 14 2,722 1,968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67 49 4 其他投资 16 17,443 12,614 4.1 其他股权 17 84 61 4.2 货币和存款 18 4,179 3,022 4.3 贷款 19 6,963 5,035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135 97 4.5 贸易信贷 21 5,604 4,053 4.6 其他 22 479 346 5 储备资产 23 32,229 23,307 5.1 货币黄金 24 954 690 5.2 特别提款权 25 111 80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84 61 5.4 外汇储备 27 31,079 22,475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0 0 负债 29 55,905 40,428 1 直接投资 30 29,281 21,175 1.1 股权 31 26,748 19,343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533 1,832 1.a 金融部门 33 1,605 1,161 1.1.a 股权 34 1,426 1,031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79 129 1.b 非金融部门 36 27,676 20,014 1.1.b 股权 37 25,321 18,311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354 1,703 2 证券投资 39 13,646 9,868 2.1 股权 40 8,617 6,231 2.2 债券 41 5,029 3,636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65 47 4 其他投资 43 12,913 9,338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4,245 3,070 4.3 贷款 46 4,605 3,330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135 97 4.5 贸易信贷 48 3,644 2,635 4.6 其他 49 189 136 4.7 特别提款权 50 97 70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2020-03-27/xiamen/2020/0327/1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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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分局三个处室新老处长轮岗交接后,厦门市分局于1月19日下午组织召开2020年辖区外汇管理与服务工作会议,辖区38家外汇指定银行分管行长和国业部负责人、有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负责人、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同时邀请厦门市金融局、银保监局、证监局、商务局和自贸委相关领导参加,分局科级以上干部及业务骨干出席会议。 会上,郑卫国副局长传达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9年全市外汇管理工作,分析辖区外汇收支形势,部署2020年辖区外汇管理工作任务。 2020-01-23/xiamen/2020/0123/1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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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在总局的指导下,快速反应,多措并举,全力支持厦门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提供高效、便捷的外汇管理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启动应急处理机制 我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迅速启动应急处理机制,组织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分局三个处室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分局疫情防控外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应急工作联络微信群,并结合厦门外汇工作微信群形成全覆盖的24小时应急联络渠道。我分局第一时间向辖区银行传达贯彻《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保障辖区疫情防控外汇应急工作有序开展。 二、畅通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地区疫情防控 一是畅通特殊物资进口购付汇渠道,为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开辟“绿色通道”,指导辖区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进口购付汇需求。二是特事特办,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特殊外汇业务,银行与我分局沟通后可先行办理,事后向我分局补办报备手续。三是简化外汇捐赠资金入账结汇手续,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受赠单位无需新开立捐赠外汇账户,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四是便利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五是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取消,并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线上申请外债登记。六是便利个人正常用汇需求,鼓励银行引导个人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有关外汇业务。 三、依托行业自律,畅通沟通联系机制 以厦门市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为平台建立辖区银行全覆盖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掌握银行业务需求,解答处理银行咨询。同时指导地方自律机制38家成员印发“抗疫情、谋服务”的倡议书,督促各成员银行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四、特事特办,汇银联动助力疫情防控外汇业务全方位便利化 我分局秉持“特事特办”原则,指导辖区银行便利化开展疫情防控外汇业务,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全力满足疫情防控外汇业务需求。 1月28日,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反馈辖区有一爱心人士拟以个人名义出资,从境外采购防疫物资并通过厦门海关绿色通道报关进境,申请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购汇并跨境支付货款,金额约等值30万美元。