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普及个人外汇知识,增强涉汇个体守法合规意识,7月14日,漳浦县支局联合漳浦县人民银行以及辖内部分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知识服务民生”外汇管理知识宣传活动。宣传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引导个人合法、理性、有效地开展个人外汇业务。参与群众认为学习了解个人外汇管理相关法规对今后出国旅游、外汇理财等业务有较大帮助,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7-07-15/fujian/2017/0715/200.html
-
近期,漳浦县支局举办辖区部分企业外汇管理政策宣导座谈会,有效引导涉外企业认真履行外汇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此次座谈会邀请了部分企业负责人、财务总监及经办人员参加。漳浦县支局深入了解企业近期涉外经营情况,详细解读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相关规定。参会企业表示将认真学习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此次座谈会进一步加深企业对外汇管理政策的理解认识,促进涉外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2018-01-12/fujian/2018/0112/537.html
-
2月23日,由邵武市政府主办的2018年大型人力资源招聘会暨精准就业扶贫供需见面会在邵武市人才市场举行。邵武市支局借助该招聘平台开展外汇知识宣传。外汇局工作人员向到现场参加招聘的群众以及企业员工发放个人外汇管理条例的宣传手册,讲解个人外汇知识,接受外汇政策咨询。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提升了社会公众对外汇政策的认知,也增强了社会公众防范外汇违规行为意识。 2018-02-26/fujian/2018/0226/568.html
-
为提高居民安全用汇的意识,武夷山市支局组织工作人员进景区对游客开展个人外汇业务宣传。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外汇政策宣传材料,提醒居民出国境时注意防范个人分拆购付汇风险,强化诚信用汇、安全用汇意识。群众积极参与宣传活动,通过咨询问题进一步了解外汇政策,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8-03-02/fujian/2018/0302/571.html
-
为有效传导外汇政策法规,霞浦县支局组织辖内6家银行开展“普及外汇知识共建和谐金融”外汇知识宣传活动,针对留学、旅游、国际收支申报、银行卡境外提现等外汇政策法规与民众开展面对面宣传交流,有效提高了外汇政策宣传普及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018-03-12/fujian/2018/0312/575.html
-
为进一步宣传个人外汇政策法规,建立健康和谐的外汇市场秩序,落实外汇宣传长效机制,龙岩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银行龙岩分行国际业务部在龙岩“竹席之乡”——小池培斜村开展个人外汇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外汇政策宣传人员身披绶带,走上街头分发宣传资料,为当地村民及游客讲解非法外汇交易的危害性,并对境外旅游、留学、海淘等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解答。此次活动提升了群众对个人外汇政策的认识,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2017-08-31/fujian/2017/0831/463.html
-
为普及个人外汇知识,营造学习外汇知识的良好氛围,2018年5月1日,石狮市支局开展了个人外汇知识竞赛活动。竞赛活动依托“石狮市金融服务中心”微信平台开展有奖竞答,全部5题答对者可参加抽奖。本次竞赛活动为期两个月,首周参加答题竞赛人数已超3000人,预计竞赛期间参赛人数将突破万人。 2018-05-14/fujian/2018/0515/621.html
-
为进一步宣传外汇管理政策,切实提升辖内银行从业人员金融综合素质,近日,福鼎市支局与福鼎市金融工会、福鼎市银行业协会联合举办外汇知识竞赛,福鼎市辖区内10家金融机构代表队参加了本次角逐。此次竞赛共包括必答、抢答、超级竞技、最强大脑四个环节,内容涵盖外汇管理各业务知识。竞赛不仅提高了银行员工尤其是一线员工的业务素质及综合技能,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也加深了银行业务人员对外汇政策的理解,有利于推进外汇政策的有效落实。 2018-10-24/fujian/2018/1029/753.html
-
近日,清流县支局深入清流县嵩溪镇开展“诚信守法用外汇、合规经营促发展”主题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以嵩溪镇圩天为契机,在清流县嵩溪镇农村信用社门前现场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材料,并进行咨询解答。通过面对面交流,有效普及了外汇政策法规知识。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提问160余人次,进一步加深公众对外汇管理的认识和了解,提升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2018-12-20/fujian/2018/1226/792.html
-
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提示: 近期,一些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外汇按金(也称外汇保证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活动,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社会公众财产损失,影响恶劣,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 二、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的,也属违法行为。 三、请社会公众充分认识从事外汇按金活动的危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 四、广大公众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2019-01-11/fujian/2019/0108/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