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3046亿美元,对外负债64481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8565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8789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0759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225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0189亿美元,储备资产33085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1%、12%、0.2%、22%和36%;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3450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673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216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4078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2%、26%、0.3%和22%。 按SDR计值,2023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0758亿SDR,对外负债49036亿SDR,对外净资产21723亿SDR。(完) 2023年9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8565 21723 资产 2 93046 70758 1 直接投资 3 28789 21893 1.1 股权 4 24579 18692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4209 3201 1.a 金融部门 6 3935 2992 1.1.a 股权 7 3695 2810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240 182 1.b 非金融部门 9 24854 18901 1.1.b 股权 10 20885 15882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970 3019 2 证券投资 12 10759 8182 2.1 股权 13 6099 4638 2.2 债券 14 4660 3544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225 171 4 其他投资 16 20189 15353 4.1 其他股权 17 99 75 4.2 货币和存款 18 4651 3537 4.3 贷款 19 8088 6151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278 211 4.5 贸易信贷 21 6292 4785 4.6 其他 22 781 594 5 储备资产 23 33085 25160 5.1 货币黄金 24 1318 1002 5.2 特别提款权 25 523 398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96 73 5.4 外汇储备 27 31151 23689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3 -2 负债 29 64481 49036 1 直接投资 30 33450 25438 1.1 股权 31 30397 23116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3053 2322 1.a 金融部门 33 1864 1417 1.1.a 股权 34 1668 1268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96 149 1.b 非金融部门 36 31587 24021 1.1.b 股权 37 28729 21848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858 2173 2 证券投资 39 16736 12728 2.1 股权 40 10736 8164 2.2 债券 41 6000 4563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216 164 4 其他投资 43 14078 10706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5104 3882 4.3 贷款 46 3722 2830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65 201 4.5 贸易信贷 48 3797 2887 4.6 其他 49 714 543 4.7 特别提款权 50 476 362 说明: 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4-01-18/ningxia/2024/0118/2262.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执法证信息表(截至2024年1月18日) 2024-01-18/ningxia/2024/0118/2266.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执法证信息表(截至2024年1月18日) 2024-01-18/ningxia/2024/0118/2268.html
-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投融资业务,支持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更好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河北省分局研究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关于开展资本项目支持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政策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30日。即日起至2024年2月17日前,有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一是通过电子邮箱saintlion@qq.com反馈;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新华区新华路109号731房间;联系电话:0311-87938062。 附件:关于开展资本项目支持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政策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1-4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2024年1月18日 2024-01-18/hebei/2024/0118/2214.html
-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促进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展业办法》),推动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银行外汇展业能力。《展业办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展业办法》共六章34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适用《展业办法》的银行需遵循全面性、有效性、一致性原则,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外汇展业内控制度。二是要求银行落实“了解客户”责任。银行应对客户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动态更新。支持银行结合自身风险管理要求进行客户分类。三是明确外汇业务差异化审核措施。对于一类客户,银行可凭客户指令办理外汇业务;对于二类客户,银行应坚持“风险为本”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外汇业务审查;对于三类客户,银行应根据风险状况强化审核措施。四是强化外汇风险交易监测与报告。要求银行建立合规风险监测分析机制,及时上报外汇风险交易并酌情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五是明确“尽职免责”原则。银行能够证明已勤勉尽责进行外汇展业的,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银行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展业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未选择适用《展业办法》模式的,按照原有相关外汇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外汇展业,不受影响。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广泛调研、审慎试点,形成《展业办法》,并于2023年11月公开征求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绝大部分意见已吸收采纳,具体意见采纳情况见《关于<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结合公众意见建议中普遍关注的问题,同步发布《<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问答》。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指导银行扎实准备、稳妥推进外汇业务流程再造,推动银行建立健全兼顾便利化与防风险的制度性、系统性安排,切实为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保驾护航。 2024-01-18/anhui/2024/0118/2459.html
-
2023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到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看望慰问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人员。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红燕陪同。 潘功胜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对全体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人员表示亲切慰问,对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2023年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加速演变,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加大,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推进专业化投资、科技化运营、市场化机构治理能力建设,积极应对风险挑战,有效保障了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为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潘功胜强调,做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工作十分重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完) 2024-01-18/anhui/2024/0118/2461.html
-
202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4-01-18/xiamen/2024/0118/2144.html
-
202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4-01-18/xiamen/2024/0118/2145.html
-
202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4-01-18/qinghai/2024/0118/1539.html
-
202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4-01-18/qinghai/2024/0118/1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