我分局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向总局沟通请示,并指导银行特事特办、予以开辟绿色通道,采取灵活、务实、贴心、到位的举措,主动联系企业并为该爱心人士提供全方位、高效服务。 1月29日,一批急需运到武汉地区的疫情防控物资在新加坡机场等候入境,供应商坚持要求先付款后发货,企业急需申请汇款22万美元。我分局积极协调银行调拨头寸、调配人员、开放系统,第一时间打开预付货款业务通道,迅速于当日将款项汇出,确保防疫物资快速入境。 1月29日,辖区一家企业紧急向韩国购买8.5万个国内急需的防疫物资医用口罩,用于国内捐赠。由于货源紧张,企业提出预付货款诉求,我分局立即与银行完成一对一业务对接,启动汇款绿色通道并减免所有汇款手续费,特事特办,短时间内便完成预付款汇款,助力防疫物资尽早抵达。 1月29日,辖区一家企业急需办理一笔金额为12.65亿韩元的预付货款业务,用于向韩国进口一批口罩。我分局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指导银行快速协调境内外资金划转、购汇等各项业务环节,全流程短时间内高效完成。 1月31日,为支持一家企业从印尼进口27.7万个口罩作为疫情防控物资,我分局指导银行简化程序快速完成预付货款10529美元。 1月31日,我分局指导银行快速解决辖区一家企业购汇划转问题,并通过免汇款费用、最惠价举措,支持企业立即采购13万个医用口罩用于武汉疫情防控。 1月31日,我分局指导银行快速完成辖区一家企业从台湾地区进口1万个护目镜的紧急业务需求,简化程序支付首笔预付货款5413美元。 1月31日,我分局指导银行启动绿色通道,简化支付流程,快速完成辖区一家企业从中国香港地区进口1万套防护服和5000个口罩的业务需求,预付货款涉及金额9.3万美元。 下一步,我分局将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持续关注市场需求,及时指导辖区银行做好业务对接,满足特殊业务需求,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0-02-03/xiamen/2020/0203/1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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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介绍2020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并答记者问。 袭艳春: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女士,请她为大家介绍2020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请王春英女士作介绍。 2020-04-17 15:00:42 王春英: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首先通报2020年一季度我国外汇收支情况,然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20年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与蔓延是影响国内外经济金融运行的主要不确定因素。近期,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剧,国际金融市场大幅震荡;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复工复产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在双向波动中保持基本稳定,汇率预期相对平稳,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20年一季度,按美元计价,银行结汇4915亿美元,售汇4525亿美元,结售汇顺差391亿美元;按人民币计价,银行结汇3.43万亿元,售汇3.16万亿元,结售汇顺差2730亿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按美元计价,银行代客涉外收入9159亿美元,对外付款946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307亿美元;按人民币计价,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39万亿元,对外付款6.61万亿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165亿元。 2020年一季度,我国外汇收支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一季度,银行结售汇顺差391亿美元,如果综合考虑远期、期权等其他供求因素,外汇市场供求呈现基本平衡。同期,银行代客涉外外汇收付款顺差17亿美元。 第二,3月份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呈现逆差,但银行结售汇维持顺差,4月以来银行代客涉外收支和结售汇均呈现基本平衡。3月份,疫情全球蔓延导致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国际上主要股票指数大幅下跌,市场避险情绪上升,外部流动性趋紧。受此影响,3月份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呈现逆差,主要是证券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净流出增多。同时,境内外汇市场保持基本稳定,银行结售汇维持顺差,外汇市场供求总体平衡。从每日监测的初步数据看,4月以来银行代客涉外收支基本平衡,银行结售汇延续小幅顺差。 第三,售汇率有所下降,企业外汇融资总体平稳。一季度,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3%,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同时,企业外汇融资保持平稳,3月末,我国银行的境内外汇贷款余额较2019年末上升277亿美元;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外币跨境融资余额较2019年末下降80亿美元,与同期进口规模变动相匹配。 第四,结汇率稳步增长,市场主体持汇意愿保持稳定。一季度,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6%,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3月末,企业、个人等主体境内外汇存款余额较2019年末下降67亿美元,保持基本平稳的态势。 第五,银行远期结售汇维持顺差。一季度,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顺差414亿美元。其中,3月份顺差166亿美元。 第六,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外汇储备余额30606亿美元,较年初下降1.5%,主要受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 以上就是我要通报的2020年第一季度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下面,欢迎大家就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提问。 