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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105870亿元人民币(等值15628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37589亿元人民币(等值5549亿美元),占36%;短期外债余额为68281亿元人民币(等值10079亿美元),占64%,短期外债比例保持稳定。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9%。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9499亿元人民币(等值1402亿美元),占9%;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2258亿元人民币(等值333亿美元),占2%;银行债务余额为52047亿元人民币(等值7683亿美元),占49%;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27945亿元人民币(等值4125亿美元),占27%;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4121亿元人民币(等值2085亿美元),占13%。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6399亿元人民币(等值3897亿美元),占25%;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17234亿元人民币(等值2544亿美元),占16%;货币与存款余额为27916亿元人民币(等值4121亿美元),占27%;债务证券余额为17212亿元人民币(等值2541亿美元),占16%;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59亿元人民币(等值97亿美元),占1%;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余额为14121亿元人民币(等值2085亿美元),占13%;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2329亿元人民币(等值344亿美元),占2%。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35934亿元人民币(等值5304亿美元),占34%;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69936亿元人民币(等值10324亿美元),占66%。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3%,欧元债务占7%,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8%。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 中国2017年6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7年6月末 2017年6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9499 1402 短期 795 11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795 117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8704 1285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253 775 贷款 3450 50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2258 333 短期 1204 178 货币与存款 1204 178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054 156 SDR分配 659 9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395 58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52047 7683 短期 41358 6105 货币与存款 26707 3942 债务证券 3330 492 贷款 11316 167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 1 长期 10689 157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134 905 贷款 4534 66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1 3 其他部门 27945 4125 短期 20302 2997 货币与存款 5 1 债务证券 18 3 贷款 2150 31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16932 2499 其他债务负债 1196 177 长期 7643 112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682 248 贷款 4948 73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302 45 其他债务负债 712 105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4121 2085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402 1536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204 30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3515 519 外债总额头寸 105870 15628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7-09-30/xiamen/2017/0930/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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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厦门市具有经营外汇业务资格的法人保险机构名单(截至2016年4月19日) 2016-04-21/xiamen/2016/0421/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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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下午,总局举办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视频培训。厦门市分局郑卫国副局长组织分局各处室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法律、政务公开和征信管理等部门近30人参加会议。 参训人员认真听取并学习了总局关于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背景、重要意义及工作要求等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总局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解读和系统操作功能。此次培训将对分局外汇检查部门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发挥重要作用。 2015-08-20/xiamen/2015/082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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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下午,我分局郑卫国副局长主持召开辖区银行外汇管理工作布置及情况通报会,向33家外汇指定银行传达总局关于加强外汇业务监管相关文件精神,并布置下阶段工作。分局各处室负责人、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负责人、33家外汇指定银行国业部负责人及经办参加会议。 会上,分局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及中支货币信贷管理处负责人向参会银行传达了总局相关文件精神,郑卫国副局长向参会银行提出三点具体要求。 下阶段,我分局将按照总局要求,认真开展外汇管理专项核查,强化对银行的外汇业务管理,加大对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的检查和处罚,加强辖区外汇业务监管,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带来的金融风险。 2015-09-09/xiamen/2015/090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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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上午,厦门市分局组织参加总局举办的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政策培训视频会。分局郑卫国副局长带队,资本项目管理处等相关处室人员参加培训会。 《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该政策有以下特点:一是简政放权。取消或大幅度缩小跨境担保的数量控制范围和登记范围。同时,清理整合法规,废止了12项跨境担保相关规范性文件。二是转变职能。合理界定跨境担保的外汇管理范围和监管责任边界。三是从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管。取消所有事前审批,以登记为主要管理手段。四是强化风险防范,在简政放权的同时,通过配套制度和监管手段,防止跨境担保成为资金异常流动的通道;明确外汇局监测分析职责,强调非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强化违规责任的追究。 通过培训,我分局工作人员更好的理解了新政策。下阶段,我分局将开展对辖内银行和企业的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让更多市场主体能从新政策的实施中受益。 2014-06-05/xiamen/2014/060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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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分局召开2015年辖区外汇管理工作会议,辖区33家外汇指定银行的相关负责人、持有外汇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保险公司负责人、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负责人及分局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2015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2014年辖区的外汇管理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外汇收支形势的新情况和新特点,系统部署了2015年厦门市分局外汇管理工作任务。 李伟平局长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外管总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厦门市自贸区的发展战略要求,对分局及各类金融机构的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和简政放权的重要性、紧迫性,抓紧抓好今年的各项工作,金融机构要落实好代位监管的职责;二是要加快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工作,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三是要树立金融风险共管共治的思维,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015年,厦门市分局将围绕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主要做好七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依法行政,继续推动外汇管理简政放权;二是坚持改革开放,推动辖区外向型经济发展;三是坚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坚守风险底线,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和风险应对;五是坚持管理转型,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的管理模式;六是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新闻宣传、课题研究等基础工作;七是坚持从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 2015-04-09/xiamen/2015/040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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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工作,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 6月 20日上午 ,厦门市分局组织召开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座谈会。分局工作小组成员,部分外汇指定银行和辖区首批试点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我分局首先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在全国和辖区的试点情况进行了介绍,就企业及银行关心的问题、前期征求意见的反馈内容进行互动答疑,并对下一步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企业和银行代表介绍了其争取该项试点的主要目的和前期准备工作的开展情况,表示将积极配合外汇局做好管理构架和内部流程优化等配套工作。 下一步,我分局将按照完善制度、确立工作要点、统筹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与银行和企业建立协调联系机制,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梳理,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着力解决好试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政策规范实施。 2014-06-23/xiamen/2014/062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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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8日 下午,厦门市分局召开2014年上半年辖区外汇收支形势会议,郑卫国副局长、分局科长以上干部和形势分析员及中支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处、统计研究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分析了2014年上半年辖区外汇形势的总体情况和变化特点,指出了下阶段应重点关注的方面。郑卫国副局长就提高分析专业性、加大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提升外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依法行政和内部管理五个方面对分局干部职工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4-07-10/xiamen/2014/071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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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以来,厦门市分局积极贯彻总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总局行政审批工作要求,加快规范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分局领导带队,组织各处室负责人及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参加总局举办的外汇管理行政审批视频培训会,并分别组织各处室对总局文件及视频会议的进一步学习讨论,并针对本处室行政审批工作进行梳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局局长任组长的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国际收支处牵头负责协调分局行政审批工作,指定分局行政审批统一接收部门和行政审批监督机构。三是及时公开办理流程。制作《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张贴在对外服务窗口。将业务办理指南、服务电话等在互联网分局子站公布。四是完善基础工作,规范办事流程。统一印制《行政审批受理单》、《不予行政审批申请通知书》、《行政审批补正材料通知书》等格式文书,发放到各承办处室。印制《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放置在受理窗口,方便申请人自行取用填写。 2015-09-16/xiamen/2015/091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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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邀请了外汇指定银行外汇业务专业人士为分局工作人员讲授银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知识。受邀人员讲授了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的理论和操作,介绍了升、贴水,期权费的计算原则等内容,有助于分局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理解,提高外汇管理水平。 2015-10-08/xiamen/2015/100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