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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管理,现就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二、本公告所称债券回购业务,包含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两种形式。 三、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管理等部门的规定,相关资金收付应当符合其现券交易对应投资渠道的资金及账户管理规定。 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合格境外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渠道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应当遵守合格境外投资者境内投资、账户、资金汇兑管理有关规定。 四、境内相关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应当制定或修订业务规则、操作细则,并按规定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做好相关交易、托管、结算和清算服务与监测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和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报告。 五、境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自律组织、行业协会等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服务的,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管理部门的规定,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六、境内自律组织应当加强对债券回购业务的自律管理。 七、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签署债券回购主协议,相关自律组织、行业协会应将主协议标准版本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备案。 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加强监管协作。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按职责分工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外汇局依法加强涉及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外汇交易管理。 九、对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告以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有关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依法采取监督管理措施;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设立的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十一、本公告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负责解释。 十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境外参加银行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交易的通知》(银发〔2015〕170号)同时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2025年9月15日 2025-10-13/guizhou/2025/1013/1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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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予以发布,供社会公众参考,详情请参见附件。 附件:202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3-01-20/guizhou/2023/0120/1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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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国际收支及相关数据,现公布《202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 2023-01-16/guizhou/2023/0116/1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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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对全系统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主持会议并作全面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就外汇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曲吉山通报系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就持续深化纪律建设提出要求。在京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外汇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中央金融工委、中央金融纪检监察工委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潘功胜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他强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记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全力支持配合做好中央巡视工作。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自觉接受“政治体检”和政治监督。持续加强中央巡视和审计整改。三是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扎扎实实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促治。四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刻汲取身边人身边事案件教训,牢固树立“越往后越严”的意识,持续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朱鹤新要求,国家外汇局系统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外汇领域每个环节的自我革命抓具体、抓深入,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不能腐”的约束、“不想腐”的自觉。一是“全周期”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依法行政、依规用权,确保外汇管理职权规范运行。二是“常态化”抓好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构建全覆盖的日常管理制度,不断强化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管人的理念。三是“全链条”压紧管党治党责任。外汇局机关要带头强化党建引领的工作导向,发挥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 曲吉山要求,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保持清醒认识,对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保持清醒认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一是持续深化纪律建设。深入学习党规党纪,把纪律、规矩、制度学懂学透,把模糊的、错误的认识纠正过来。二是严格精准执纪。坚持实事求是、纪法情理贯通,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三是持续强化案件查办。继续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惩治不收敛不收手的增量问题、有力有效清除存量问题。四是深化以案促改。聚焦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建机制、堵漏洞。 本次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司局、党委各部门,国家外汇局各部门、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副处级以上干部及青年党员代表,各所属单位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中国人民银行党校干部进修班、培训班学员等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4-06-05/guizhou/2024/0605/15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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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所涉项目名称 2024-06-20/guizhou/2024/0620/1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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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召开外汇形势分析会暨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研讨会。会上,各市州分局围绕辖区涉外经济发展的特色亮点和关注问题,以及重点工作推进的做法、成效和问题等进行深入交流讨论。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对市州分局提出的问题建议一一回应,分析当前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和我省外汇收支运行情况,并明确下一阶段改进和发力的方向。贵州省分局副局长从七个方面剖析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涉外经济发展需要关注的风险隐患,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2024-12-16/guizhou/2024/1216/1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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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6-01-30/guizhou/2026/0130/1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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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通知》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外汇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实践中我们关注到,随着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及跨境投融资活动的日益多样化,市场经营主体对外汇便利化也有了新的更多的诉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的部署要求,国家外汇局认真调研市场诉求,深入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系统梳理贸易外汇收支、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外商直接投资等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在此基础上制定发布《通知》,推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9项政策措施。 问:《通知》有哪些政策思路? 