2020-04-17 15:14:21 袭艳春: 谢谢王春英女士的介绍。下面我们开始提问,提问前还是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2020-04-17 15:14:42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在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的情况下,您如何评价今年以来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怎么看待未来发展趋势?谢谢。 2020-04-17 15:27:51 王春英: 今年全球面临一个新的情况,就是新冠肺炎疫情。受此影响,近一段时间不论是全球经贸活动还是国际金融市场,都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冲击。在这种极其特殊的情况下,中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了总体稳定,我觉得是难能可贵的。这充分说明中国外汇市场成熟度在上升,市场主体更加理性,更充分说明市场主体对于中国的疫情防控和中国经济基本面的信心。 今年以来,中国的外汇市场运行实现了“三个保持”:一是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二是人民币汇率在全球主要货币中保持相对稳健,三是市场主体跨境投融资活动和结售汇行为保持基本理性和有序。在上述基础上,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 具体来看:第一个保持,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从刚才通报的数据来看,结售汇呈现相对比较大的顺差,为391亿美元,是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的基础。从细项数据看,银行对客户的跨境外汇收支累计实现顺差17亿美元,银行客户结售汇累计顺差205亿美元。总之,不论从总体来看,还是从客户的角度来看,一季度外汇市场供求保持了基本平衡。第二个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全球货币中表现相对稳健。一季度,美元指数上涨2.8%,在这样的情况下,人民币对美元即期汇率小幅下降1.8%。从其他货币来看,同期新兴市场货币指数下降12.9%,英镑对美元下降6.3%,欧元对美元下降1.6%,综合看来,一季度,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编制的人民币汇率指数上涨2.9%。所以,从这一系列数据应该可以看到,人民币汇率在主要货币中保持了相对稳健。 2020-04-17 15:29:12 王春英: 第三个保持,市场主体行为理性有序。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看:一是从境外对国内投资看,境外投资者对中国投资保持了相对高的热情。据商务部统计,今年一季度我国实际使用外资312亿美元,其中高技术服务业增长15.5%。根据外汇局统计,一季度,境外投资者净增持我国境内债券同比增长48%,规模为167亿美元。二是从境内对外投资看,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也比较稳定有序。根据商务部统计,1-2月份,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155亿美元,保持基本稳定。另外据外汇局统计,一季度,个人净购汇同比下降25%,显示个人购汇意愿也是理性、有序的。综合作用下,外汇储备保持了基本稳定。 国内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仍将是外汇市场运行保持基本稳定的有力支撑。首先我国疫情防控形势向好,会继续发挥稳预期和稳信心的作用。疫情的发展及其对经济社会的冲击,是近期世界经济和金融市场上的最主要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当前中国的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复工复产也取得重要进展,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不仅有助于提升国内市场信心,也有助于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第二,中国经济长期向好、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将继续吸引境外中长期资本投资国内市场。第三,外汇市场成熟度不断提高,汇率弹性不断增强,汇率走势双向波动,汇率在调节宏观经济以及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发挥得越来越好。所以,中国外汇市场的成熟度可以很好的吸收、应对短期冲击影响,未来我国外汇市场有能力保持稳定运行。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需要不断加强监测分析,做好各种不同情形下应对方案。我们常说防患于未然,实际上也是市场平稳运行的一个非常有力的保障。这是我对你问题的回应,谢谢。 2020-04-17 15:29:43 经济日报记者: 外汇局一直强调经常账户的重要性,当前疫情在全球蔓延对国际收支中的经常账户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未来是否会出现经常账户持续逆差的现象?谢谢。 2020-04-17 16:08:44 王春英: 当前疫情蔓延的确对中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形成了一定的影响,我们对这个问题也在跟踪分析,就现阶段,疫情对中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的影响有这样几个初步的判断。 首先,中国的经常账户走势受到了疫情的阶段性影响,但是一季度仍然会保持在基本平衡的区间内。根据海关统计,今年一季度出口下降13%,进口下降3%,但是我们也看到出口在3月份降幅已经下降了。所以一季度货物贸易顺差是在收窄的。从服务贸易角度来看,根据外汇局的统计,1、2月份中国服务贸易逆差收窄了25%,主要是旅行项下的支出大幅度回落。初步统计,3月份旅行支出也是维持在低位,就是说,服务贸易的逆差也是在收窄的。中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的构成主要是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这两大项目,因为收益和经常转移等规模都比较小,所以我们要分析经常账户的走势,重点就看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一季度货物贸易顺差收窄和服务贸易逆差收窄是同步进行的,因此经常账户大概率还是会保持基本稳定,维持在合理区间。 第二点基本判断,就是疫情不会成为影响中国经常账户走势的中长期因素。疫情的发展和变化是有自身规律的,随着科学家或者生物学家、医药学家对新冠病毒的认识、药物的研发,以及防控经验的积累和防控方法的丰富,疫情会得到有效控制,世界的经贸活动会逐步恢复,缓解外需困境。再从国内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都在积极推进,根据工信部统计,截至4月中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开工率已经超过99%,人员的平均复岗率达到94%。我们企业复工复产水平快速提升,一方面保障国内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另一方面也会对外贸提供供给保障。所以,我们觉得疫情不会成为影响经常账户走势的中长期因素。 