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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219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增入《目录》文件主要涉及外汇管理支持疫情防控、优化外汇管理和服务、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管理等。(完) 2020-07-14/xizang/2020/0714/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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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6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7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65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5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247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7万亿美元)。 2020年1-6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92.6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17万亿美元)。 2020-07-24/xizang/2020/0724/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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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7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1.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1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2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1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2万亿美元)。 2021年1-7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33.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70万亿美元)。 2021-08-27/xizang/2021/0827/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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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0.4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7.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8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9万亿美元)。 2021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54.3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85万亿美元)。 2021-09-24/xizang/2021/0924/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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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9.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0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6.7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7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0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7万亿美元)。 2021年1-9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74.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92万亿美元)。 2021-10-29/xizang/2021/1029/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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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根据外汇管理规定变化和调整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以下简称《评估内容》,见附件)。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计算公式为: 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合规经营评估指标得分×(100-本期评估最终确定的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分值)%+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得分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评估内容》,公平、公正地对辖区内银行进行评估。 三、各全国中资性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四、《评估内容》自2021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年度开始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20年)〉的通知》(汇综发〔2020〕35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1年9月26日 2021-11-01/xizang/2021/1101/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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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根据2016年10月至今的外汇管理规定变化和调整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8年)》(见附件,以下简称《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8考核年度(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下同)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工作依照《标准》执行。 二、银行总行最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为:银行总行最终考核得分=∑银行一般性考核单项指标得分Ï60%+风险性考核指标得分+总行单独考核指标得分。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标准》,公平、公正地对辖内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进行考核。 四、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五、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7年)>的通知》(汇综发〔2017〕31号)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593(国际收支司),010-68402181(经常项目司),010-68402311(资本项目司),010-68402467(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8年)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8年) 2 2018-09-11/xizang/2018/0911/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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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3.5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2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38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1.4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388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7.6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8万亿美元)。 2019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67.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39万亿美元)。(完) 2019-11-25/xizang/2019/1127/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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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7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36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6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721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4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3万亿美元)。 2019年1-7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20.6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77万亿美元)。(完) 2019-08-26/xizang/2019/0825/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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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6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89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2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5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3万亿美元)。 2019年1-5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88.4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09万亿美元)。(完) 2019-06-26/xizang/2019/0625/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