答:《通知》的主要政策思路是:在宏观上,加强和完善外汇领域政策供给,增强政策的系统集成,围绕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便利化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助力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在微观上,积极促进稳外贸稳外资,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简化操作环节,便利市场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业务,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通知》在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通知》推出4项跨境贸易便利化举措。一是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银行可通过多种方式使用市场采购联网平台信息,为市场采购商户在线办理收结汇。二是放宽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银行可为企业办理进料对口收付汇资金轧差业务。三是完善委托代理项下跨境贸易资金收付,代理方因特殊情形确实无法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为委托方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四是便利境内机构经营性租赁业务外汇资金结算,满足条件的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外汇收入,向境内租赁公司支付境内经营性租赁租金。 问:《通知》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一方面是助力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支持委托第三方报关的市场采购商户以自身名义线上办理收结汇。另一方面,鼓励更多银行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结算业务,支持银行根据客户业务情况、银行信息化建设等自身实际,灵活使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信息,为市场采购商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收结汇服务,提高商户资金结算效率,同时也可以帮助银行节约系统开发成本。 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强对新科技、新赛道、新市场的金融支持,《通知》在这方面有哪些落实举措? 答:我们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由于自身净资产小而面临无法获得更多跨境融资等难题,为此,从2018年起,国家外汇局持续加强和完善面向科技创新的外汇政策供给,出台针对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允许其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大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通知》从主体范围、试点地区、试点额度等方面对上述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进行了升级。一是在以往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的基础上,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试点主体,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二是政策覆盖范围从此前的17个省(市)扩展至全国;三是将此前17个省(市)的便利化额度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其余地区的便利化额度暂定为等值500万美元,便利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同时防范企业债务风险。 问:《通知》中的哪些政策有利于外商投资企业在华展业兴业? 答:近年来,国家外汇局持续简化业务手续和流程,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项下业务。2020年,在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金、外债资金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2022年开始,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四地试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业务无需办理登记手续。 为进一步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通知》明确,将原资产变现账户调整为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账户内资金可自主结汇使用。这些资金主要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及境内再投资、境外直接投资的境内股权出让方接收股权转让对价资金,以及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的外汇资金。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结合企业需求,有序推动更多资金收支纳入该账户,便利企业资金使用。 问:《通知》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实际显示,企业外债账户的使用越便利,越有利于企业提高跨境资金使用效率。2022年4月,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允许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并支持企业通过线上方式申请办理外债登记等政策,进一步简化外债账户管理。这些政策的实施,提升了外债账户使用的便利度,获得了市场经营主体的普遍好评。在此基础上,《通知》进一步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的核准要求,允许经营主体根据实际需求在异地银行开立外债账户,有利于企业更好使用外债账户,减少企业“脚底”成本。 2023-12-08/guizhou/2023/1208/1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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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印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部署外汇局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切实在外汇领域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工作方案指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牢牢把握”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明确的“九个深刻领会”和“七个聚焦”要求,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工作方案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准确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对经济金融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提出的目标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到做好今年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和推进今后外汇管理改革发展之中。要始终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的外汇市场,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健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扎实做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各项工作。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外汇局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巡视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不断增强外汇局系统党员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工作方案要求,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广泛开展学习宣讲活动,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布置,明确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着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创新形式载体,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专题培训、宣讲辅导、交流座谈等方式,不断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落实,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表率,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外汇局系统全面贯彻、全面落实。(完) 2022-11-17/guizhou/2022/1117/1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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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7月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在贵州落地实施以来,外汇局贵州省分局积极推进试点工作,持续提升政策覆盖面,实现市州试点全覆盖、县域企业广纳入、专精特新有参与的良好局面。截至8月末,贵州省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银行5家,试点企业27家,其中县域企业14家,专精特新企业6家,中小企业占比达81.48%,累计办理试点业务1875笔,金额2.97亿美元。 “便利化+业务办理”,精准优化办理流程。有效支持合规诚信银行为优质企业在经常项目业务单证审核、特殊退汇、对外付汇信息核验等方面实施便利化措施,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无需提交佐证材料,银行可凭企业指令办理,单笔业务办理时长由30-60分钟缩短至90秒,实现了贸易外汇结算“秒申请、分钟办”,企业收付汇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切实降低企业和银行成本。 “便利化+产业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成效。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机融合,指导试点银行以产业链的核心企业为重点评估对象,将产业链配套上下游企业纳入评估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关联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不断增强区域外贸经济发展韧性。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岑巩县打火机产业园区内有生产企业5家、配件企业13家,贵州省分局指导银行以区内龙头企业为核心,将产业园区内的上下游4家优质企业全部纳入便利化试点,实现了外汇结算业务“就地办、当日办”,精简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业务流程,提高资金结算效率,降低“脚底成本”。 “便利化+银政企平台”,推动便利化政策提质扩面。建立“外汇局+试点银行+重点企业”的工作机制,定期与商务、税务、海关等有关部门共享监管信息,多渠道、全方位了解企业合规情况,做好优质企业后备库储备工作。同时,将便利化措施向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县域网点下沉,多次深入便利化试点企业调研,充分挖掘优质客户,截至8月末,全省优质企业后备库企业共50余家,县域企业占比近4成,切实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惠及县域优质企业。 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的实施既提升了全省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也对培育市场主体内生自律与主动守信的合规意识发挥了正向激励作用,形成“越合规越自主,越诚信越便利”的良性循环。下一步,外汇局贵州省分局将在“标准不降,信用不减”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便利化政策的惠及面,积极将“材料多、环节多”的业务和符合条件的合规银行和优质企业,尤其是优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提高银行经常项目外汇服务水平,增强市场主体的便利化获得感。 2023-09-07/guizhou/2023/0907/1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