第三个基本判断,我每次都要讲,关于经常账户差额问题,决定其走势的根本因素实际上还是国内经济结构等深层次和长期性的因素,这个因素是不会轻易发生改变的。首先,中国制造业规模是非常大的,产业门类也是非常齐全的,承压能力和自我恢复能力都是比较强的。这些年,我们也一直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链水平不断提升,制造业竞争力有所提高。其次,近年来国内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投资更加注重效率,储蓄率虽然近几年有所下降,但从全球来看,还是处在比较高的水平。理论上,决定经常账户差额走势的是储蓄和投资缺口,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也是可以保持基本平衡的。 目前阶段,经常账户已经运行在基本平衡的水平,受一些短期的或者其他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出现小幅的逆差或者小幅的顺差,都不改变经常账户基本平衡的格局。比如2018年经常账户顺差回落到255亿美元,其中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呈现逆差,第三季度开始恢复成顺差,2019年的顺差上升到1413亿美元,这些都没有改变我国经常账户保持在基本平衡的总体格局。谢谢。 2020-04-17 16:08:56 美国彭博社记者: 3月份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呈现2016年1月份以来的最大逆差,请问主要原因是什么?另外一季度国际收支基本情况如何? 2020-04-17 16:36:07 王春英: 您关注的是3月份跨境收支情况,我有一组数据给大家分享一下。3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186亿美元,跨境收支逆差477亿美元,跨境收支呈现逆差主要是人民币出现净流出。我们进行了对比分析,证券投资项下资金流出是主因。3月份股票项下跨境资金呈现净流出,债券项下资金延续净流入。此外尽管3月股票市场资金呈现净流出,但从阶段变化看,3月24日以后,陆股通“北上”渠道资金重新回到净流入的状态,港股通“南下”净流出也逐步平稳。股票市场没有形成持续、单方向的资金流出。实际上,在外部冲击下,股票市场跨境资金有所波动是市场正常反应,相对规模变动也处于合理范围内。 对于您关注的一季度国际收支经常账户结构问题,相关数据还未到发布时间,有一些数据源还没有最终获得,刚才通报的数据是根据一些大的项目做的估算。总体来看,货物贸易还是会呈现一定顺差的,只不过顺差规模有所收窄;服务贸易虽说长期保持逆差,但逆差规模也在收窄。最终情况还需数据编制完成后再做判断,大概率情况是经常账户差额继续运行在合理均衡区间。即使出现逆差,幅度也不会大。2018年一季度经常账户就曾出现403亿美元逆差,二季度为9亿美元逆差。相比整个国际收支规模,9亿美元或者400多亿美元逆差,并不会导致方向性改变,不会引发跨境资金大规模流出。从经常账户差额占GDP比值来看,近年来基本都在2%以内,目前稳定在1%左右,更趋平衡。谢谢。 2020-04-17 16:36:45 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涉外企业受到了较大冲击,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尤其是中小企业方面,外汇局出台了哪些相关的政策?目前来看,效果怎样?谢谢。 2020-04-17 16:50:45 王春英: 感谢你的问题,这也是企业关心的。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疫情防控和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开通外汇业务“绿色通道”,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比如,防疫物资相关的进口付汇以及出口收汇业务流程进一步简化,疫情防控相关的融资业务进一步便利化。同时,对确有需要的企业,可以取消借用外债限额,并可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保障个人和企业正常用汇需求,鼓励通过线上办理外汇业务。支持和指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减免湖北地区有关机构外汇交易和清算的手续费用。从效果来看,1月27日到3月31日,全国线上办理外债占比达到93%,2019年这一比例为61%。 第二,不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2019年10月,外汇局推出了12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2020年3月份,上调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扩大企业借用外债的空间,方便企业能够有更大的余地来利用境外资金;4月14日,又推出了8项便利化措施,简化外汇业务办理流程。综合来看,这些便利化措施有三个着力点。一是着力加大稳外贸支持力度。主要包括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便利跨境电商外汇结算,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等。二是着力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包括在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扩展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等。三是着力提升外汇业务服务水平。主要包括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等。从实际效果看,这些措施可以大幅节省企业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比如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节约相关企业时间成本50%以上。 第三,积极运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等技术手段,便利中小企业开展贸易融资。截至4月7日,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累计完成应收账款融资放款金额227亿美元,服务企业家数近3000家,中小企业占比75%以上。 下一步,我们还会进一步梳理可以出台的便利化措施,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以及开展跨境贸易投融资活动。同时,开放坚持主动、渐进和可控的原则,意味着有关政策不会走“回头路”。另外我们也会积极防范风险,这个原则也是我们一贯坚持的。 2020-04-17 16:51:01 CNBC记者: 第一个问题,请问外资流入中国有什么趋势和展望?第二个问题,外国投资者考虑对中国增加投资,往往会担心资金拿不出来,请问外汇局对此是否有具体的保障?谢谢。 2020-04-17 17:10:37 王春英: 我理解你的问题,一个是关于近期境外投资者对中国投资情况的变化和前景,另一个是担心投资进来能否出去的问题。 在疫情的影响下,境外的投资在中国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一是中长期境外资金还是持续流入的,主要体现在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和以配置中长期人民币资产为目的的债券投资。一方面,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总体稳定且结构优化。