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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pdf 2018-06-25/guizhou/2018/0628/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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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落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非法网络炒汇平台清理整治工作,现就近期查处案件通报如下: 经查实,深圳市信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为其境外股东运营的网络炒汇平台提供业务推广服务,招揽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外汇按金交易,并违规收取服务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性质恶劣。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对该公司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18万元。 目前,境内监管部门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联合发文),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也属违法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将继续认真落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部署要求,稳妥有序开展非法网络炒汇平台清理整治,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与稳定。(完) 2019-05-16/guizhou/2019/0516/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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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提升外汇管理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行政许可办理服务,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于2019年6月28日起上线试运行。 一、访问路径 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 二、服务内容 提供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报材料等信息,可在线查询行政许可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提供部分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的在线申请功能。提供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材料是否完备在线预审功能。 三、意见收集 试运行期间,欢迎您在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的过程中提出宝贵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发送到邮箱:xzspxm@mail.safe.gov.cn。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 2019-07-02/guizhou/2019/0702/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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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黔南支局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总、分局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职责。一是用好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全力做好当前外汇服务工作,努力扩大政策宣传面,通过企业QQ群、工作微信群、朋友圈、黔南州地方政府信息平台等开展宣传;二是快捷高效办理业务。全面启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在线即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线上云指导,实现最快1小时、最慢1个工作日完成指导、受理、审核、办结,减少企业奔波风险和往返成本,不断完善便民措施;三是做好调查研究。通过电话了解辖内外资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压力,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债务偿还、资金周转等迫切问题。四是严格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和应急保障各项工作。疫情发生以来,黔南支局从办公室日常消毒到办公大楼健康监测轮流值守都坚持在岗、严格落实,随时随地为企业、个人提供政策解答,保障业务咨询畅通无阻,为防疫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2020-03-24/guizhou/2020/0324/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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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营造良好的金融消费者环境,根据遵义中支关于2020年“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工作安排,外汇局遵义市中心支局积极参加此项宣传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外汇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支持抗击疫情恢复生产的外汇政策。因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在公共场所进行现场宣传,特制作了H5微场景微信电子宣传册进行网上宣传。 电子宣传册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全面启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的“网上办”优质服务,介绍了能在网上办理的主要业务及操作步骤;二是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电子化;三是推荐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微信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外汇局应用系统技术支持服务信息;四是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和鼓励市场主体通过“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非接触”方式办理外汇业务等宣传内容。 3月14日晚通过微信向辖内县域外汇联络办、外汇指定银行、银行卡境外交易发卡行和“遵义市外贸企业服务群”等微信工作群发送并扩散宣传,并向各县域外汇联络办和外汇指定银行提出相关宣传要求。截至3月16日,该链接被浏览的次数已经2000多次,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2020-03-27/guizhou/2020/0327/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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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服务水平,落实落地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年以来,黔东南州中心支局持续开展汇率风险管理宣传,指导县域联络办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本质要求,鼓励银行积极对接外贸企业,促进基层部门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岑巩县邮储银行为拓展外汇市场,积极申领外汇业务开办资格,目前已成功申办对公外汇业务。同时,岑巩县邮储银行积极对接贵州杰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践行外汇为民,了解到企业流动资金紧张情况后,为企业提供零费率担保,节省担保费2万元。在当期汇率波动不确定性较大、企业难以把握汇率风险的情况下,鼓励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通过前期多方调研座谈,11月8日,岑巩县邮储银行成功为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货款结算,实现了岑巩县邮储银行对公跨境业务零突破。 2021-11-18/guizhou/2021/1118/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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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现将本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8〕8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并做好对辖内申报主体的宣传培训工作。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电话:010-68402290,010-68402489。 特此通知。 附件: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 2021-12-03/guizhou/2021/1203/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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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予以发布,供社会公众参考,详情请参见附件。 附件:202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2-01-28/guizhou/2022/0128/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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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要求,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等法规要求,2021年1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黔西南州中心支局党支部(人行黔西南州中支机关第三党支部)联合望谟县支行党支部开展外汇业务进社区、进校园宣传活动。通过到望谟县蟠桃街道平郎社区及望谟县第三小学实地开展外汇业务宣传活动,现场发放个人外汇业务知识手册,与社区群众、学生面对面交流,普及个人外汇业务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外汇业务知识水平,为消费者了解个人外汇业务知识提供了便利条件。 2021-12-24/guizhou/2021/1222/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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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毕节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汇银座谈会。 座谈会主要内容有:一是听取银行汇报上年度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的问题整改和外汇市场展业原则落实情况;二是银行介绍近期外汇业务开展情况和服务市场主体支持外向型实体经济发展的举措;三是在推进贸易新业态发展和提供外汇服务中遇到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四是外汇局就强化内部合规管控、加强企业汇率避险管理、创新外汇金融服务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国家外汇管理局毕节市中心支局副局长、工行贵州省分行国际业务部相关负责人、工行毕节分行副行长等参加了座谈会。 2022-05-11/guizhou/2022/0511/853.html