根据商务部的统计,今年一季度非金融部门实际使用外资312亿美元,虽然同比有所下降,但是高技术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还是快速增长的,说明境外投资者看到了中国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的机遇。另一方面,以配置中长期人民币资产为目的的债券投资是增加的,一季度,境外投资者净增持我国债券167亿美元,增幅达到了48%。二是在外部冲击下,股票市场的境外资本在合理范围内出现短期小幅波动。一季度,全球的股票市场普遍下跌,市场避险情绪上升,所以在美元流动性紧张的情况下,有一部分境外投资者减少对股票市场的投资,是属于正常现象。一季度境外投资者净减持境内股票大约是100亿美元,3月份相对减持的多一些。中国的股市市值规模在全球排第二位,有7、8万亿美元,这100亿在7、8万亿美元里占比是非常低的,对市场影响也是非常小的。同时,从股票市场的资金流动情况来看,它并没有持续减持,总体是呈现双向波动的。沪深港通北上资金3月中旬净流出,3月下旬转为净流入,所以我们觉得相关的投资变动是在合理范围内的。 2020-04-17 17:11:01 王春英: 你也问到投资前景如何?我们觉得未来中国的市场以及人民币资产对境外资金仍然会有比较强的吸引力。因为中国经济基本面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国内市场还是有非常大的潜力。而且,国内疫情防控取得了积极进展,在促进世界经济发展中也会发挥很大的作用。从直接投资角度来看,过去四年中全球的FDI在连续下降,在这个背景下,中国利用外资规模不降反升,是逆势上扬的,我们始终是全球第二大引资国。这体现了外国投资者在华投资兴业有长期浓厚兴趣。再从债券投资角度看,中国的债券收益是非常可观的,对于中长期配置人民币资产的投资者是有吸引力的。再从股票市场情况来看,中国的股票市场实际估值比较低,价值投资的前景还是非常好的。比如,与全球股票市场表现相比,中国股票市场波动还是相对小的,一季度道琼斯工业指数下跌23%,上证综指波动幅度在10%以内。所以,中国的市场不论从直接投资的角度、债券投资的角度还是股票投资的角度,对境外投资者还是有很强的吸引力的。我们始终欢迎外国投资者来中国投资,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红利。 2020-04-17 17:16:34 王春英: 你刚才关心资金的安全问题,我也简单地说一下我的想法。中国其实从1996年开始就已经实现了经常账户的可兑换,这意味着经常项目项下的收支只要是真实的、合规的,可凭真实有效的交易单证在银行办理。资本账户方面,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七大类40项标准,其实中国的开放程度已经很高了,而且,我们还在不断推进投资便利化的改革。我刚才说到了我们改革始终都是主动、渐进、可控,意味着我们不会走“回头路”。所以,过去我们常和大家讲,打开的窗户是不会关上的,所以投资者对这一点可以放心。 2020-04-17 17:26:14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 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前一段时间美元流动性紧张,目前仍未完全解决,而我国外债余额已经超过2万亿美元,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会再次出现外债去杠杆?谢谢。 2020-04-17 17:26:21 王春英: 目前来看,我国外债出现较大幅度去杠杆的风险相对较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讲:首先,近年来中国的外债增长是相对平稳的。我们可以用一组数据来说明问题,去年末外债余额达到了20573亿美元,比2014年末历史高峰增加了2774亿美元。虽然绝对额增加,但是从相对指标来看,比如和近年来的经济增长相比,外债的相对增幅并不高。2019年末,外债余额和当年的GDP之比是14.3%,2014年底这个比例是17%,所以目前是下降了2个多百分点。还有,近年来外债增长,我国的对外资产也在增长,所以我们比较了一下外债和对外资产的规模,2019年末这个比例是26.7%,比2018年末下降了0.1个百分点,比2014年末下降了1个百分点。这说明,我国外债在经历了2015年和2016年初的去杠杆以后,增长是十分平稳的,和经济发展也是十分吻合的,与对外开放程度也是相匹配的。同时,在这个期间,人民币汇率保持了基本稳定、双向波动,我国外债没有出现顺周期的过度加杠杆,所以出现大幅去杠杆的可能性就很低。 第二,当前我国外债结构进一步优化。例如,2018年末,本币外债占比33%,2019年末本币外债占比上升到了35%,本币外债占比提高了2个百分点。还有就是中长期外债占比也在上升,中长期外债相对比较稳定,中长期外债占比是从35%增长到41%。同时,得益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放,境外投资者购买境内债券增加,在外债中的占比从2014年末的8%提高到了2019年末的26%。投资中国债券的投资者主要都是境外央行,这类机构和主权基金主要是出于中长期配置人民币资产的需要来投资中国债券。所以,他们的特点是不以短期盈利为目的,投资具有内在的稳定性。另外,我国外债的负债率、债务率和偿债率都在国际安全线以内,而且远低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整体水平。 此外,从市场环境看,2015年和2016年上一轮外债去杠杆时期,存在美联储加息这个大背景,美元利率、汇率上涨。但现在的环境是美联储货币政策更加宽松,美元不管是短端还是长端的利率都是在下行的,人民币汇率总体稳定,重现较大规模外债去杠杆的可能性较低。 从今年一季度的初步数据看,我国登记外债稳中有升,境外投资者总体增持境内债券,未出现明显去杠杆,谢谢。 2020-04-17 17:26:45 袭艳春: 再次感谢王春英女士,也谢谢大家,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2020-04-17 17:30:11 (原文载于中国网) 2020-04-17/xiamen/2020/0417/1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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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汇兑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天津籍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9月至10月,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金额折合314.5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福建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折合290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湖北籍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金额折合250.6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四川籍巫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12月,巫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折合200.5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6.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广东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折合147.1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折合156.91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贵州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折合38.2万美元。2018年4月至8月,李某再次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金额折合136.4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3.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安徽籍钱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12月,钱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金额折合127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贵州籍文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文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兑换涉赌资金18笔,金额折合511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1.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境外个人CHEONG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7月,CHEONG某利用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非法兑换涉赌资金11笔,金额折合63.7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1.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0-04-16/xiamen/2020/0416/1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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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落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非法网络炒汇平台清理整治工作,现就近期查处案件通报如下: 经查实,深圳市信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为其境外股东运营的网络炒汇平台提供业务推广服务,招揽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外汇按金交易,并违规收取服务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性质恶劣。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对该公司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18万元。 目前,境内监管部门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联合发文),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也属违法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将继续认真落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部署要求,稳妥有序开展非法网络炒汇平台清理整治,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与稳定。(完) 2019-05-10/xiamen/2019/0510/1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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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外汇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保险公司资本金结汇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17号,以下简称《通知》),推进保险外汇资金汇兑便利化。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取消保险公司资本金结汇审批,实行意愿结汇制。保险公司依据实际经营需要,可直接在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办理外汇资本金和境外上市募集外汇资金结汇。二是允许保险中介机构代收代付保险项下赔款资金结汇或购汇。金融机构应当对结汇或购汇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保险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在赔款接收人出具结汇委托书的前提下,可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代收代付保险项下赔款资金结汇业务。三是完善外汇保险业务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保险机构负面事项报告等合规经营要求。 《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完) 2019-06-11/xiamen/2019/0611/1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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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下午,厦门市分局组织召开辖区2019年二季度外汇收支形势分析会。郑卫国副局长,分局科长以上干部和形势分析员,中支办公室、统计研究处和货币信贷管理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分析了2019年二季度辖区涉外收支形势以及未来辖区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分局三个处室负责人汇报二季度处室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情况,郑卫国副局长现场检查各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岗位风险防控等情况,并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强调下阶段工作要求。 2019-07-11/xiamen/2019/0711/1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